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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逝 女退團費遭拒

来源: maggie 2014-4-12 04:58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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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陳小姐原定月初跟團到日本,卻遇人數不足配合改團,未料出發前卻遇祖父過世無法成行退費遭拒,氣得罵:「任誰也不想碰到,怎這樣不通人情?」另名黃先生則是遇業者無法成團要求賠償,才知簽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中對方出發前7日通知無法究責 !怒罵:「我的權益何在?」類似旅遊糾紛層出不窮,新北市消保官籲修法保障
出國旅遊最怕遇上旅行社無法成團掃興,但往往業者祭出理由包括航空業者超賣機票、機位暴增刪掉團體客座位,或是常見的人數不足等,月初一名陳小姐配合業者人數不足,同意改團出發,未料新團出發前,因祖父過世要求退費未果,憤而向消保官投訴。
新北消保官李大鵬表示,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旅遊無法成行,旅客與旅行社應付賠償責任皆有規範。



太晚通知可求償
例如,若可歸咎於旅行社原因,但其又怠於通知,「到出發日前1天才通知者,就應賠償費用50%」;而消費者若任意解除契約,直到出發前1天才告知業者,也須賠償旅遊費用50%。
應修法平衡權益
但現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範本》對旅行社因人數不足無法成團,只要在7日前告知,就只須退費不用賠,「像是保護條款,讓業者只進(指收團費)不出(不須賠償),對消費者不公!
李大鵬表示,行政院消保處已發文交通部觀光局,擬比照《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21條文,朝平等保障目標修正,「讓消費者及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親屬有重大傷病或死亡欲解除契約時,扣除必要費用款項後,免於被業者求償。」盼觀光局未來能朝平衡消費者權益努力。
旅客無法成行自保之道
●報名或購買保證出團的相關行程,或購買接近前7天出發的旅行團
●保留協議定金的主導權,切記勿一次給足,以免無法成團時遭業者沒收
●旅客若因生病無法成行,當下務必以「書面」告知原因,並留下診斷證明書等保全證據
●事後確認行程是否繼續,若已成團業者能歸究消費者責任較低,將有利未來訴訟
●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申訴

資訊來源: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12/35761515/%E7%A5%96%E7%88%B6%E9%80%9D%E5%A5%B3%E9%80%80%E5%9C%98%E8%B2%BB%E9%81%AD%E6%8B%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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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4-12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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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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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8nana42 2014-4-12 07:55 只看這個作者
台灣死者為大 這事又不常發生 真的要通融一下阿...

搞到名聲壞了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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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4-12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