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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長 曾勇夫 好樣的

31#
andyjj 2012-12-22 11:23 只看這個作者
廢死聯盟只會說嘴
若是裡頭成員有被害人家屬的話
會比較有公信力喔
但好像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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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rock0605 2012-12-22 11:27 只看這個作者
我覺得真的要談尊重這些死刑犯的"人"權的話,就是賞牠們一個痛快!!

畢竟牠們會做出這些事,我相信牠們心中也都做了受死的打算!

要是還讓牠們苟且偷生的活在監獄裡,那才是藐視牠們的人權...

如果要牠們一輩子被罵畜生的活著,不如讓牠們最後像人一點,扛下自己做過的事去死!!!

曾勇夫,有功夫,無懦夫。
人生而平等.都有人權
誰能剝奪他人的人權

慈悲也要看對象
為肯負責人喝采


新人生,生新人,人新生→→愛惜孩子★不要核子★
本文章最後由 sinica1067 於 2012-12-22 11:47 編輯

等到你坐上這大位,你就會知道,當你蓋個章或簽個名,就有人要死,是什麼感覺了

我不是覺得這些殺人犯不該死,只是 要告訴大家。

公務人員不是每個都很爽,上班時 應依法行政,下班時,跟你一樣是個普通人

站在不同的立場,或許你覺得是這樣,但站在他人的立場,他的每個行為,都是全國人民注目的焦點

廢除死刑  我也是反對一員,但是今天如果你是法務部長,當你知道簽名之後就是殺了一個人,難免心裡都會有些,五味雜陳。

或許你會當機立斷說  我不會,當你成為現代閻羅王時,你才明白這種感覺!!
大家會覺得剩下55個呢?為什麼不一次解決??

有些或許犯了很多案,但確定的1-2個判例是死刑,還有其他案子還沒偵結,所以也不會馬上

執行!!

一條一條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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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12-2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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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  發表於 2012-12-22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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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餘暉 + 5 我也覺得任何人都沒能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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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哀、樂
35#
peter306 2012-12-22 11:50 只看這個作者
他終於有再做事了,

要不然一直叫人民養他們死刑,

今天看到廢死又再嗆 真的是很腦殘
兵法如棋,寧輸一子,莫失一先
世事如棋,一著換來千古業
36#
x551320 2012-12-22 11:54 只看這個作者
這真的需要勇氣
也是必要的  畢竟法律輕重需要被證明的
才不會有更多重案的犯人出現~
連我爸都說  最可憐的就是那些 廢死聯盟的

這種時候 還講甚麼人權司法部長 曾勇夫 好樣的7820

要麻就直接解決掉  不然還要用我們的納稅錢養他們   這還有道理嗎?司法部長 曾勇夫 好樣的3938
別自以為車很會跑  其實是你涉世未深
漢摩拉比法典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治理方法...但是行刑手段並不是法典真正的用意,他是為了預防犯罪的產生!
不過我個人認為還有比死更痛苦的...鞭刑!!!
要是能夠給受害家屬一人一鞭的話,那才是天經地義,既可以還一小部分的債,又可以讓執刑家屬知道這是何等的痛苦...這樣就可以考驗雙方人性的光輝了~~~~
但是...依照我們國家目前的經濟狀況時再養不起這種鞭刑玩具~~~因為打完之後還要上藥還要餵食...比起單單餵食還多出了醫藥費~~
所以還是讓罪大惡極&確定罪行死刑犯死一死比較好...他們輕鬆我們也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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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十大酷刑  發表於 2012-12-22 13:29
39#
ud2006 2012-12-22 12:31 只看這個作者
把廢死聯盟
全部送進推進城Level 6
都是官員- -...怕因為貪太多也會一起弊了一樣
ლ(́◉◞౪◟◉‵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