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terry514 於 2015-5-29 07:29 編輯
tmaa 發表於 2015-5-28 00:25
車輛有問題 公司招回處理 是負責的太度
總比Y牌 舊車架鎖點 不理會的好..
新車架鎖點 還偷偷做強變更..就是 ...
這跟負責無關,而是「標準」的態度是要「公開」召回,不是偷偷召回健檢,然後網站上一片和諧
不過至少光陽在此件事件處理的方式,比較負責且正向
「汽車安全性調查召回改正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 2 條
汽車、車身製造廠或汽車進口商、進口人,對其已出售之汽車,於有事實
足認有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時,應即召回改正。
第 13 條
製造廠、進口商或進口人依第二條第一項對汽車召回改正應於大眾傳播
媒體公告並以其他有效方式通知車主,且於公告或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專業
機構提出其汽車安全性召回改正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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