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bc22 發表於 2013-12-7 00:27
路權重要
不過既然私人土地不受交通法規限制
那就不適用交通法規
個人認為
規定是規定沒錯
但是這些規定是否合理
這些規定有沒有違法人權?
前面雖然說在學校道路上路權:汽車=腳踏車>機車
但是實質上,卻是汽車>腳踏車>機車
因為學校所有建築物,
無論教學、行政、宿舍,
都有汽車停車格,而且不少
而且全部都鄰近大樓
腳踏車停車區就顯得比較遠且少!
機車就不用說了.....超遠!!!!!
試問
這種規定是合理的嗎?
學校內禁行機車的原因是為了甚麼?
別跟我說是為了安全!
根本屁話!!!
腳踏車根本亂其
尤其是他們在裡在外根本把交通法規當屁話
看到併騎是常有的事
叭他還會被嗆被檢舉=__="
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
另外....
全世界有哪一條道路是汽車、腳踏車能行駛,
但是機車卻不能行駛的?
跟官員一樣,
為了自身利益才訂這種規則
況且是國立大學!!
定這種不合理的規定
要定...機車汽車全面禁止啊!!!
只能行人跟腳踏車行駛
不然全面開放!
訂定交踏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