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幽默風趣101.gif
不過~從gps來說...您也沒啥減速(過十字路口).....所以阿婆也沒說錯
均速51一直到撞擊44....其實都算超速了啦
撞擊後位置可以推論==阿婆速度慢+是阿婆撞你側身~所以才會有在你主線2車分佈圖
這路口2條路應沒所謂主要次要之分...無号誌燈号管制路口.重點是行經路口要自覺減速放慢
我猜最後是各自塗牛糞....因為阿婆笨笨一眛說對方快.被LZ行車紀錄證明不快
不過阿婆若真不私解上訴....以這個case來說.LZ的行車紀錄器並不會帶給自己好處...反而可能更麻煩
即便是人家撞你....我猜是7364分的多數.....因他有沒減速不知道.但速度肯定是比你慢許多(所以你偏向不多)...但你沒減速過十字路口.那是gps上紀錄的...而且實際撞擊點.以你車來說似乎也蠻前面的...警方畫的事故圖.b車倒地位置~是對你很不利的
不過行車紀錄的好處也顯而可見.....對付那種一開始就只會說對方很快的.碎碎唸一大堆的最有效...堵了一開始的氣焰.他還笨道真以為自己理虧..接下好談多了
ps:那不是阿婆阿...是誰先說阿婆的
[ 本文章最後由 brada 於 2011-6-15 19:4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