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

51#
asd006 2011-6-27 12:07 只看這個作者
死者為大~雖然是她違規才會發生這起案件
但是希望大家千萬要注意自己的發言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4800
這個新聞~希望能給台灣人一個警惕
不過也很欣慰這位法官會依據當下的情況來定奪
"該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規定
再也不是駕駛人的夢靨了
我是覺得我們台灣人有些人的道德觀念也有問題!!
像小弟每天上班一定會經過一個小型菜市場,
那路口老實說是亂了點,
但那路口有紅綠燈,
當然有菜市場的地方就一定是老人多跟事故多!!
畢竟有一堆應該說幾乎所有的老人都無視於紅綠燈的存在,
可以說路就像他們家的,
小弟算是也滿遵守紅綠燈的,
所以在那路口紅燈我一定停,
綠燈二話不說有人想闖紅燈就闖闖看,
但如果撞上去了有延生出一個問題,
一定有人會在旁邊說阿那個肖年仔騎太快啦!!
那個肖年仔都不禮讓老人家啦!!
禮讓老人家請在那老人家是用雙腳行走的時候在來講!!
等他騎上了機車一樣還是要遵守號誌燈!!
小弟也就曾經在那路口被罵飆車族~
就很單純她闖紅燈我方是綠燈要直行按她一個喇叭而已就被罵飆車族!!
所以在台灣很多人的道德觀念都有問題!!
像也很多老人行動不便總是會坐著電動輪椅到路上來,
印象中交通法規有規定那種東西是不能行駛於道路上的!!
像這種情形那如果不小心撞上了那誰要負責??
53#
max362 2011-6-27 16:28 只看這個作者
死者為大   在現代社會快行不通了  
民主社會講求法律   法是一切根本   
每個世代觀念都不同   難道檢察官 法官不會跟著趨勢走嗎
這個檢察官算有心啦  至少他肯算煞車距離  
如果是上個世代檢察官   保証沿用之前的判例   起訴那位司機
台灣始終是情理法,人情擺第一,這位檢察官通曉法理才會判不起訴

就闖紅燈來說,還是有辦法可以減少闖紅燈者的數量,只要立法院大肆宣告"撞死闖紅燈者,直行車駕駛無罪,一個禮拜後即刻生效",只要這樣宣傳個一個禮拜,效果一定很好,也不用擔心會有鐵齒的繼續闖,一定會有很多掃街團裝好了行車紀錄器躍躍欲試
現代人壓力大,透過這管道紓解壓力又可以改善一些交通亂象,搞不好還可以辦世界性比賽呢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3 收起 理由
霧隱狐 + 3 用這個來紓壓不好吧...(霧隱狐)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3

各位 都留點口德  這樣 造口業不好...
看到老太太騎腳踏車 車速就放慢 降低 意外事故
想必 今日最終肯幹文 關於單車闖紅燈在先 貨車撞死人不起訴新聞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