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2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
原文章由 凡塵 於 2010-10-2 13:27 發表 您是想增加我的難度是吧 但是我從頭到尾所說的 是判決 判例 而非定讞 為何在最後變成法院定讞?!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20
原文章由 咖啡王子 於 2010-10-2 13:31 發表 此外,定讞的字號也是判決~也是判例...
原文章由 咖啡王子 於 2010-10-2 12:19 發表 既然您目前並無相關的判例以供參考, 又無法提出相關的證據證明你說的是真的 個人以為就不該PO該段文字!! 請記得~永遠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那我幹嘛費勁去幫您找 您說是嗎 -->代表說您並未找到相關的判例,那您就不該說有這樣的例子
原文章由 咖啡王子 於 2010-10-2 12:19 發表 那我幹嘛費勁去幫您找 您說是嗎 -->代表說您並未找到相關的判例,那您就不該說有這樣的例子 要案例 只要到司法院的網站上去找就有 沒關係 不敢賭不確定就不要再講 想看我底牌 不可能讓您免費看 您也不用遮起雙眼 沒看見就以為沒有 您很瞭解法院生態嗎
原文章由 咖啡王子 於 2010-10-2 12:27 發表 那請您去司法院的網站找出該判例 並提供給其他網友參考 因為是您於文中提及~只要心證即可定罪~當然該負舉例的責任喔 不然以後大家都隨便說說會被定罪不就好嚕?? 所以懇請附上案例,以免其他網友有被誤導之虞!! 或是您附上字號也可以,我可以幫您轉貼過來!! 您很瞭解法院生態嗎 如同您所說的,想看我底牌 不可能讓您免費看^^
原文章由 咖啡王子 於 2010-10-2 12:49 發表 呵呵, 不是我不想跟你賭,只是很無趣而已 從您的文章內文來看,我個人推測您非律師或是法官或是檢察官 那麼討論起來也沒甚麼意思,所以,希望無關的法律問題就 到此結束好了 附帶一提的是,你既然提出有相關被定罪的例子~ 就該告訴大家是確實的案例(或是字號) 就像提出有相關的法律~就該列出相關的法條 不然大家怎麼知道~你是否是胡扯或是亂說話呢? 我並未提出相關的判例,自當不用提出反證, 反倒是您,若有其他網友相信只要心證即可定罪這說法 事後被法院判決敗訴~那他們的損失您要負責嗎?
追蹤0
粉絲0
文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