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DF11G1013 於 2015-12-26 04:06 編輯
神風小黑貓 發表於 2015-12-26 02:01
就算聯結車駕駛人的身體有受傷,而且也提出或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或自訴,
但是在被告已經死亡的 ...
但在比例原則下,就算沒違章,還是有很大的機會扛過失責任,分多分少而已.
且就算不用扛責,有時肇事者後台夠硬,愣是要被撞的人負道義責任也不是沒發生過.
就連把人車回復原狀及賠償營運損失的要求也有一定機率被打回票,甚至動用各種手段逼受害者撤告.
所以才說應該修法讓重大惡性違章者扛全責,並強制國家機器替受害者討公道,不管車修好後車主還願不願意開,賠償金領不領得下手,甚至肇事者死了罰單還是照開錢照討,這樣才算真正的痛打重大惡性違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