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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被YAMAHA版主 阿冰亂刪文

回覆 69# 咖啡王子 的文章

反正新手意見永遠多 我已經在上一頁倒數第二篇回復你的問題了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如果您不敢賭也無所謂~
定讞的字號那麼多~您卻沒有信心證明您的論點是正確的
那我可以接受您的毀約

請看我們之前的推文
我最後修改的時間是13:10分吧~您PO文接受的時間是13:13分
所以沒看清楚是您的過失,而非我,,,

所以您要毀約的話請提早說,免得浪費我的時間在等待一個不可能的判決字號

[ 本文章最後由 咖啡王子 於 2010-10-2 13:50 編輯 ]
73#
G8G 2010-10-2 13:51 只看這個作者
見習生還是少發文好了
去爬文也不一定有想要的答案
有時還爬到文不對題
都在LDS
會回文的可能都只有那些人吧
還蠻常看到那些大學以上的人
不懂去問專業技師?
那小老婆是拿來給那些人LDS?
原文章由 G8G 於 2010-10-2 13:51 發表 文章被YAMAHA版主 阿冰亂刪文5186
見習生還是少發文好了
去爬文也不一定有想要的答案
有時還爬到文不對題
都在LDS
會回文的可能都只有那些人吧
還蠻常看到那些大學以上的人
不懂去問專業技師?
那小老婆是拿來給那些人LDS?

這就說中我的心聲了,從昨天到現在,完全沒人能提出
我被刪文的合理理由,然後凡塵這位門外漢又一直說些誤導別人的法律觀念
害我得花時間為其他網友澄清觀念......

凡塵~如果你要毀約,請現在說,不要浪費我跟其他網友的時間等候您的定讞字號!!

[ 本文章最後由 咖啡王子 於 2010-10-2 13:55 編輯 ]
75#
凡塵 2010-10-2 13:55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咖啡王子 於 2010-10-2 13:48 發表 文章被YAMAHA版主 阿冰亂刪文9720
[quote]原文章由 凡塵 於 2010-10-2 13:43 發表 文章被YAMAHA版主 阿冰亂刪文5925
請看我們之前的推文
我最後修改的時間是13:10分吧~您接PO文接受的時間是13:13分
所以沒看清楚是您的過失,而非我,,,


打文還能再看文嗎
沒錯 這是我的疏失
我回文時 您還沒修改呢

沒關係 這點我認了

但誰前後不一 變更條件 很清楚 不是嗎
沒關係 我接受您的挑戰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picapi001 + 5 接受挑戰真男人~!!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

啣花翦石奏竹笙
蟠龍銀瀑農自耕
陋室簡屋埋名戶
孑然如洗縛志伸

掬水映月撫琴箏
焚香吟賦歲漸增
閒風逸雲嫋嫋處
寫實尋真負平生
原文章由 凡塵 於 2010-10-2 13:55 發表 文章被YAMAHA版主 阿冰亂刪文2530


打文還能再看文嗎
沒錯 這是我的疏失
我回文時 您還沒修改呢

沒關係 這點我認了

但誰前後不一 變更條件 很清楚 不是嗎
沒關係 我接受您的挑戰


好,我等待您的定讞字號
時間定在10/5號的下午2點前!!

回覆 74# 咖啡王子 的文章

刪文的理由我可以給你
因為你說你爬文了
你說沒有找到直上的部份實例
那你為何不去詢問那些有發安裝文的
是否需要修改?
PM系統是作假的?
你是在浪費版面資源嗎?
我不認為刪你文友什麼錯誤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小老婆有小老婆的版規
板規最高宗旨 一切以站務的認定為原則
小老婆沒有強迫你加入
就像法條法規 也是由官員決定的一樣
你受不了大不了移民啊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回覆 77# 南撤橘也 的文章

這位大大此言差矣,
請你明確指出我違反版規第幾條,
要有憑有據!!

回覆 78# 咖啡王子 的文章

你違反了以版主為認定的那條 就是這樣~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原文章由 南撤橘也 於 2010-10-2 14:17 發表 文章被YAMAHA版主 阿冰亂刪文8813
你違反了以版主為認定的那條 就是這樣~

您還是沒有說明是第幾條阿......
您先查清楚再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