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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

這就是問題了,連基本的優先專用道跟不可跨越的直行道都分不清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2901,怎麼開放阿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8309,不可跨越直行道是雙白線的喔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4651,

http://content.edu.tw/primary/traffic/tn_dg/stu03.htm,上路前要先學會認清路上標線標誌喔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4403,考駕照筆試都有喔,

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8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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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cy 2013-10-31 13:35 只看這個作者
幹嘛又扯雙白線進來,我的主軸一直在機車優先道沒有保障的這件事,一直扯別的東西進來救援幹嘛?
在路上最容易有左側車輛向右切入的一定是最右邊的車道,如果這種道理都不懂的話,我也不知道該叫你去哪上課了
bency 發表於 2013-10-31 13:15 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5196
我在說機車你扯行人,行人在路上的路權比你開車的還大,這是哪門子的比較?

機車優先道沒辦法保證上面沒 ...

首先,我也騎車,不是只有開車,行人的用路權大小也是看狀況,斑馬線上當然行人最大,路權最大,但你看十字路口標示,它是寫道著行人優先,不是限行行人,也就是在行人合法,你也合法可通行時,汽機車腳踏車都要禮讓行人優先使用先過,但行人如果於違法狀態使用路權時,當然你不能故意撞他,路權是你比較大,發生事故,你是佔贏面的,但也必須你是合法狀態下,尤其是速度.

所以政府要規劃一道只有機車才能行駛的專用道嗎?任何車人都不可跨越一步,只要越線就受罰?

機車優先道一樣,在二輪四輪都合法內,四輪必須讓二輪先使用路權,一但發生事故,只要二輪是合法的狀態,100%四輪要賠償,縱使二輪有誤,四輪也會以比例賠償,基本上四輪因侵用二輪優先權,就是錯.

要絕對路權,不是所有路都規劃有限行機車專用道,但也很多地方規劃有限行機車專用道,例淡水老街,這時二輪便可盡情的行使專用路權.
bency 發表於 2013-10-31 13:35 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7207
幹嘛又扯雙白線進來,我的主軸一直在機車優先道沒有保障的這件事,一直扯別的東西進來救援幹嘛?
在路上最 ...

我真的不懂了,我們是靠右側的國家,你要左側車一律不準右停右靠?
如果將機車道規劃至左邊,機車就不會右停右靠過來嗎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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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cy 2013-10-31 14:01 只看這個作者
kevin.7888 發表於 2013-10-31 13:51 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5002
我真的不懂了,我們是靠右側的國家,你要左側車一律不準右停右靠?
如果將機車道規劃至左邊,機車就不會右停 ...

應該做的是車速分流,速度快的在同一個車道,最慢的在最右邊,這樣才是對的;而不是建立沒有任何保障的機車優先道,再來說我們有規劃一整個車道給你們機車,不要再爭了。

法律保障的是活人,有呼吸的人,看看有多少機車騎士因為騎在外側車道死亡而無法享有你說的100%對方的責任歸屬。

我們只是要能安全的騎在路上,忠孝東路多開放一條快車道,死亡車禍數量馬上就降了,如果要說觀察時間不夠久,但我敢說一定不會高過剛實施禁行機車那時候的出事率。
開放左轉就一堆人在唱衰,開放黃牌上快速道路也有人在唱衰,結果殯葬業有比較多生意嗎?救護車有一天到晚上高架橋載機車騎士下來嗎?看數據說話好嗎,不要只看刻板印象,一開頭說我支持機車爭取路權,再一拳揮過去說:但機車左轉還是很危險,機車騎內線很危險。這算哪門子的支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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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跟一個不懂交通規則的人太認真 !  發表於 2013-10-31 17:59
bency 發表於 2013-10-31 14:01 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3392
應該做的是車速分流,速度快的在同一個車道,最慢的在最右邊,這樣才是對的;而不是建立沒有任何保障的機 ...

目前的規劃的確是車速分流阿,機慢車是在右邊阿,再往右是腳踏車,行人.
如果硬要說機車快,那也不過是塞車期間,機車因體積機動性的關係,所以快些,但如果要以真的速度來說,汽車是不會比機車慢的, 當然如果要拿重機來比, 那汽車也可以拿法拉利來比,

所謂的保障不是給予你一條你即使違法也沒關係的路,我相信只要合法行駛,不幸出了啥事,一定是以機車優先為賠償,當然大家都不願意這樣.

我並無不同意開放的論點,我自己也騎車上下班通勤,我也是白牌的小125而已,我在市區也喜歡以80左右跑在台北市中華路,忠孝東路三段,說真的,機車族真的也很可憐,常常一些小黃要載客突然切進,公車明明就前不到100公尺還要停靠,它非得要出車道一下再轉進去,就一路到下站是會死喔!更有些不打方向燈的汽車要停靠要轉彎,也有一些在左邊的機車明明自己要右轉,不放慢在你後方隨著右轉,偏偏要由左至右跨你車頭前方右轉,

以上狀況我也都遇到,但我無法要求政府給我在騎車時怎樣的保障,只能要求自保,注意前後左右車況,不爭先不搶道,謹守前後有序,左右互讓,轉彎及換車道都打方向燈,我想尤其騎車換車道打方向燈的人一定很少,都是屁股一扭就給它進去其他車道,所以如果在台北市有遇到連換個車道都像北七一樣的打方向燈的人就是我,記得打個召呼,我們都是網友.

安全的保障是自己給自己的,車在我們手上屁股下,有正確交通認識及主動安全被動安全態度,才是王道的保障,不是靠開放線道才是安全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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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道偏左右也打燈,了不起!典範!  發表於 2013-10-31 18:22
我連同車道想偏右一點都會打方向燈(後面有機車的話)  發表於 2013-10-31 16:43
本文章最後由 雲遊台灣 於 2013-10-31 17:47 編輯
kevin.7888 發表於 2013-10-31 13:47 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9468
首先,我也騎車,不是只有開車,行人的用路權大小也是看狀況,斑馬線上當然行人最大,路權最大,但你看十字路口標示,它是寫道著行人優先,不是限行行人,也就是在行人合法,你也合法可通行時,汽機車腳踏車都要禮讓行人優先使用先過,但行人如果於違法狀態使用路權時,當然你不能故意撞他,路權是你比較大,發生事故,你是佔贏面的,但也必須你是合法狀態下,尤其是速度.

誰跟你說的 ? 真是亂來 ..

在行人穿越道上 , 無論號誌如何 , 行人都享有優先通行權 , 也就是有絕對路權 ..

交通規則
第 103    條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kevin.7888 發表於 2013-10-31 14:34 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7265
目前的規劃的確是車速分流阿,機慢車是在右邊阿,再往右是腳踏車,行人.
如果硬要說機車快,那也不過是塞車期 ...

還是亂來 , 胡說八道
機車不是慢車

快慢車不是用速度來分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我想我不需要跟你討論的 , 因為你只活在自己的想法中 .

只是你錯誤的資訊 , 我必須要糾正 !

而看來你是很多東西都不懂 , 只是喜歡嘴而已 .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9532
雲遊台灣 發表於 2013-10-31 17:49 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9233
還是亂來 , 胡說八道
機車不是慢車

機慢車,不是慢機車,是指機車加慢車一個可以降低汽機車事故率的政策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