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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光惡店 千萬別去 有圖有真相 大家小心

怎麼最後變戰文囉

要告不告看店家吧

告不告得成再說..

消費者也只是陳述消費的過程

旁觀者看看就好

不要搞得好像自己好像是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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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星語 + 5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吃~別跟他計較了 ...
alex76516 + 5 一字千金
pgpgpg822 + 5 字字珠璣
皮卡皮 + 5 最後一句說的讚啦~!就是有這種人,自己不是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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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42# BWS217 的文章

認同

看看當參考就好....
原文章由 辰宇晶鎮 於 2010-9-1 19:51 發表 市光惡店 千萬別去 有圖有真相 大家小心2338

所以您是本尊囉??基本上內文本來就沒牽涉消費~~

店大店小一眼看盡....他說消費就有消費??發牢騷我想問題不大...指名道姓個人就覺得不妥...不只這論壇有爭議文...
我混的一堆論壇多的是爭議...小弟不才也常參與其中~~看多了是假爭議真毀謗~~至於提告有人連紅包袋一元都可以提告了~
而且消費糾紛本來就有消保會可以保護消費者~並不用花你什麼錢~本意只是要提醒年輕人網路發言要有輕重~~


針對135樓的大大說我不需要對他下評論....還被加分???

結果加分的評分紀錄...我在亂扣帽子....說人家不要臉沒牽涉毀謗???網管這種事應該碰多了吧....不用我說吧?!


您一定要本尊來本尊去?不覺得很無聊嗎?
說到扣帽子,那我是不是無緣無故又被您扣了一頂帽子呢?

內文沒牽涉消費,那是否改天都要PO個『統一發票』的圖上來,不然就是不確定是否有『消費』?
是這樣嗎?


對了,請看好我引用您的內容為何,以及我所回覆的內容為何
您說的那些牽涉毀謗,那與我引用的內容無關

還有,您提到的消保會
其實意思差不多,我真的沒辦法為了幾十元的東西
專程耗費自己的時間去爭取應有的權利
我頂多也是POPO文,打打字,頂多下次不去
(痾,應該不會我打完這段,您又要認為我是本尊吧?)

PS:您提醒樓主網路發言要自重這點,我是給予肯定的
飯亂吃,頂多腹瀉,話亂說,可就不是說聲對不起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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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車人人騎 + 5 說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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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辰宇晶鎮 於 2010-9-1 19:51 發表 市光惡店 千萬別去 有圖有真相 大家小心7340

所以您是本尊囉??基本上內文本來就沒牽涉消費~~

店大店小一眼看盡....他說消費就有消費??發牢騷我想問題不大...指名道姓個人就覺得不妥...不只這論壇有爭議文...
我混的一堆論壇多的是爭議...小弟不才也常參與其中~~看多了是假爭議真毀謗~~至於提告有人連紅包袋一元都可以提告了~
而且消費糾紛本來就有消保會可以保護消費者~並不用花你什麼錢~本意只是要提醒年輕人網路發言要有輕重~~


針對135樓的大大說我不需要對他下評論....還被加分???

結果加分的評分紀錄...我在亂扣帽子....說人家不要臉沒牽涉毀謗???網管這種事應該碰多了吧....不用我說吧?!


我只有這本尊也沒有任何分身
我沒錢請律師 我沒有毀謗 不要告我 只是把感覺說出來
因為我也有加135樓的加分 所以我出來面對了
論壇然後又是店家討論版 本來就是分享給大家!
花錢買經驗 至於開板是否為同業競爭 那就交給他們當事人去處理
不過我也認為要PO個壞掉的東西
或是證據之類的 而不是這種網路載圖修修圖打打負面資料

但你我都不是當事人! 就靜靜的看著就好了
看你的回文如此激烈 金口一開就是法律規條
難道你就是當事人or店家嗎??

再說有人會這麼閒 都不用工作
為了幾十塊幾百塊的東西去跑法院嘛?
好店家壞店家 口耳相傳
自然會用消費行動來做反應了

還有都蓋到這麼高樓了 發文者怎都沒出來補圖做解釋呢?
145#
woi 2010-9-2 04:12 只看這個作者
整串看完
看了這麼多年的文章,看到這麼多人分享他心中的「黑店」
我只有幾個感想
一、維修事實(也就是黑店事實)從來沒有被確實證實過,也很難成立,但「毀謗事實」(也就是上網這個動作)卻往往會成立。
二、總結一下,在文章裡面說人是黑店的,通常都是被告以後道歉比較多,很少見到沒事的(幾乎沒有)..

這篇到這裡我看差不多店家也要提告了
樓上如果有店家本身就大方跳出來說明就好
不然看熱鬧的(或者是反串、分身的?)已經戰得難分難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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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76516 + 5 文章看久了最後還是如此循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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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以後出去買東西都要全程錄影...
這樣PO上來就不會有意見了吧~~
真的有問題就要當下跟店家反應...
如果店家真不理PO上來那就當作是種經驗吧...
至於以後要不要去就看個人了...

網路本來就是個很開放的世界...
但常常會被有心人士故意拿來炒作甚至破壞...
真的破壞一開始大家的美意了...
原文章由 yu丸 於 2010-9-2 01:36 發表 市光惡店 千萬別去 有圖有真相 大家小心8607


我只有這本尊也沒有任何分身
我沒錢請律師 我沒有毀謗 不要告我 只是把感覺說出來
因為我也有加135樓的加分 所以我出來面對了
論壇然後又是店家討論版 本來就是分享給大家!
花錢買經驗 至於開板是否為同業競爭 那就交給他們當事人去處理
不過我也認為要PO個壞掉的東西
或是證據之類的 而不是這種網路載圖修修圖打打負面資料

但你我都不是當事人! 就靜靜的看著就好了
看你的回文如此激烈 金口一開就是法律規條
難道你就是當事人or店家嗎??

再說有人會這麼閒 都不用工作
為了幾十塊幾百塊的東西去跑法院嘛?
好店家壞店家 口耳相傳
自然會用消費行動來做反應了

還有都蓋到這麼高樓了 發文者怎都沒出來補圖做解釋呢?


呵呵~~法條是有人對我說他懷疑對方犯了啥刑法....所以我才上網找了資料相信你也有看有懂吧?
我只是一個混論壇看到爭議都會想要了解的人~我註冊三年多潛水多時如是店家自有分享文不會只為了DX上來爬文吧~
原來這論壇喜歡大家靜靜看...跟我待的其他版都不大一樣....其他版都希望有真相而不是口水攻擊...
如果大家不參與討論只是大家都靜靜看~那這論壇的功能就變成讓人PO抱怨毀謗文或是推廣稱讚文大家都靜靜看嗎?
這裡比較特殊是加分制度~加分還帶評語~還帶"洗臉"~~
如果這論壇貼上文都要當事人來回覆那....請問一下其他被加分的人怎麼也這麼關注這版阿???好像也都不只回文一次耶??評語竟然還說不是當事人搞的像當事人....真利害....其實我只是吃飽沒事我整天就是掛在網上管閒事....跟帖回文的大大哪天要是跟別人有戰文只要是正義的一方對的一邊我也是跳出來站你這邊~哪天你被指名道姓說你惡說你濫~我也會了解爬文看看

回覆 144# alex76516 的文章

可能這位"很懂法律的人兄"
暑假還沒放完~不過應該沒剩下幾天了
本尊來本尊去~看的我都笑了~
可能有線上遊戲中毒症狀市光惡店 千萬別去 有圖有真相 大家小心5928
參與人數 3經驗值 +15 收起 理由
好車人人騎 + 5 字字珠璣
BWS217 + 5 一字千金
alex76516 + 5 字字珠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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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A跟B的事,跑出一個C亂入~
然而戰火卻變成C跟其他OOXX的事


原文章由 BWS217 於 2010-9-1 20:50 發表 市光惡店 千萬別去 有圖有真相 大家小心2223
怎麼最後變戰文囉

要告不告看店家吧

告不告得成再說..

消費者也只是陳述消費的過程

旁觀者看看就好

不要搞得好像自己好像是當事人...
參與人數 1經驗值 +5 收起 理由
BWS217 + 5 一字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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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種幸福值得等待
水中的倒影 映照著藍天 空氣裡,蔓延著你的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