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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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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子

有分 長褲 七分褲 短褲 內褲

為何長褲跟七分褲跟短褲可以穿在外面???

內褲也想穿外面不行嗎?

我要幫內褲說話 他可以穿在外面..............

希望大家認同內褲穿在外面!!!

我相信一定很多人認為內褲穿在外面是不正常的

但我相信講久了大家就會覺得內褲穿在外面是正常的!!!

是嘛 版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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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褲穿在外面是不正常 還好啦 美國有個家喻戶曉的人內褲一直穿在外面 直到這幾年才改掉  發表於 2014-3-28 21:53
所以你知道我為什麼要追求白牌的路權了吧 !!

我開車 , 我騎紅牌 , 相對於路權來說 , 我算占有比較多的優勢 ,
你們都不要上來 , 我在很多禁行機車的道路上可以開爽爽騎爽爽 ,
我要追求的機車正常路權 , 一定會對我的優勢造成損害 .
到時候就如同很多人擔心的 , 快速都不快速了 ...

政府因此開始用安全的假象來包裝 , 洗腦機車騎士使用這些道路會很危險 ,
30 多年下來 , 當然根深地固 , 就如同小老婆這邊看到反路權的文章一樣 ..

但是開放紅牌之後 , 機車開始進入了禁行機車車道 , 機車也上了高架道路 , 快速道路 ,
甚至第二高等級的快速公路 ....
幾年下來 , 所謂的機車不要使用這些道路的謊言被打破 , 機車行駛這些道路一直都沒有
問題 (撇除掉不當駕駛行為 , 只談好學生安全駕駛) , 政府的安全包裝紙一直被撕破 .

接下來在 2012 又開放了黃牌 , 如果說開了紅牌有負面數據的話 , 那還會再開放黃牌嗎 ?
黃牌這兩年數量暴增 , 有聽到快速公路上面一直傳出重大傷亡事故嗎 ?
沒有 ...
政府的謊言再度被拆穿 .

那白牌呢 ?

依然活在謊言之下 , 政府還是告訴你 , 機車上這些地方會很危險 .

要是哪天開放了 ...... 難道要到那個時候才要恍然大悟 ?

政府的這些謊言 , 用危險來做外包裝 , 其實內在藏的是保護汽車的通行權益 .
因為政府怕機車太多 , 造成車流量大 , 使得速度慢下來 .
現在只因為紅黃牌加起來不過五六萬的數量 , 不會造成太大的負擔 , 所以才得以開放 .
根本不是安全的問題 ..

如果你也開車 , 我能理解妳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來反對(所謂的四輪嘴臉) , 但是很多
小老婆的會員是都只有騎機車的 , 但是卻來支持機車不該使用某些道路 , 這真的很好笑 .
因為你支持的東西 , 對你來講並沒有好處 , 禁行機車並不能帶來安全 ...

況且日後假設路權開放 , 你可以選擇行駛外側慢慢騎 , 不需要進到內側快速行駛 .
你如果怕上高架道危險 , 你可以選擇繼續在平面慢慢龜 , 並沒有強制 , 所以你的行駛狀況
不會有任何改變 ...

這些東西我之前都說過 , 只是每進來一個新人 , 不去爬我以前說的東西 , 就要從中間來
斷章取義而嗆我 , 我想這真的不是我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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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5-31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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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3-2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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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愛好者 發表於 2014-3-28 20:51 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7714
的確你說的也是沒錯

因為某些車性能不足而禁掉了全部

我以前也都說過 , 不反對重新分級 , 實際上不需要搞的這麼麻煩 ..
像是汽車駕照好了 , 也只有分手排跟自排 , 沒有搞一堆排氣量的限制 .

而機車都是兩輪 , 排氣量的駕駛行為是有點差異性 , 但是 250cc 以上 ,
根本不需要多個 550cc 的雞肋 ...

而我們在搞路權的 , 當然知道為什麼會多一個 550cc 的東西出來 , 這是為了
日後要開放國道的因應措施 ..
這個應該多數人都不知道吧 ..
lin18140636 發表於 2014-3-28 21:00 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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褲子

你可以推動啊 , 我並不反對 .
如果你可以帶動多數人的思考 , 成為事實 , 那我也樂觀其成 ...
差別只在我不會反對你推動甚麼事情!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4-3-28 21:03 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94
我以前也都說過 , 不反對重新分級 , 實際上不需要搞的這麼麻煩 ..
像是汽車駕照好了 , 也只有分手排跟自 ...

那是我誤解了~小弟在此說聲抱歉~

我個人本身也是開車族~但是騎車上下班比較方便
平時非常少開車~除了氣候不佳或者載貨之外~

如果機車的方便度更高~合樂而不為
汽車耗油~又不環保~說實在的開車沒啥好處~只是污染環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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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向你說聲抱歉 , 請見諒 ! 有衝擊的火花 , 才有進步的動力 ..  發表於 2014-3-28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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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的汽車 好好的保養 除了油耗外 排出的碳和其他化合物還沒有五期機車高 重點是保養  發表於 2014-3-28 21:23
各位客官 以下是路權的定義

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權利與權力關係。所有用路人均有不同程度使用道路的相對權利與義務。路權沒有絕對的,不論是行人或各種車輛,任何用路者在道路上,都有注意路況並相互禮讓的責任與義務。
路權是維持交通順暢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最高概念。所有的用路者在遵守交通規定的同時,都必須相互尊重彼此的路權以達到順暢交通與保障安全的目的。
廣義的路權概念,指的是用路者包括行人或四輪汽車與兩輪汽車(機車/摩托車)優先使用道路相關設施的權力。這種權力也就是擁有路權的一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的權力。
「優先通行道路的權利」,指的是現行法令規章對用路者使用道路相關設施時,明確規定誰先誰後的順序與權利。

上面明明就寫著擁有相對權利 有人不懂相對二字嗎??汽車稅繳這麼多 一人汽車他爽也沒礙到你 你白牌稅繳那一些就想上國道??


再來是快速道路的定義
快速道路,是指服務品質介於高速公路與一般公路之間的汽車專用道路,一般簡稱「快速道」。部分重要快速道路被編為省道或國道,於中華民國《公路法》中專稱為「快速公路」,如國道快速公路、省道快速公路等。

各位眼睛有看到嗎??汽車專用道路 紅黃牌能上去就是特例了 連白牌也想上去 那還叫汽車專用道路 應該改成一般道路

小弟我書讀得少 我認知錯誤可以說 上面就硬生生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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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錯的 , 請看官看我下面的解釋 .  發表於 2014-3-28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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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的見解差不多... http://forum.jorsindo.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439263&pid=6126947&fromuid=137261  發表於 2014-3-28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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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3-28 21:23
97#
明軒 2014-3-28 21:57 只看這個作者
這不是政策問題!是人的問題!如白牌開放的話!你就有很大的機會看到時速50上下的買菜車上高架!然後塞車及超車引起的車禍!看馬路就一堆慢慢騎就算了還騎內線!本人住南部沒高架!只是把每天看到的遇到的講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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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4-3-28 22:00
本文章最後由 hondarc30 於 2014-3-28 22:15 編輯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4-3-28 17:36 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7481
那你支持禁行機車 , 繼續強制兩段轉嗎 ??

我一定支持你的雲遊同學,我只相信這是一個有法治的國家,民主自由是要靠強大法治來管理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6816我沒讀過書,不知道我這樣說對不對? 有錯請指正我,拜託你了雲遊同學,你書讀的較多

我從頭到尾也是建議你要學學林同學呀!!人家也是有讀書的,人家有魄力,人家敢出頭攻立法院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4177
表達訴求呀!今天不管林同學贏了或敗了,,他也成為台灣學運歷史人物呀!!對不

我也覺的你這訴求是可以的,人民都有發表看法權力呀,我也沒說你不好,對不^^

我就說,你就帶頭上,攻進交通部,佔領交通部,然後叫部長踹共,這樣不是很快嗎?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3382

相信我,與,很多跟我一樣沒讀過書的人,會挺你的,上吧!雲遊同學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1121
明軒 發表於 2014-3-28 21:57 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9417
這不是政策問題!是人的問題!如白牌開放的話!你就有很大的機會看到時速50上下的買菜車上高架!然後塞車及 ...

人的問題要用人解決嘛,怎麼會牽扯路權

慢車靠右講多久了,結果高速公路還是烏龜車佔內線,阿公阿罵騎路中間
這是廣泛存在所有道路,所有車種的問題,不是機車而已
交通部也偏偏就是不宣導這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pili20058 發表於 2014-3-28 21:22 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6340
各位客官 以下是路權的定義

路權是一種相對的權利與權力關係。所有用路人均有不同程度使用道路的相對權利 ...

你的問題出在 , 我國的汽車六大類中 , 機車就是其中一項 , 機車就是兩輪汽車 ..


第 3 條               
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
一、客車:
(一)大客車:座位在十座以上或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客車、座位在
      二十五座以上或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幼童專用車。其座位之計
      算包括駕駛人、幼童管理人及營業車之服務員在內。
(二)小客車: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客車或座位在二十四座以下之幼童專用
      車。其座位之計算包括駕駛人及幼童管理人在內。
二、貨車:
(一)大貨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之貨車。
(二)小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之貨車。
三、客貨兩用車:
(一)大客貨兩用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並核定載人座位,或全部
      座位在十座以上,並核定載重量之汽車。
(二)小客貨兩用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
      下,並核定載人座位及載重量,其最後一排座椅固定後,後方實際
      之載貨空間達一立方公尺以上之汽車。
四、代用客車:
(一)代用大客車:大貨車兼供代用客車者,為代用大客車,其載客人數
      包括駕駛人在內不得超過二十五人。
(二)代用小客車:小貨車兼供代用客車者,為代用小客車,其載客人數
      包括駕駛人在內不得超過九人。
五、特種車:
(一)大型特種車:總重量逾三千五百公斤,或全部座位在十座以上之特
      種車。
(二)小型特種車:總重量在三千五百公斤以下,或全部座位在九座以下
      之特種車。
六、機車:
(一)重型機車:
      1.普通重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
          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五馬力且在四十馬力
          (HP)以下之二輪機車。
      2.大型重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四十馬力(HP)之二
          輪機車。
(二)輕型機車:
      1.普通輕型機車:
     (1)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車。
     (2)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在五馬力(HP)以下、
          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一千瓦)以上或最大輸出馬力小於
          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逾
          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之二輪機車。
      2.小型輕型機車:電動機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
        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
        四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機車。
(三)專供肢體障礙身心障礙者使用之機車,得為三輪型式。但以車輪為
      前一後二或前二後一對稱型式排列之普通重型或輕型機車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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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對於交通規則不了解之下產生的誤會
這個我以前都解釋過了 我考試分數都很好 , 學分也拿到了 , 學校卻不讓我畢業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