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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車道禁行機車規定 北市擬鬆綁

但我希望內側車道塗銷禁行機車後,
也要嚴加取締在內側車道逛大街的慢車(包含汽機車)還有改革考照制度多管齊下,
不然只是增加三寶死亡機率政府再來扯說是內側取消禁行機車才會發生。
本文章最後由 suger_lee 於 2016-1-18 18:28 編輯

先不論成果如何
肯改變就先給予正面的肯定內車道禁行機車規定 北市擬鬆綁8197
像台北市領先塗銷一線道....也就是保留兩線道的非禁行機車
這兩年環島已經看到各縣市的確都開始跟進了
像新竹這種連光復路主幹道有些地方都只有兩線道
然後外側永遠停滿汽車違停的也劃一線道禁行機車真的不知道是啥鬼....
用現實狀況去做考量才是正道
而不是永遠先禁然後靠幻想來規劃
也藉此讓長久以來的畸形化機車路權正常化
來導正一些汽車駕駛的偏差思考(ex.機車不能騎路中間所以我可以逼車...etc)

對的事情,馬上就執行,不要再等待幾個月,可以多挽救一些寶貴的生命。政府行動力要加快。要愛民如子,而不是麻木不仁。
40萬元的汽車和400萬元的汽車停在同一個停車場,每小時收的錢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兩輪的摩托車要因排氣量來差別收費對待呢?兩輪的機車佔用的空間都是差不多的。
摩托車是城市裡比汽車友善的工具,要改善交通,請提高交通工具的有效實用性,放寬規定,比如150CC以上摩托車可以上快速道路,紅牌能上高速公路,就會有許多騎士願意騎車通勤,在不用載人的時候,現在的情況是政府把大型摩托車定位為奢侈品,不讓它實用,硬讓它停車不便。
連接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幾座大橋,250以下的機車只能走機車專用道,騎士都知道引道狹窄,每天都有擦撞事故,每個月都有重大傷亡事故,改革之道就是50CC以上的摩托車都改走和汽車一樣的車道,原本的機車專用道留給腳踏車和50CC以下的機動車通行。 呼籲成立政黨,與會害死人的不良交通規定抗爭,比如摩托車禁行內側車道,比如外國之福祉車無法直接進口領牌,政黨成立目的是要創造更安全的交通環境,而不是繼續忍受目前的法規搞族群對立,搞分化。
解決大摩托車族群被不合理的對待,就是起來反抗這些錯誤的規定,這是製造問題,製造對立的規定,.這些荒謬的規定並不是立法委員訂定通過的法律,而只是交通部路政司裡面的幾位公務員制定出來的; 他們不騎摩托車,不知道全世界只有台灣規定大摩托車必須停汽車格,他們不知道摩托車停汽車格很容易被汽車A到而倒車,而倒車的撞擊之損害是遠大於大摩托車停於機車格的外殼之磨損,那只是油漆烤漆的損傷,倒車是破方向燈、斷拉桿、油箱凹損、手把歪掉,這幾個公務員憑什麼制訂這樣荒謬的停車規定來戕害人民的財產權?
為什麼騎摩托車要付出高額的停車費用,不是國情不同,是交通部的路政司的公務員和其他國家不同,沒眼界、沒智慧。 人民應有的權利從來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都是先賢先烈先進犧牲奮鬥爭取來的,在此請有志之士一起成立交通安全人民幸福黨,爭取交通法規能立即與日本同步,大幅鬆綁廢除不當的管制,讓更安全的三輪車(現在的法規,技術性障礙讓它們無法普及,葉前部長匡時下台後,交通安全的改革與開放就停滯了)、福祉車、先進汽機車產品都能即刻造福台灣人民,ARTC應被檢討,人民才能行的安全。
很多婦女,老弱需要3輪4輪摩托車,小汽車(日本的K car,不超過660cc的排氣量 )日本人只需要花二十多萬台幣就能有1輛安全的四輪全新汽車,面積只有日本十分之一的台灣卻是滿街大排氣量汽車。
說到1個汽車格可以停多台大摩托車,但是每台摩托車都要付出與汽車一樣的停車費,這公平嗎?合理嗎?一台摩托車只佔了五分之一的汽車停車面積,卻要付一樣的費用,同時有同行的5台摩托車停1格停車位,等於付了5倍於汽車的停車費,正確的規定應該是佔多少面積,付多少錢,不分排氣量,只要停得下就能停機車停車格。 等待是不會等來騎士的春天的,交通安全需要劃時代的革命。 台灣市面上的小汽車之車長,從3.6米到5.2米都有,車長差距足足有1.6米,但是它們都可以停在汽車停車格,而全台灣的汽車停車格並無統一大小。
為什麼特別針對摩托車要規定黃紅牌摩托車只能停汽車格,這是荒謬至極的規定,怠惰的路政司、盲目的某些縣市停車管理機關因循不思解決問題。
汽車在台北有多難停車是眾所周知的,居然還要摩托車去搶這稀少的汽車停車位,這規定不是法律,是百分百的技術性障礙,就是故意不讓摩托車普及。
人民不管收入是2萬2還是12萬2,都有權力選擇摩托車做為其通勤的工具,不是只有有錢人才能玩大摩托車。錯誤的政策造成了族群的對立,人民有權抗議、有權反對。
新政府即將上台,讓我們拭目以待,監督其改革,若其依然蕭規曹隨,請一起組織政黨。目的是為了更便利的生活,更安全的交通環境。
34#
米咖 2016-1-18 21:13 只看這個作者
昨天去參加這個座談會, 本桌騎士一致認同大原則就是取消禁行機車!

本桌也有公車司機, 司機也表示摩托車不分直或轉通通聚在右側讓他們很難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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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23 11:29
真是這樣的話,等於同時也造福了紅黃牌,不用每次紅燈都很尷尬要停哪裡
36#
lienly 2016-1-20 06:48 只看這個作者
BloodYuri 發表於 2016-1-18 11:34 內車道禁行機車規定 北市擬鬆綁6611
怎沒看到某崩潰哥出來發言~~A__A

那是誰? 為何崩潰? 內車道禁行機車規定 北市擬鬆綁5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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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有四輪大頭症、自己也騎機車但卻認為機車該死的傢伙~  發表於 2016-1-20 13:07
太好了  終於不用為了閃躲切入外線的"汽車 公車 小黃 貨車 而戰戰兢兢的擔心被開罰單內車道禁行機車規定 北市擬鬆綁6271
才說要鬆綁, 馬上給你來這一篇: 機車管理 應首重安全分流

對既得利益者, 沒有持續抗爭, 是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