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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什麼-廢死不可

来源: 凡塵 2012-12-23 22:0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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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凡塵 於 2012-12-24 12:19 編輯

http://tw.news.yahoo.com/%e5%8f%b0%e7%81%a3%e7%82%ba%e4%bb%80%e9%ba%bc-%e5%bb%a2%e6%ad%bb%e4%b8%8d%e5%8f%af-%e9%84%89%e6%b0%91%e7%9a%84%e6%ad%a3%e7%be%a9-%e6%88%91%e5%b8%8c%e6%9c%9b%e6%ae%ba%e4%ba%ba%e5%85%87%e6%89%8b%e8%a2%ab%e5%88%a4%e6%ad%bb%e5%88%91-095012943.html

看到這篇文 我只能說廢死邏輯--荒唐

荒唐一:「眼不見為淨」的「和諧社會」
死刑的存在與執行 什麼時候變成眼不見為淨的這種駝鳥心態
什麼時候變成和諧社會的期望值
這根本是種掩耳盜鈴 自欺欺人的說法
在殺人犯做出慘絕人寰的案件時 就沒有和諧社會的存在
而不是死刑的存在 造就和諧社會的期望

死刑的執行 不能塑造出和平盛世
死刑的存在 只是一種付出代價的最高模式
再者
[要仔細思考犯罪背後原因,檢討暴力風險下的社會政策]
跟死刑存廢一點關係都沒有
死刑存在 同樣可以做這些事 朝這方面努力
廢死想拿此來包裝訴求 不覺得往臉上貼金嗎?!

荒唐二:社會不該跟殺人兇手一樣
這一段更是荒唐
死刑不會把受刑人亂刀砍死 分屍遺棄
死刑不會把人先姦後殺 不會牽連其他無辜的人
死刑的執行帶給社會怎會跟殺人者一樣兇殘
要做這種推論
除非死刑的執行是被害人怎麼死的 受刑人就得怎麼死
那麼我就同意這一點
偏偏死刑的執行 根本不夠兇殘
卻硬要劃上等號 這種邏輯說法 難道不夠荒唐嗎

[而我認為二○一一年挪威大屠殺之後,整個挪威的社會反應及其堅守多元包容的社會價值,就是對人類文明最好的一個示範。 ]
包容是偉大的情操 是主動性發自於心的寬恕他人
那跟廢死扯不上關係
死刑的存在 不會妨礙人民選擇包容罪人
說穿了
包容寬恕在於個人修養的領悟程度
廢死拿來說嘴 只是想增加理論基礎
然而根本沒直接相關

荒唐三:依賴國家殺人 沒「把人當人看」
[也因為活在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這國家更要用最嚴肅、嚴格的方式來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
難道死刑存在就無法用最嚴肅 嚴格的方式來還公道嗎
三審五審 還能更到十幾審 三年五年甚至十幾年
這難道不夠嚴肅 不夠嚴格嗎?!
[卻完全沒有任何積極的犯罪被害保護制度。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屬,我所需要的可能不只是經濟上的一次性金錢補償,對於犯罪被害家屬整個家庭功能的修復,政府必須深思,是要納入更多心理的、社福的、法律的專業工作者予以協助,]
這些事難道廢死之後就能做得更好
這些事難道不能與死刑並存 把整個司法及配套措施做好
怎麼變成廢死的堂皇之語
[就因為台灣社會從來沒真正「把人當人看」,所以人殺人之後,必須高度依賴國家殺人的方式,繼續做為社會整體的情緒出口。]
死刑的執行 無法讓受害者家屬釋盡仇恨 撫平傷痛
死刑的存在 無法成為受害者的情緒出口
而社會整體的情緒 只是隨著是非起伏更迭
難道廢死之後 就不會有社會情緒 就不需要出口
難道廢死之後 才是真正把人當人看
那麼在廢死之後又發生慘絕人寰的事件時
究竟是誰不把人當人看
這麼倒因為果的邏輯 還能唱得這麼好聽 荒唐至極

[死刑,不但讓活在民調低迷氣氛中的執政者誤以為,多殺幾個死囚就可以挽救多少個百分比的支持度,更成為國家機器不思解決貧窮與犯罪等社會問題的最好藉口]
這跟死刑有什麼關係
難道廢死之後 貧窮能改善?! 犯罪問題會改善?!
如果政府廢死之後一樣不思解決 那有何不同?!


結語:
廢死的冠冕堂皇之語 包裝之亮麗 高調彈得又亮又響
仔細推敲 不廢死同樣能把配套措施做好
廢死的邏輯 在我眼中 只剩荒唐兩字
若要我贊成廢死 除非告訴我哪些事
是必須廢死才能做到
且是比死刑存在能帶來更好的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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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廢死的話想必罪人們必定有恃無恐...  發表於 2012-12-25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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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2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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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以後要殺人就要多殺幾個才夠本,不然1個也是關100個也是關,我更贊同判死定讞後隔月就處置,不然又是百姓花錢養那些人  發表於 2012-12-2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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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24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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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2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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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red20066 2012-12-23 22:45 只看這個作者
死刑犯在殺人的時候也是殺死了自己的人權,真不懂那些喊廢死的腦袋再想什麼,或許不是發生在他們身上所以可以高聲的喊口號吧 反正,把狼A兒子西美料(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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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狼A兒子西美料(台語),萬一那天死到自己的,我真想問他們的感想.........是否繼續贊同廢死  發表於 2012-12-24 17:28
3#
凡塵 2012-12-23 22:53 只看這個作者
fred20066 發表於 2012-12-23 22:45 台灣為什麼-廢死不可1620
死刑犯在殺人的時候也是殺死了自己的人權,真不懂那些喊廢死的腦袋再想什麼,或許不是發生在他們身上所以可以 ...


我聽懂廢死在想什麼
但倒因為果
他們要強調的理想
不是廢死之後的境界
而是境界的形成之後 自然可以廢死

當那個理想境界達成時
廢不廢死就不重要了
因為社會人民的整體價值觀與素質
已經是高度自律 不需死刑的羈絆了

所以廢死 根本是個倒因為果的口號罷了
真正該努力的 是如何做出有利社會價值提升的配套措施
而不是吵廢不廢死刑
配套沒做好之前 廢死只是更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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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24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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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生,你又成功完成論文了。  發表於 2012-12-24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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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發表於 2012-12-2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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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必須等到所有人到那理想境界時再討論這個問題才有真正的意義  發表於 2012-12-2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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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傳奇 2012-12-24 00:40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傳奇 於 2012-12-24 00:42 編輯

死刑永遠有存在的必要!

即使一個國家的治安水準高、廢死後有相關配套措施,仍然會有殺人不眨眼、荒謬的殺人犯之"個案",那如果這個案因為廢除死刑而沒被處死,那以後是不是又有人會想「殺人不用判死刑」而導致社會治安又開始敗壞?

那廢死的後續配套又是什麼?改用其他重刑?例如鞭刑?那應該比死刑更不人道、更沒有人權吧!還是將這些犯行足以判定死刑的罪犯遣送至講求人道、犯罪又可以住豪宅般的監獄的國家?那是不是又有人想「殺人不必判死還可以住豪宅,更有專人服侍」?

不去犯罪根本不用怕會被判刑,若要說誤判死刑,那也是早期科技能力不足所導致,現今科技發達、法庭一審再審,要誤判死刑可以說是機率非常渺小甚至是不可能,除非有利益糾葛、權力鬥爭、惡意抹黑或政治迫害!

況且這些死刑犯被判死後又多活好幾年,槍決前還發配豆干、滷味、高粱酒,已經夠人道了啦!至少臨死前還有吃喝,還死得痛快,而不是被分屍,死後還要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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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死刑永遠有存在的必要 可備而不用 絕不能廢  發表於 2012-12-24 05:39
我講句難聽點的 他媽的 對於中國人不用嚴刑峻法根本沒人他媽的會屌你......中國人根本守法觀念薄弱

不用嚴刑峻法只會害到善良百姓......!! 就拿明朝跟秦國來說....當年秦國一直被認為是蠻夷之國

直到了 秦孝公 勵精圖治 唯才任用 重用商鞅變法 有了嚴刑峻法 才能 民富兵強

明朝 開國皇帝 朱元璋 不也是嚴刑峻法? 欺壓百姓 貪贓枉法的官員 與 濫殺無辜的人

不也是殘忍對待!! 但是沒有犧牲就不會換來最後的勝利 也許這勝利過程很苦很難很累

但是勝利後的一切 過程就不是那麼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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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的真好!!  發表於 2012-12-24 15:48
6#
Kane955 2012-12-24 02:50 只看這個作者
在台灣 廢死 根本是無稽之談
更別說那些廢死聯盟所提的那些
沒錯 大家都有人權
但當殺人犯在殺被害人的時候 他有想到過被害人的人權嗎
那些廢死聯盟一直提倡所謂的人權
難道就只因為被害者已經死所以沒有人權  轉而保護殺人犯的人權嗎?
這真的很詭異的邏輯
廢死聯盟總是要被害者原諒罪犯
但角色互換情況下 廢死聯盟若是被害者之一 他們真的能寬心原諒嗎?
更別提到怎麼社會資源反而浪費在罪犯身上  而不是那些受害家庭
受害家庭才是真正需要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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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關己 關己則亂..... 跳過被害者人權的邏輯 是廢死的致命傷  發表於 2012-12-24 05:43
豐原-逢甲兩頭跑
路上遇到要問好
安全駕駛最重要
惡意飆車沒小鳥
7#
thu909 2012-12-24 10:16 只看這個作者
廢死那群人的思考點與死刑執行間沒有邏輯上的關連,
這是他們的個人教育失敗,也是他們被人看破手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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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沒有邏輯的訴求 只是空洞的理想  發表於 2012-12-24 12:05
殺人償命 判死刑是一定要的  但誰有資格槍下留人  我覺得只有被害人的至親有這個資格  法官和廢死團體都沒資格

如果殺個人只關各幾年 那誰都敢殺人了 幾年就能換你一輩子 多划算阿

不用嚴刑峻法沒用+1
沒有罰的社會...台灣還不到那個進步程度
台灣還沒到廢死的境界,所以還走不到廢死這條路,
還沒廢死前就有犯人可以嗆說:[在台灣殺幾個人又不會判死刑],
這種泯滅人性的話都說得出來的人,有甚麼理由活在這個世界上,
死有餘辜,罄竹難書,是可以套用在他們身上的,
而台灣的死刑,在我眼中,是人道的,還有所謂的最後一餐,還有所謂的麻醉,
痛苦,也是微乎其微的,相對於在他們手上逝去的人命,剛本是小蝦和鯨魚,
而廢死團體,我想在社會大眾的眼裡,他們終究只是一自命清高,理想高,卻又沒有任何理由說明廢死之後該怎麼保障受害者的人權,
只會追求死刑犯的人權,如果死刑真的不能嚇阻犯罪,那為何死刑犯在要結束自己人生的路途中,他會真正的反悔,
因為害怕,為甚麼害怕?因為他得''死'',別說死刑不能嚇阻犯罪了,就因為有一群白X每天喊著要廢死,才讓想犯罪的人有機可趁,
有這種苟且偷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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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請廢死團體先提出如何有效預防犯罪 而不是閉著眼睛喊廢死  發表於 2012-12-24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