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最後由 雲遊台灣 於 2014-3-28 17:50 編輯
K先生 發表於 2014-3-28 17:24 ![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3422]()
恩..
如樓上所言.討論之所以稱為討論.因為會有各種不同聲音.但是只允許自己提出比喻.別人的比喻都很廢.很 ...
我是檢舉反對意見的嗎 ?
不 , 我是檢舉文不對題的 ....
我文章一開頭就有寫了 , 這是一篇路權的文章 , 看了會有心神問題的人可以離開不要看 .
結果還是有人會說他看了頭昏 ..
那這種回文就沒有意義了 , 不如去看身心科還比較正確一點 .
你也是啊 ..
我文章的用意就是在說 , 不要因為一個人有問題 , 就把整個族群抓起來 .
結果你回了什麼 ?
你到底看得懂嗎 ? 我想你應該看不懂 ...
不然你正式回答一下 , 你認為因為少數人違法 , 比如偷竊,強姦 , 那就把跟他住在同一個社區中的人
都抓起來嗎 ?
搞到後面為了反對而反對 , 讓你自己鬧出笑話 , 你不覺得 ......
"以下是你的發言 :
恩..
只要兩三個學生被當.全校都不能畢業!
只要兩三個強姦當抓.男人都不能做愛!
只要兩三個偷竊被抓.全部都要抓去關!
只要兩三台違規白牌.全部都不能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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