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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 後續處理事情請教

来源: baby_lan0217 2012-8-18 01:10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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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3 編輯

今天如往常 在上班送貨時候   途經自強隧道(士林往內湖方向)發生了意外事故
                     事故時間在2012/08/17日下午兩點10分左右
我出隧道口   已經在最左邊的內線車道    直行要左轉往內湖方向
熊熊一台計程車不打方向燈  看左邊比較沒車 就直接切過來  
此時他可能沒注意到  地面的劃線是雙白線  (嚴禁超車)
圖面如下
天不重人願   地板濕的     我看到他轉出來時候  距離只有五公尺   我根本煞不住
就往他的左後方  A下去我直接往我左前方倒地約有一公尺左右
當然我已經倒地  有凳到腰  所以麻麻的站不起來   
這位司機先生  就打開車門  問說 你有沒有受傷
我回答說:你怎不打方向燈  就直接切過來
他回答我說: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我又跟她說:你雙白線  可以直接轉嗎?
他就說:不然你報警阿    (態度決定一切)
就因為這句話  我整個賭爛起來   直接打110請警察來
他也拿出他的行車紀錄器給警察看   警察看了之後
警察跟他說:不管你有沒有打燈   你違規跨越雙白線  就是不對
警察開始說  要不要私下和解  談和解金   
那位司機一直強調今天他只有跑700元而已
就說: 那今天   我把繳罰單的誇越雙白線的罰金九百元   給妳當紅包 壓壓驚
我心裡OS:兩個月前  我才把  三角台  車台換新過   (內行人都知道價錢大概多少)
所以我就不回答他的話  
警察就說  那我幫妳們做筆錄  就像上呈報了   途中要和解   請至派出所  罰單是一定開
(兩人分別酒測   分開做筆錄   就這樣結束了 )
請問  我需要回派出所拿三聯單嗎?   
我已經到車行估價了  大概換一些哩哩叩叩的 需要七千元?
那我是直接電話給他  跟他談七千元賠償?
如果對方電話不接  或者說太貴  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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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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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3 編輯

報案一定要拿三連單
當然是跟她談修車跟醫藥費
如果對方沒誠意
直接上法院
到時候會比較麻煩的就是你也要跑法院
以上有錯請鞭

亮還要更亮
追求極端的亮點
用盡量不影響他人的方法去改車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3 編輯

聽人家說
交通事故處理沒在拿三聯單的,對方除了強制險有沒有第三責任險,一年幾仟塊而以一般汽車駕駛都會保,他是營業車就不一定了
我是業務+司機  所以是一定有空閒時間的~   我就是怕找不到人   開調解法院  都由計程車公會出面來打拖延戰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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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就有三聯單吧? 剩下的法律問題就要請教更資深的大大了  發表於 2012-8-18 01:49
4#
NORTH 2012-8-18 02:16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3 編輯

原來版主是-魔狼大大啊

本文章最後由 qwert998 於 2012-8-18 02:50 編輯

我印象中我去年車禍是沒有三聯單的

警察都會叫你先和解

然後依報案人的地區選擇離你較近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當然如果調解不成的話就要上法院了

然後可以去保險公司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強制險是因為媽媽朋友在保險公司上班 幫忙處理 詳細細節我也不清楚 強制險可以拿到蠻多錢的

我自己曾經跑過 也橋不攏上過法院 最後就告上去而已沒什麼

但是多調解幾次對方累的幾乎都會乖乖的賠償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4 編輯


車禍~
筆錄是一定要做!!
三聯單一定要拿~~
對方應該是有保意外險....先問問吧!!


7#
dyseone 2012-8-18 09:11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4 編輯


報案警察來會有兩種情況
一.警察開始查看現場 測量距離 紀錄對方資料 做筆錄等等
二.警察會問雙方是否要私下和解 還是要做筆錄 如果私下和解
    就不用做筆錄 省時間 但也就沒有備案
情況一   一定會有三聯單
情況二   不會有三聯單
如果有做筆錄警察一定會開給你三聯單
三聯單的內容只是雙方車號 姓名 聯絡資料 還有一些交通事故後的注意事項而已
對方如果只保強制險 那財損部分必須由對方自己出
      如果有保第三人責任險 那你的财損部分可以跟對方保險申請 依責任歸屬比例分配
       肇事責任歸屬也要一個月才會出來
話說版主到底有沒有做筆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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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警察請出來一定有單 (和解也要簽名拿單)  發表於 2012-8-18 18:23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4 編輯


我印象中~我出車禍那時候
有拿到一張紅色的單子阿= =?
上面記載雙方的聯絡方式   姓名
去區公所辦理調解
調解不成就是跑法院吧?
通常對方如果有保險的話~有保險公司一起到場會比較好談
向上次就是因為對方屎尿~出爾反爾
反到是對方的保險公司直接說不然公司這邊直接出險給你多少這樣
才順利落幕.....


現在是路上違規都比較大就對了....差點害死人不說  
〝提醒〞對方一下還要在第二波攻勢...
我只有一條命阿....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4 編輯



低調低調~   結果  那邊贏了  好多人懂法律懂流程~


本文章最後由 編輯部女孩 於 2016-3-3 15:25 編輯



有在警車上面做筆錄     最後只給我一張單子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