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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留言質疑「造謠」 上百網友齊挨告

来源: pino 2010-11-16 22:3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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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剛剛在奇摩看到的所以別亂回文唷

網路BBS論壇很受年輕人青睞,但最近卻傳出有當事人因為不滿遭網友回文駁斥,一口氣對數十位網友提告。被告人PO的字眼,包含質疑原告是「爛草 莓」、「很菜」;另一起案例,是原告提出來醫療常識,被其他網友質疑是「造謠」,結果上百網友挨告。至於講了這些話就得挨告、上法院嗎?法務部官員表示, 在網路上發言應該對事不對人,要是涉及人格毀損,就可能構成誹謗。

被告人廖同學:「原本發問人他是會脹氣會打嗝,但你只是針對脹氣,去回這個文,叫他吃生薑,這是錯誤的。」

廖同學把網路上的PO文,一一秀在鏡頭前,他認為有錯的是這段。W網友說,生薑對消化道有輕度刺激作用,建議脹氣的網友嘗試飲食治療。這段話遭其他人批評,廖同學流言質疑W網友「造謠」,其他人也紛紛跟進留言,到最後有上百人,全被W網友告上法院。

原告W網友:「因為有些人,他散佈不實的醫療文章,我去檢舉順便送到地檢署去,現在我也不曉得辦得怎麼樣。」

另外一個Case,黃同學這番網路留言,也惹禍上身。被告人黃同學:「我說地上的菜蟲撿一撿吧,於是這位仁兄,他就真的是也不知道怎麼樣了,就告了所有說他菜的人。」

還原事發經過,一名英文字母T開頭的網友,先在軍旅生涯版PO文,說心情真的很差,管休被召回,一出營他就投訴1985。

這篇文章,引來不少回應,有人說他菜逼巴或者草莓族,沒想到這位T網友心有不甘,所有噓他的回文,全部提告,一共告了57個人。法務部科長李貞慧:「評論事情,你可能還是要就事情的部分去評論,不是就人的部分。」

別以為網路推文,只是指間敲打,發言不慎,小心惹上麻煩。

感想:有些文章或許看了會有些不爽,就回文罵人,各位車友有沒有想到自己會不會惹禍上身呢,所以別再亂說話了

[ 本文章最後由 pino 於 2010-11-16 22: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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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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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留言質疑「造謠」 上百網友齊挨告1554 我也正要貼這篇= ="

我想說的是
那些紅眼的 算不算阿!?(新聞)留言質疑「造謠」 上百網友齊挨告8057


3#
woi 2010-11-16 23:30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很常見
有些轉貼新聞裡面~講到當事人的部分(EX:不孝順、不聰明等..ETC)
轉貼到本站來時~有些同學就會罵[白癡][智障][低能]等詞
其實是當事人沒有看到~否則一樣可以對該些同學提告
這種情形在本站還滿普遍的,尤其是轉貼新聞
4#
無聊 2010-11-16 23:43 只看這個作者
勝訴的可是能賺不少錢喔.....(新聞)留言質疑「造謠」 上百網友齊挨告7235
5#
r2d2147 2010-11-16 23:57 只看這個作者
我大概知道這篇
好像是軍旅板的菜鳥發文被噓爆

接著腦羞要控告有攻擊性噓文的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1 收起 理由
LEC608 + 1 這樣他不適合當兵.出社會...要告太多人很忙 ...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1

真怕看到很噁心的YT置入文章
沒人訂閱沒人看就下去 別來噁心人
6#
霧隱狐 2010-11-17 12:55 只看這個作者
提告規提告,能不能勝訴又另當別論了

話說如果不是很嚴重的攻擊有必要這樣嗎?

如果這樣的案件判勝訴,小弟想之後應該很多人都會效法了...
~不斷超越 沒有極限~
7#
tps699 2010-11-17 13:11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告不成!
可以反過來告原告~巫告嗎?!
罵人不帶髒字才是最高境界阿!
8#
woi 2010-11-17 15:51 只看這個作者
跟店家版的原則一樣
說明事實,不要加情緒性用語
更不要去對事實做註解及下結論
被移送法辦的人,不代表你可以罵他或公然侮辱他
見解再怎麼不成熟,也不能罵對方是[草莓](因為有貶損的意思]
一個人告數十人未必不會成,重點是有沒有真的卡到法律要件
9#
霧隱狐 2010-11-17 17:09 只看這個作者
話說如果沒有指名對方是草莓應該是還好

畢竟草莓可以說是一個族群,光是草莓也沒有貶損的意思

不然發明草莓族這個字眼的人應該天天法院跑不完了...

除非像這樣說"XXX你真的是個草苺"可能就有貶損的意思

至於告不成能不能算誣告? 小弟剛剛稍微上網查了一下

除非對方提出來的事情是虛構、捏造的不然不構成誣告罪

小弟的疑問是對這種沒事就喜歡告人的,難道沒其他的反制方法嗎?

畢竟就算是無罪好了,跑法庭也需要時間

如果有人有事沒事就在告人,難道一點方法都沒有嗎??
~不斷超越 沒有極限~
真要這樣告

巴哈早就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