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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什麼-廢死不可

坦白說 我不贊成死刑
殺來殺去的有什麼意義呢
應該讓那些死囚對當今醫療有所貢獻
利用他們餘生進行人體實驗或是活體解剖之類的
即便他們死了也是為國家犧牲,沒有人殺了他們
本文章最後由 a03170317 於 2012-12-24 13:05 編輯

廢死的思想與馬克思主義的想法很像,以完全主動自律的人民,形成完全主動自律的完美國家;但最終還要經過人的「惰」性考驗。假使真的達到這完美境界,就不需要政策、法制了,誰還會知道有死刑的存在?所以呼籲廢死之前,請先【根除「惰性」;實踐「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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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24 21:24
支持廢死的人
如果有一天遇到別人拿著一把刀抵子你的脖子上,要滅你口
還是說把你綁著,讓你親眼看著自己在乎的人被別人虐待而死
看你會不會還想廢死,一定換你想殺人,還是想要有神蹟出現
說廢死的人如果是吃素的,我還可以接受,因為那些動物被殺的時候真的很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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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雖該保障但須適可而止 過度自我膨脹只會突顯人性的劣根而已  發表於 2012-12-24 21:26
24#
炎之 2012-12-24 13:20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炎之 於 2012-12-24 13:41 編輯

其實真的死刑沒什麼用
千百年來,死刑抑制了犯罪了嗎?
想想吧,很多國家內亂外患罪基本唯一死刑,可是多少人不怕?
我必須說,現在民氣可用,大家都被催眠成「死」是治安唯一的良藥
可是大家有翻閱過台灣的刑法嗎?
其實能被判死刑的也才幾條,可是現在牢裡卻關著一票死囚

基本上我們端看割喉案,犯人說「在台灣殺幾個人,不會判死刑」
大家都被表面字意影響成,我殺人不用償命的一個概念
確實,台灣犯罪處置不是應報,台灣犯罪處置是矯治
所以根本上殺人償命的概念在台灣犯罪處置上是不成立的
那死刑的概念,不是法律替被害者報仇,是法律已經覺得這個人沒再教育的必要了
所以你說仇殺情殺的,有時其情可憫,法官也會量刑的
為什麼會扯這些呢?重點來了,當你覺得在台灣殺幾個人不會判死刑的這個想法產生時
我告訴你,認知上是正確的,正如上述,台灣犯罪處置是以矯治為主
在此也很遺憾的發生了犯罪體上的一個大問題,那就是「大家不怕我們的矯治單位了」

很多人主張以死刑來抑制我們的犯罪率
但很遺憾的,犯罪並不是只有殺人一條而已
從竊盜、強盜、傷害種種刑法規定的三百六十幾條,不是每一條都有死刑
但幾乎每一條都涵蓋著「徒刑」或其他種類的自由刑
我不會說台灣立即廢死的種玩笑話,但大家所看不到的是,台灣自由刑的自度正在崩壞
但焦點全聚集於死不死這種單一問題上……
依我們前述,外患罪,刑法第一百零三條,我們討論了半天到底要不要判外患通敵的人死刑
可是竊盜、搶劫、擄人勒索這種犯罪就會降低嗎?當監獄功能失靈時,你殺再多的人有什麼用?
所以,一直將死刑與治安、犯罪率綁在一起,這個觀點本身就是錯誤的
還有,很多人也都誤會了一件事,死刑並不會使被害者家屬受創的心獲得立即性的安撫
這也就是台灣近年來引進國外「修復式正義」的原因
因為人家真的用的不錯,而且對加害人或受害者家屬也真的比較有用

如果台灣今天採行的是應報理論,我上面的全都是廢話,但今天台灣是犯罪矯治
那大多數的司法大國,也都是採行犯罪矯治(因為我們是抄人家的,人家怎麼作我們就怎麼做嘍)
那在犯罪矯治的這樣一個大前提探討,我覺得廢不廢死刑其實真的是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廢了,對於整個犯罪矯治的構想上,沒有影響;不廢,就在那裡擺著,所謂備而不用
因為重點來講,應該關注的還是「為什麼犯罪」「如何防治」「發生之後的矯治」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看的懂我的想法,我不是廢死聯盟的,我只是把一個多角化的觀點提出來
死,這件事在咱們刑法意義上,很重要,但也不主要;重要是因為牽涉生命刑,不主要是因為我們以矯治為主
現在社會,受至媒體與影視人愚弄,搞的義憤填膺的,全部人都覺得死刑是救命仙藥
但台灣的犯罪,仍然每天每天不斷的再發生著……

最後補充一點,廢死不是什麼高尚的行為,死刑也只是一種「啊,懶得管你了」的心態
基本上,基本上我會覺得犯罪矯治這套刑罰,本身就滿高尚的了~~~
但真的不能高尚過頭,像國外什麼五星級監獄,那種亂源
那我們台灣的監獄其實,講句實在話,也確實有點像是廉價旅館了……
就宜蘭三星監獄,外表冷冰,其實裡面花花草草的,環境還不錯幽美,跑北宜下山後,可以考慮繞過去參觀參觀(大誤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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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24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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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只是犯滔天大罪的一種代價而已 死刑不能抑制犯罪 教育才能  發表於 2012-12-24 18:12
但實際了解應報刑和教育刑的差異和背後精神應該了了無幾,多半把自己局限在"就是該死"的微觀想法  發表於 2012-12-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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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只是現實中多數人支持應報作法,認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發表於 2012-12-2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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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得懂你說的耶 很用心  發表於 2012-12-24 15:11
廢死口號就等於反清復明

無山小錄用
不會打嘴砲的碩士
26#
laiotw 2012-12-24 13:49 只看這個作者
死刑一定要持續下去.......別國管到我們台灣做啥呀?
27#
krauser 2012-12-24 13:50 只看這個作者
這則新聞可參考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2/143366.htm#ixzz2Fnl87vaw

死刑雖然不能阻止犯罪(人是自由主義)但最基本能還被害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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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司法是守法人們能循求的唯一途徑  發表於 2012-12-24 18:13
歐洲那些無意義的廢死言論
等他們經濟問題解決再來講
花錢養一堆心理變態在監獄裡,有趣
死刑犯執行槍決之前已經先上麻醉了 ...

難道他們殺人的時候也會先上麻醉再殺人嗎?

台灣對死刑犯還不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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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夠人道了 相對的對於受害者有何補償 這部份還有很大努力空間  發表於 2012-12-24 18:09
哪天被殺人犯殺的是廢死聯盟的人,再來看看廢死聯盟的反應,廢死聯盟的宣言就好像在叫人去殺他們一樣

基本上殺人就是侵犯他人的生存權,若不尊重他人生存權利等於殺人者也不能擁有生存權,這才是合理的

再說有大多數的罪犯在出獄之後往往會繼續之前的犯行,只要是有侵害到他人權利的罪犯應該都不能給予生存的機會,不尊重他人的人何必給他尊重?給殺人犯機會做什麼?明明知道是不可做的事卻去做了,那付出相對的代價也不為過!!

看到廢死聯盟的發言後,真的想拿出包青天給他們看看,法應該是保護守法的人,而非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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