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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為他人抽獎活動的犧牲品(內文暴力,請斟酌閱讀)

来源: ncis 2013-7-1 23:42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4 1822
今天突然收到通知說有小弟的掛號

本以為說可能收到徵招入伍通知

而已火速方式前往領取

看到掛號後,除了傻眼還不知道能說什麼

上頭一排字寫著"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沙小,那是甚麼鬼

我小小百姓怎惹得起這大局呢?

信封一拆開,看了函文

X....有人匿名檢舉

偽造案發時間、案發地點

重點是還抄我車牌

這是甚麼鬼啊

地點居然是三重中正北達美樂

時間是五月三號晚上六點

X

老子當天人正在努力與畢業證書奮戰

怎麼可能有那鬼時間經過

X

重點是如果是檢舉環境如亂丟菸蒂等都還送你一張DVD作紀念

而我呢?

連個遺照也沒有,看個鬼啊

隨隨便便一個偽造文,你這個水腦局就能受理

我天天都來給你偽造,請你家的車天天去玩分貝

以下為活動網址

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New_241.asp

至於活動辦法、資格

看了會氣死人,氣死不值得

檢舉辦法更炫了,不需要佐證即可檢舉

人人都可成為"風聲"的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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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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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www
潮屌
沒照片就能檢舉...還能成功..
想錢想瘋了...
ლ(́◉◞౪◟◉‵ლ)
3#
ncis 2013-7-2 16:31 只看這個作者
以下是我與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的對話

me:您好,請問是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政府:您好,這裡是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me:您好,昨天有收到貴局來函,請問檢舉時間地點完全不符,為何貴局依然受理呢?

政府:您好,先跟您核對一下車種

me:嗯

政府:您的車身為黑色車身,後座握把為紅色的,是嗎?

me:紅色? 我的是橘色的握把....

政府:喔...那就橘色,理論上車牌不可能會錯,而從報片看您確實有改裝排氣管【傻眼,完全不知道這位仁兄是.....】

me:貴局的檢舉時間地點都可以偽造,我人當時在關渡,為何有辦法於檢舉時間出現於此地,那這樣方式也能受理,請問貴局依據何種方規辦理

政府:您改裝在先,故以照片判定

me:那連檢舉時間地點不需要,只憑幾張不對時間的照片來拍攝,那麼貴局在檢舉網站上填寫時間地點皆為參考,那填寫然是參考欄位嗎? 然而亂丟菸蒂有dvd可佐證,試問貴局,您說檢舉者有拍照片,而照片呢? 為何沒一並附上呢?

政府:我們依法行事,依照上頭公布公定執行,如有法律上疑問可以請洽環保署洽詢

me:我能提出不再場證明,那請問要如何申訴

政府:您可以遵照函文中傳真電話,將不在場証明傳真於此,我們會盡快處理

me:那再請教貴局,貴局檢驗方式請問是依循哪個檢測方式呢?

政府:我們是依照車測檢測中心公布新車噪音數據做為標準值,而檢測方式為CNS 5799這上網都可以查的到。

me:那請問一下貴局,您測試是於排氣管後方50公分處以及排氣管夾角45度30公分處做量測嗎?

政府:您是一般速克達嗎? 一般速克達只有單邊排氣管,所以只量測排氣管夾角45度50公分處,若是大型重型機車,因有複數排氣管才需要左右兩邊量測

me:再請教貴局,驗完車後,重複檢舉時間相隔多久

政府:一般來說,驗完噪音後,有效為三個月

me:那如果惡意檢舉的話,每三個月都檢舉一次,請問貴局如何防範


政府:一樣受理

me:那真是這樣,光驗車就飽了,不是嗎? 貴局居然沒有任何處施能防範惡意檢舉行為呢?

政府:我們會先人工篩檢,在與檢舉者電話訪問

me:惡意檢舉人接到貴局的電話只要回答"是、YES",您就會受理,那有沒有電訪形同虛設,不是嗎?

政府:沒辦法,上面規定的,我們只是遵照辦理,如果您有對於法規上不適合規定,可以電話環保署申訴

me:再請教貴局一個問題,在貴局公布原廠噪音名單中,請問加速測試與原地測試有何不同呢?

政府:一般來說去檢驗我們只驗原地噪音測試,而在受訓時也是有受訓加速測試部分,但不檢驗,而汽機車檢驗方式為原廠公布最大轉速的1/2(機車)以及3/4(汽車)作為原地測試標準,為使量測較為準確,在原廠公布噪音(噪音管制標準清單)公告值+5db,以您的車舉例 原廠公告原地為80db ,在檢驗時會加至85db,時測候不超過85db及算合格

me:那環境定義呢? 風速、環境噪音等

政府:我們依照法規流程檢驗,請問還有任何問題嗎?

me:您給我環保署承辦人員電話,謝謝。

政府:林志純 (02)2371-2121 新北市環保署空污處,其實我們都是站在民眾的立場設想,我們也不希望讓您接收罰單,建議是前往前,若能換回原廠排氣管後再行檢驗就可以了

me:我知道您這裡是受理單位,然而檢驗、舉發法規並非由您制定,我也不會胡亂開罵,但貴局方式仍有瑕疵,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政府:我們也沒辦法,您可以向林先生反映申訴,若有不適用法規,必須由像您這類者申訴才有變更不適用法條

me:若像我去環保署林先生申訴不適用法規,那他還是一樣官員心態,接完電話當作沒這回事,那有用嗎?

政府:他是我上司,這我不方便回答

me:我覺得找立委來才最有用

政府:痾...我是公務人員不方便講這件事情

me:我幫你回答,是 而且是最有效的

政府:.........

me:感謝貴局的提供寶貴意見與法規,謝謝。

政府:不要這麼說,這是應該的,如有任何問題可電洽來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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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心人想檢舉,只需要以下幾件事情

1.填寫真實姓名與連絡電話

2.不一定要當天照片,過時的也可以

3.稽查人員電洽時只需要回答"是 yes"即可受理

4.每三個月可以重複檢舉,同一張照片也行

5.目前無任何方法可防止有心人士重複檢舉

6.被檢舉算自己倒楣,就算時間地點不對,隨時一張照片就可以請你去喝茶




我.....被這水腦政府打敗了

我.....想證明我當天的確是在學校,環保局要我提供閉路監視器影響來佐證,但您開罰都不需要佐證,為何我提供實驗時間以及交易明細卻不能受理

我.....真的很想找立委來舉發這不公的事實

我.....完全戰敗給這些有心人士

我.....只能說不如同化我吧

還有正義魔人要回的話全去吃屎吧

這篇只局限於各位日後改裝遭匿名檢舉後

只能說要勝算的機會渺茫
水腦政府
只要能收到錢他們啥都肯做阿@3@...
只要知道檢舉到之後收到的金額 它提供那一點獎品 又有何差別...
ლ(́◉◞౪◟◉‵ლ)
5#
ncis 2013-7-2 20:36 只看這個作者
godpasser 發表於 2013-7-2 19:29 我成為他人抽獎活動的犧牲品(內文暴力,請斟酌閱讀)797
水腦政府
只要能收到錢他們啥都肯做阿@3@...
只要知道檢舉到之後收到的金額 它提供那一點獎品 又有何差別.. ...

我只能說....這個世界上吃飽沒事幹的人多如蟻

你又能奈他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