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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

311#
冰少 2011-12-19 03:00 只看這個作者
這件事已經告一個段落了,還有沒看完全文就在搧風點火的人...
此風不可漲...

對於還沒出社會的小朋友,如果有看到這篇,千萬記得,就算你看到不公不義的事情,千萬別動不動就喊打喊殺,這對你百害無一利。
也別輕易的被一時的意氣沖昏頭,雖然台灣的法律仍有許多需要修改才能更合乎情理法的部分,但當下的遊戲規則就是這樣。做錯事了,哪怕原因,都必須面對該負的責任,至於該付多少責任,是法官說的才算,而不是你覺得!

這社會上有種人真的非常討厭,遇到你就知道。

這種人非常沒品,以道德層面而言,已達千刀萬剮,人神共憤的地步,所有缺德的事他都做遍了,偏偏只有犯法的事他不做。

你奈他何?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這種人他就是擺明,我就是缺德但不犯法,你不爽咬我阿!
你敢咬我,我趕告你!

在台灣不懂法律的人認為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如果你是有這樣想法的人,
給你們一點建議和觀念,首先法律是人類所篇寫出來的,在編寫的過程中,因為編寫的是人,所以本身就不可能盡善盡美。

很多時候事情發生了,先暫停怨天尤人,先想想現在你能做什麼?什麼能幫助你才是最重要的

不然你就是成為我上面所說的那種爛人眼中的玩物,他佔盡你便宜,最後你還被迫接受法律的制裁。

若發生這樣的狀況,絕對不是因為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而是因為他利用法律的不完美,挖了一個洞給你跳。

而你,傻呼呼的跳進去了!

版主在處理這件事的手法上,確實游走在法律邊緣,然而這樣真的告起來,這部分確實是有可爭論之處。要判有罪,或是無罪,幾乎是看法官怎麼解釋法條。從一開始看下來,我很為樓主擔心,因為若提告樓主敗訴的機率我自認為是相對較高,因為在樓主之前相信這類的事件已經有判例可循。

還好事情到此已經告一個段落,大家可以針對這件事做理性的討論,但要學會盡量避免使用喊打喊殺的類似言語。

畢竟今天樓主很理智,若遇到了已經怒火攻心的網友,你幫他不成反而還逼他上絕路。

願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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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comd + 5 不見得所有的事都要光明正大
ultra88 + 5 完全正確
Eyesman + 5 給你一個 讚 (E
nkuo614 + 2 受教了,感謝指導
flyone + 5 解說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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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11# 冰少 的文章

說的好

缺陷法條加上恐龍法官

死的都能判成活的
嘴吐出的話,表內在的心
頭一次看到這種誇張的事情

太扯了...
314#
JimmyPz 2011-12-19 03:23 只看這個作者
轉:
Maddog Wei
你的發文已經造成傷害,不單是我個人 ,不管我是否願意平息此次事件,我都背負很大的壓力,我只能選擇用最終的手段來處理這次的事情,請體諒我沒能力想出更好的解決辦法,只能訴諸法律,對於精工團隊,楊小姐 ,我的家人及相信我的朋友才能交待
如果可以
希望你能和我聯絡討論接下來的處理
我必須重申
我並沒有和你道歉
也不是你說的樣子
所有文章 都有紀錄
小老婆那不須消除
有頭有尾鄉民才看得懂
楊小姐的部分
她自己有看法
請你自行解決
以上

虎頭蛇尾跨攏謀190.gif
315#
Eyesman 2011-12-19 03:37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11# 冰少 的文章

讚~~
又有一個冷靜清醒的人了

喊打喊殺喊爽的人
出了事是不會跟賠的
參與人數 2經驗值 +3 收起 理由
冰少 + 1 因為加分都用完了
jay7675 + 2 說得這麼好~怎麼沒人加分呢ˊ?!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3

316#
Eyesman 2011-12-19 04:23 只看這個作者
店家版是不給編輯修改的
對於我在#28樓說的那段話變成了無從補充解釋
原來這個社會
社交還是以 男人為準 男人為天
女人只能是附庸 是私產 不是人
不能跟男友/老公以外的男性有任何交流
連說話都要小心翼翼能免則免

有很多人利用 評分機制 表達對我的意見
我想了想 為了避免"騙+分"
沒有更好的辦法 只好在這裡做個因果說明
那段話是針對 #18樓主的發言所做的反諷回應
看著 #18樓的文章 打出回應時卻已經是 #28樓了(間隔才13分鐘 大家發言還真熱烈~)
#18樓的原文章如下
原文章由 nkuo614 於 2011-12-18 10:24 發表 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886
我不認識她老婆~~
可能我觀念比較保守,朋友的女友或老婆基本上我不會跟他聊天或是認識
除非是認識很多年以上的那種才會稍微講話~~
我覺得這是做人的基本人格與禮教
但這次的事情讓我懷疑我是不是還活在古代?

所以我原意是在 諷刺 這種想法
而不是我 主張 這種想法
造成誤會 在此提出說明精工技研,已婚老闆與車友的女友的故事7552
樓主運氣好,至少傷害沒有完全擴大。

今天我們店也要處理類似事情,希望也能平順落幕。
人活著有太多的包袱了,常常會想就這樣離開世界;但也因為這樣生活中那一點點的微小的光與熱,便是支持我們繼續走下去的動力。
這種女人不要就是了~這樣的女人由她去吧!也不用說告訴他老婆,他能騙得你女友~也能騙自己老婆...
反正再找就是,這種人有天收的~

回覆 309# iqueen 的文章

違啥法  你跟我說一下違反哪一條法律條文  
再來  情 理 法  還是  法 理 情  為優先評判
真想幫你問候老闆他娘和爹!! 閣下肯定超悶...如果是我可能會跟他來個輸贏~WTF太扯!!107.gif
嘿沒有要消遣你的意思,替你感到無奈!
還有,這位女友太不檢點了!版大看開點 過了這關就成功了!166.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