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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

回覆 37# littlesula 的文章

關鍵點應該在於民法上
是採取無過失責任原則
即不論是否有過失之存在
都必須為所製造之不利益負責
42#
life 2011-6-26 22:22 只看這個作者
講的都很有道理,但是,請注意一點,兩肇雙方的身家背景,
只要是有X(請自填)的人出事,利猥豬公與法官大人,
效率會不自主加快,判決結果下手會變重,
這判決在鬼島判例上,應該才算是不正常???
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8164 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2210 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3760
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8211

這個判決我看很正常   但我提醒一下   這個不起訴是檢察官簽的

不是法官  起訴權是在檢察官手上   法官只有審判權
將心比心吧,但人已經死了,人也得到應有的教訓了 RIP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4554
這就是敵對老鼠的下場!!!
45#
allice 2011-6-26 23:00 只看這個作者
違規在先被撞死 只能說不要違規不就好了..
肇事車主何苦..誰會沒事想撞死人 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4453
判決這樣才對 如果是貨車司機有罪 那真的不用完了..
46#
小州 2011-6-27 00:34 只看這個作者
闖紅燈被撞死就是活該
貨車司機被判無罪不起訴這很正常
你他媽的還在那雞雞歪歪
說貨車司機的錯
那你有沒有想過自己的老婆先闖紅燈才被撞
既然是自己老婆闖紅燈被撞
還有臉敢在那談賠償跟上訴
難道都不會覺得很不好意思嗎!?
那個貨車司機有幫你報警叫救護車就算不錯了
你就該偷笑了
怎麼台灣現在有這麼多這樣的老人家
自己的錯就鼻子摸了不要多說話
如果自己錯還在那說別人怎樣的
就是欠嘴砲、欠罵
不好意思各位
我是就事論事
我說話就這麼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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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法官回那個上訴的 在上訴就把你也給抓進去關!!!
原文章由 炎之 於 2011-6-26 04:31 PM 發表 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7609
說實在的,自己那麼守交通規則再來說別人啦!!
自己真的很守交通規則嗎?你發誓你都沒違規過?
你學生時代騎腳踏車都沒闖過紅燈?
你乾脆告訴我你沒騎過腳踏車好了!

PS:我不是無限上綱,我只是覺得任何是中庸即好,為何一定要把話講的那麼難聽?
        況且大家都是局外人,如此露骨、無情的批判,立場何在?自己真的有資格作這樣子殘酷的批判嗎?


那您呢??????????????
49#
大度 2011-6-27 11:17 只看這個作者
其實看到新聞去採訪被撞的家屬 看到她們看照片思念 其實很感慨

但是 腳踏車雖然沒有明訂規範 但是闖紅燈始終不對
這次這位法官的判決 有科學依據 緊急煞車的距離已經超過了

司機的口供看到就在我車頭了 煞車來不及了
雖然扼殺了一條生命 但他是沒錯了 盡道他應盡的責任

好想知道這位法官是誰
騎車一輩子熱血一世人
我是大度認識是彼此有緣
怎麼維持下去靠你我的智慧
死者為大是我們東方人的傳統觀念

但他不能代表法律,更不能影響法律的判決


有些人明知道自己錯
憑著這傳統觀念多少也要凹一點,這真是台灣人很要不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