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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與我的糾紛(內容非常長)+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

来源: sky1985 2011-11-28 10:07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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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不好意思
小弟在此又要麻煩大家的眼睛了
時間:11/26  01:10AM
事因:房東未經小弟同意,私自拿備用鑰匙進入我房間

11/25 晚上12點多下班回到家(應該算11/26了)
還沒開門就覺得怪怪的
門口的托鞋怎麼有歪
開門後廁所門是半關著(我從來不關廁所門,保持通風)
後來看了桌上手機
房東打了8通未接電話給我
我當場第一反應-房東進來過
洗完澡後在想要不要回電話
後來想到一句話-今日事今日畢
就直接打電話給房東
一接起來...<以下是對話內容>
我:房東請問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房東:(口氣爆差)你出門水給我開著,故意不給我關
          我的水費多好幾度
我:我沒有故意不關水阿,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你有進來我房間過囉(此時我已按下電話錄音)
房東:當然要進去啦,我每一間都進去
          你水沒官位什麼不能進去
我:你要進來是不是應該在我同意的情況之下吧
房東:打電話又找不到你.我當然直接進去啦
我:你房子租給我,本來就該經過我同意
       你這樣已經違法了你知道嗎?
房東:不然你要怎樣
我:我請警察來,你過來說清楚吧
房東:好阿!你叫警察我就來
<以上是大概的電話對話內容>
大約10分鐘警察到現場來
房東等了20分鐘左右才到
一到口氣也是很差
拿了一堆資料
說是自來水公司寄信給他
說水費有多錢(多200多度水)
一直指責是我開水故意浪費他的錢
<外插一下:前一天晚上回來停電,後來沒水,我可能水龍頭開了沒聲音也忘了關>
我就說我沒有故意沒關水
有可能是我前一天停電導致沒水
我就提早出門
也許我有忘記關(一個晚上沒關水,也不可能到200度以上的水吧)
但是我絕對沒有故意開著
後來他一直吵
警察就跟房東說
今天不管怎樣
擅自進去房客的房間
就是房東的不對
要是提起告訴
房東絕對沒勝算
這時候白目的房東還在那邊說去告阿
我才不怕勒
後來房東的兒子聽不下去
跳出來說話
說是他媽媽太衝動
沒有想太多
進入房客房間是出自於好意
希望我不要提出告訴
後來事情才緩和下來
<以上是事情的經過>
小弟想問的是
要是換成版友們
你們會怎做呢?
發生事情至今
房東一通道歉的電話也沒有
心裡有點不爽
我朋友是建議我直接退租
要房東歸還押金+心理賠償金(10000元)
麻煩大家給小第一點建議
謝謝~!!

<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
昨天大約下午2點多
突然手機出現一個蘆竹的市話號碼
心裡想說是誰
接起來之後
她說她是蘆竹鄉的鄉民代表
說我的房東打電話給她
希望能處理我們的事情
心理馬上超不爽
今天明明就是房東自己不對
還敢請什麼代表打電話給我
問我要不要處理這件事情
我真的覺得莫名其妙
妳自己不對還找代表來
是想把事情搞大嗎?
最後我跟那個代表說
一切都到警察局再說吧
後來她還跟我說
要我打電話跟她約時間
搞得好像是我錯一樣

房東私自把我的電話給蘆竹鄉民代表
這樣是不是也違法了呢?

[ 本文章最後由 sky1985 於 2011-12-8 11: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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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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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汐止人~(握手)

在外租房子真的很怕房東這樣隨意進出

看你怎麼想拉

做人都以和為貴

房東應該也只是因為想說水費怎多這麼多想確認才進入你房間的(若真多200多度)

畢竟他也有打電話給你只是你碰巧沒接到@@

我想警察和房東兒子也都跟他說過這樣是違法的

房東也應該知道自己錯了吧~

可能是拉不下臉跟你道歉@@

若奇摩子真的很差那等租約到期就搬吧~

當然你要告房都應該也是可以

但是上法院真的就是完全撕破臉嚕@@

[ 本文章最後由 frank521029 於 2011-11-28 10:51 編輯 ]
3#
GD~TOP 2011-11-28 10:49 只看這個作者
搞到最後大家撕破臉就來這招房東與我的糾紛(內容非常長)+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3388
奇怪勒.我抽屜裡的10萬現金怎麼不見了勒房東與我的糾紛(內容非常長)+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9595
參與人數 2經驗值 +2 收起 理由
落日餘暉 + 1 你這招真的太狠了...
humanoid + 1 這樣會不會反被告毀謗...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2

對車就愛DIY  有錯請多指教
4#
koeyter 2011-11-28 11:22 只看這個作者
應該不是包水不包電那種套房吧,這種房東多少都會進去,你都給他警告了,我覺得你現在就算退租,能在租到更好嗎,如果可以你可以退租。再者人家兒子都替他媽媽道歉,希望你不要提出告訴? 所以我覺得日後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我覺得能在次給他警告先告知如有下次,一定提告之類的,另外你要求跟他索賠,那...我想問你,你能提出證明你因為他跑進去,而有何損失嗎? 了不起就是終止合約,如此而已。
5#
sky1985 2011-11-28 11:41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koeyter 於 2011-11-28 11:22 發表 房東與我的糾紛(內容非常長)+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5203
應該不是包水不包電那種套房吧,這種房東多少都會進去,你都給他警告了,我覺得你現在就算退租,能在租到更好嗎,如果可以你可以退租。再者人家兒子都替他媽媽道歉,希望你不要提出告訴? 所以我覺得日後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我覺得能在次給他警告先告知如有下次,一定提告之類的,另外你要求跟他索賠,那...我想問你,你能提出證明你因為他跑進去,而有何損失嗎? 了不起就是終止合約,如此而已。


光是妨礙自由這條罪名就足以賠償了
感覺這種房東 = = 誰知道你不在他又會做出什麼事
不知道為什麼讓我想起電視廣告 直接把水龍頭用壞房東與我的糾紛(內容非常長)+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7813
7#
sky1985 2011-11-29 10:41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如果與妳 於 2011-11-28 14:21 發表 房東與我的糾紛(內容非常長)+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6002
感覺這種房東 = = 誰知道你不在他又會做出什麼事
不知道為什麼讓我想起電視廣告 直接把水龍頭用壞房東與我的糾紛(內容非常長)+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9734


我也是這麼覺得
所以現在出門都要把貴重東西藏起來
8#
小憂鬱 2011-11-29 10:47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1# sky1985 的文章

個人覺得看你跟你房東的工作性質吧

若是相較之下 你的工作時間比較彈性 可以跑法院耗

那就告吧

若是反之

當下有報警處理 應該有填單吧(?)

要求解約並無償押金全退+名譽賠償(建議1個月房租)

會是比較得宜的作法
嘴吐出的話,表內在的心
9#
sky1985 2011-11-29 11:46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小憂鬱 於 2011-11-29 10:47 發表 房東與我的糾紛(內容非常長)+12/1蘆竹鄉民代表來電7551
個人覺得看你跟你房東的工作性質吧

若是相較之下 你的工作時間比較彈性 可以跑法院耗

那就告吧

若是反之

當下有報警處理 應該有填單吧(?)

要求解約並無償押金全退+名譽賠償(建議1個月房租)

會是比較得宜的作法


嗯嗯...感謝你提供的作法
我也是正有這種打算
只是不知道他願不願意付出名譽賠償
回覆 5# sky1985 的文章
恩...我看不出哪邊有妨礙自由這條罪名成立的地方!!
我是有看出擅入民宅這條!
然後重點在於合約書的部分!
如果合約書有註明房東可以再連絡不到時得以進入 類似的這條!
我會直接告訴你....別告了!
現在的合約書大多都是保護房東! 除非自己有修改或是自己打!
自己老早就吃過這種虧!
所以合約書的部分現在自己都會先做修改在簽約!
一曲默塵奏糜音 千里一瞬茫無盡
命終死厄魂斷亦 勸君路遙望好走

意外總發生在瞬間! 就像惡魔總是躲在細節中一樣!
只要一個環節錯了 你就會像我一樣
@@ 我的手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