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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全面蒐集 警調eTag辦案…可個案查詢

来源: maggie 2014-2-8 08:3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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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蒐集eTag行車紀錄資料辦案,遭民眾質疑侵犯隱私、違反個資法。法務部昨天函覆高公局與刑事局,若警方採「事前全面」蒐集,高公局給資料有觸法疑慮;若警方採用與高公局電腦連線,僅就個案用加密專線查詢,高公局可以提供行車資料。


刑事警察局向高速公路局調閱行車紀錄辦案,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法務部研究後認為,刑事局全面蒐集行車紀錄資料,蒐集證據範圍太廣,不符偵辦刑案的比例原則,不是刑事偵查手段「唯一或最小的侵害方式」,建議高公局「不宜為之」,即不應提供行車紀錄資料給刑事局。


去年刑事局向遠通電收要求,國道計程上路後,提供用路人行車資料,去年中,遠通電收向刑事局報價,但雙方對於金額沒有達成共識,刑事局甚至不排除自建監視系統,填補國道治安漏洞。遠通電收表示,當時報價是針對「硬體設備」建置,並不是要賣個資。


遠通電收說,過去在計次階段,便配合警方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行車資料,未來若是採取類似方式,提供有辦案需要的特定對象行車資料,遠通仍願配合;若要收費,也是依據建置電腦連線、加密保護等新增加的軟硬體,向刑事局報價,遠通不會因提供行車紀錄而收費。


法務部指出,上個月行政院召開高速公路改採計程收費後如何加強執法工作研討會,刑事局為了化解侵犯隱私的疑慮,研擬改採與高公局電腦資料庫連線,只有授權人員才可用加密專線就個案上線查詢的方式辦案;法務部贊成這種方式。


法務部指出,刑事局使用加密專線查詢系統,只有高公局和刑事局兩端可以看到資料,就算資料被中途攔截,因已加密,看不到內容,資料不會外洩,加上只有授權人員可上線查詢且保留查詢紀錄供查核,可有效控管行車紀錄外洩風險。


法務部認為,這種作法既保護民眾隱私,又兼刑案偵辦的需要,給予「審認」,認同刑事局所提辦法。



全文網址: 禁全面蒐集 警調eTag辦案…可個案查詢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471465.shtml#ixzz2sgd6fM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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