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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kjw 於 2010-5-25 13:19 發表 所以呢??? 違規就要怪警察偷拍??? 不檢討自己有沒有犯錯??? 有錯就要承認 被打就要站好 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 被罰了就乖乖鼻子摸著去繳錢吧 PS:我不是正義魔人,我也會違規,但是我違規被罰了不會上網發這種文,更不會說別人是正義魔人
原文章由 gi55123 於 2010-5-26 03:31 發表 不過其實那種低限速的路段通常都沒有測速的 例如台中都會公園限速30的樣子 那邊好像沒有架測速的(有錯請告知謝謝!!!) 不然騎41被拍可能會心寒093.gif
原文章由 henrylin40 於 2010-5-25 20:37 發表 真是可憐阿190.gif 小弟我 就是在替全臺北縣市交通警察沖洗照片的爵士影像上班 每天都要把那些條子先生"辛苦"拍回來的底片收回公司 洗成照片之後再送回去 原來版上很多大大都曾經捐錢給國家190.gif 以後要多小心喔 因為條子盃盃常常跟我說 他們出去拍 都是合法的 而且他們的原則是 不怕被發現 也不會故意躲到你看不見 只是會想辦法"不容易"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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