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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

凡是要先多方面瞭解,切勿人云亦云,以免造成以後的困擾
362#
syunpeater 2013-6-4 07:04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同樣是車,少了兩個輪子就不被認為是車。
四輪大爺路中迴轉,視角永遠看不到機車。
四輪大爺路邊起步,視角永遠看不到機車。
唯有機車騎在禁行機車道,才看得到機車。
政府洗腦百姓,機車等同於腳踏車,
雖然都可以騎上60-70,但是一個只能在下坡騎的到啊。
早上又再看了一次影片
剛剛好停在這個畫面
當場噴笑就加了一點文字XDD
純粹博君一笑><(就是我來亂的)

好高貴的維修員.jpg (193.46 KB, 下載次數: 77)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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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表情 中風阿  發表於 2013-6-4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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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然咧拉!!(誤XD  發表於 2013-6-4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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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喇桑  發表於 2013-6-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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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微塵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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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板主的工作是修正道路標誌嗎? 小弟也有一處道路標誌認為要修正的~~~不知道要怎麼反映?
charlie0531 發表於 2013-6-4 01:15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5238
YA~~那台北橋很多低能汽車開上機車道!我們可以開打了!?
YAAAAAAAAAAAAAAAAAAAAAA


你弄錯了~那些人不是腦殘、也不是迷路
很多都是便宜行事、因為從延平北路想上台北橋、只能偷跑機車道
不然他要繞一大圈到承德路才能轉進台北橋汽車道
這麼費時費工的轉法、政府只有要求機車這樣幹
四輪大爺哪裡受的了、當然就是管你啥機車專用道、反正地上沒有「禁行汽車」大爺就開
旁邊的派出所也沒在管的、四輪最大、機車道的機車讓開大爺要過!

真正迷路走機車道的會往左邊下提防那邊走、然後卡在路中間被幹橋
便宜行事的知道要走右邊下三和路、那邊路夠寬下橋還能直接右轉豈能讓你機車獨享~
366#
egoj 2013-6-4 09:56 只看這個作者
所以,只能說警察也可能故意曲解了這條文!!!
[社會新聞]TOYOTA逼車事件之補充與看法

小弟針對此事件分享一些看法,有興趣的大大可以參考

小弟表示要先認識法規再來評論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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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眼殘看錯 抱歉 補個讚  發表於 2013-6-5 15:16
這篇不是正解 請查"交路字第0990047060號函"  發表於 2013-6-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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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才是正解。  發表於 2013-6-4 20:10
二輪汽車族請別再稱自己騎的是機車,機車(locomotive)原指火車頭。依照英文原意,我們騎的是兩個輪胎的汽車,我們騎乘的是汽車。論壇為公開討論的網路資源,善盡善良與理性的意見表達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對於使用情緒化或偏激的態度或以管窺天的短識,一律視為不尊重他人或難以普遍認知進行溝通,給予黑名單處理或予以舉報。
導正視聽,不加分不行啊!!!一堆人連法律都不懂就在那邊裝懂
人民都被上位者的愚昧害死!!!看到機車在快車道巴不得把它撞死....

平常就沒看他們那麼正義
本文章最後由 150RR 於 2013-6-4 21:57 編輯

因為違規停車騎到禁行機車道被恐龍警察罰很不合理
根本是乘人之危 速限60以下的道路應該要解除禁行機車
60以上道路禁行機車道最少要改成汽車優先道供機車超車閃車
左轉 禁止佔用 違者就像汽車走機車優先道一樣 開罰
不然就全解禁
待轉區一定要保留 不然我騎腳踏車真的不敢直接轉
騎機車 車多時也是不敢轉 有待轉區也不會被少數的
惡劣警察拍照 硬凹說你超越停止線 因為還沒有待轉區的年代
就有人被拍照 有理說不清
本文章最後由 Yakima 於 2013-6-5 09:47 編輯

為避免辱沒主文,我另行回覆一位等候許久的網友


yurun0321,正是在指你,在增列內文的短暫時間,一併回覆你,雖然你曾言明不再回覆,但我看你似乎並不介意


有時我們評斷一個人,不是從他的智識,而是先從他的言行、態度,畢竟人不是書,不是你想看他有哪些知識就能翻開的,所以只能透過言行舉止來做最初淺的判斷
另外就是溝通,溝通真正的意義,在於讓對方採納你的見解,或是理解對方的見解、幫助判斷,而不是各持己見隔山叫陣,那叫政客


屏除這篇文章帶來的些許光環,作為小老婆論壇的小小一份子,我對你的言行態度是持負面評價的


yurun0321 發表於 2013-6-3 21:43
事主的確違規在先,但原PO卻硬凹事主沒有違規,實在令人不齒。


yurun0321 發表於 2013-6-3 18:48
再來,為何豐田車主會逼車?!是因為他行駛在禁行車道,請問:「他哪裡說錯了?」根據那九十九條論,事主的確違規在先!至於逼車的地點與事主違規的地點有段距離,應該以「為何豐田車主會逼車」的角度來論,而非被逼車的地點論。
最後,「抹除禁行機車」是北市府不負責任的行為,不代表不適用九十九條;一般道路與交叉路口適用的法規是不一樣的,不能一概而論。


yurun0321 發表於 2013-6-4 20:00
感謝sjx2003intel大大的這篇文章,讓敝人發現了盲點;這篇比某篇的「迴轉道」瞎扯理論明瞭多了,這篇可以說是正解。


yurun0321 發表於 2013-6-3 22:49
我不回覆本篇,畢竟傷和氣實在不好。


yurun0321 發表於 2013-6-3 23:21
雖然說不再回覆,請讓我破個例


相隔32分鐘破功,你努力過了,但我認為做不到或根本不會去做的事,就連提都不要提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606
從鐵口直斷認定苦主違規,到後來"改邪歸正"(?),以及輕易推翻自己所言,讓我對你有了一番認識,確實如你簽名檔所言,你還很年輕,但也就只是年輕,僅此而已


而你使用該簽名檔的心態,請容我猜猜,你藉言行的包裝,來讓人感覺你是個早熟的孩子,應該也曾有人這樣形容過你,說「茶米翁啊~你感覺比同期的孩子更為成熟~」之類,而這讓你感覺不錯,但要知道,一個人的成熟,是膚淺的表層,還是自內而外的精純,只要給他壓力、責任,就能知道答案


你後續所言,自己較精通政治學這點,我原想這也許是走政治與走法律的觀點不同,但我有位鄰居正巧是政大政治系畢,人非常耐死又可愛(已死會,無圖,所以也沒真相),即使意見不合也是理性辯論,而且對反方之意見充分尊重,最重要的是,他從不把話講死,絕不讓自己陷入無台階可下的處境,這是我從他身上學到最重要的一件事

我另認識一位東吳的才子,亦是
政治系所,於網路、現實皆名氣斐然,小老婆也常見其身影,雖然個人感覺他手法偏門,但他擅長駕馭民粹這股無限潛能卻陰晴不定的力量,你卻讓自己陷入人人喊打的困境,擇善固執的大前提是方向正確,在沒有善的前提下,固執就只是固執

我想這應該與所學是否政治無關,而是一個人的歷練、才能使然












嗯,扣除對你言行的看法,讓我們繼續回到迴轉道的議題







該迴轉道的禁行機車,之所以被我提出,是因為有些許網友憑google map的資料,擅自認定那裏有禁行機車標誌,稱苦主是違規行駛,我也提出現場照片證實,該段已被塗銷



至於該段禁行機車塗銷原因,確實是為維護機車騎士安全,據悉是於2011年7月路平專案時一併消去,另外該段於2013年實驗道路,嘗試封閉東側迴轉道6個月,阻絕基隆路部分駕駛人苟且的心態...




有些網友好奇,為何我這麼執著那段道路,拍攝紀錄之外還發文討論,我也藉這個機會來說明


因為基隆辛亥是全台北市肇事率第二高的路口,僅次於仁愛敦化那個見鬼的圓環,當然那個冠軍我也沒放過



據悉仁愛敦化該段也在研擬修正,相關參考如下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1611
這是敦化-仁愛圓環全貌,這個圓環,如同各大大小小圓環,機車要直行,需行駛圓形邊緣,繞一個半圓才能如願抵達對岸

紅色線路,是機車從北往南直行,所需劃的圓周,基本上這種詭異的圓環設計已經是北市常態了,雖然從空照圖上來看對稱設計很美,但騎起來心情美不美麗,就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了


其中最殺手級的,莫過於下圖的直行南下段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7925
各位觀眾,這,就是肇事率台北市之冠的路口,而這小小的一角更是獨攬2/3業績,是對機車騎士行迫害+3級的紫裝慘業道路,至於設計人員是否灰腦,這個祕密只有三個人知道,一個是我,一個是寶傑,剩下一個我不能說
(不用懷疑,我認識寶傑)









(只是寶傑不認識我XDDDD)
再來,開始詳述所謂的三級迫害

第一級,道路限縮
畫彎末段,轉入南下直線道路,該段原先機車道的位置,現在被綠色自行車道所取代,導致右轉的機車被迫必須與直行出圓環的汽車爭道,這並非挑起單車與機車的路權爭紛,但我認為開闢一條單車專用道,不應靠減少原有機車專用道的面積來解決

第二級,動線紊亂
西南一角的藍線,是四維路,其出口接敦化圓環,是計程車最愛的繞圈圈地段,計程車可淺分為Hunter(獵人)與Camper(駐營者),前者會在路上尋找目標打游擊,後者會在重點地段(KTV、夜店、飯店、百貨)周圍打轉,等候目標上門,兩種行為模式中,對機車危害最大的就是Camper

Camper會循著藍色動線不斷斷的輪迴,直到有客人上車為止,但在這個不斷輪迴的過程中,計程車會不斷與右轉的南下機車爭道,尤其下班時間的敦化南路,周邊公司行號林立,計程車都在此打轉等候客人,與下班的機車陣仗一會師,往往造成意外

我不知道還要死多少人,這條路才會得到改善

第三級,違規停車
這其實與第一級是可以串在一起的,原先美意切給單車使用的專用道,最後往往落為汽車臨停的綠線,就像高鐵月台的黃色停等線一點屁用也沒有,大家都很有默契躲在導盲磚後面,但有沒有人想過哪個盲人敢走在這麼靠近軌道的導盲磚上?
錯誤的法規觀念,比腦殘更可怕6288

這是想幫人還是想殺人?


並非不尊重專業,但個人建議相關負責人員,應親身去嘗試自己的設計可不可行,就像遊戲上市前的Beta版封測,很多事情只要dryrun就可以找出問題,卻仍有很多荒謬設計,族繁不及備載

我們在玩一款史上最操蛋的RPG,附送史上最爛的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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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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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3-6-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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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kwork + 5 八臉八的超用力.....
KTC + 5 一個人的成熟,是膚淺的表層,還是自內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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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發生的事,永遠不會消失,所以時間絕不是一定有意義;
當你了解時間沒有意義,自然會相信生命的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