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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拍了...好雖...

被三腳架拍到真的就是認命掏錢吧190.gif
其實他都會放在固定幾個地方 等你上勾我被拍了...好雖...1256
超速被拍到感覺很差...
只能說路不熟  (指不知是否有超速拍照)  就慢慢騎吧!
還是說有人要提供個鄉縣市會拍照的文章!我被拍了...好雖...7324
要改車就不要怕被抓,怕被抓就不要改

要騎快就不要怕被拍,怕被拍就不要騎快

我就是沒被拍過超速,你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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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698 + 1 我也沒被拍過超速...眼睛不夠利就別怪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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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要的不是這種以後,但是現在的我很幸福
原文章由 s203212 於 2010-5-25 12:24 發表 我被拍了...好雖...4246


我也被開過單好嗎?(違規停車~未戴安全帽~單行道(條則忘了))
但至少我不會覺得是警察問題~
明明就知道是自己的問題還要問?
我要求不高不用滿分~及格就好~
至少最基本的會知道~超速不是看到牌子才叫超速~
這樣的回答你滿意嗎?
另外請不要因為板上有人發一篇取暖文就扭曲違法的事實~

挖~大大您火氣太大了
我也完全沒對他的犯規做任何的讚許或指責警察的不對
更沒有扭曲他犯規的事實,您實在太激動了
說實在一點的,今天他超速撞死他的事
您也不會多賺一點錢!

我只是不希望一個也相同犯過規的人用老大人的心態來指責一個
來問事情的人這樣了解嗎?
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如果您今天真的完全沒犯規然後來指責他我一定今天評分通通給你
也支持你當交通部長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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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G4 + 5 又一個發文修改文 火星文還是沒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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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小拖鞋 於 2010-5-25 12:58 發表 我被拍了...好雖...4986

挖~大大您火氣太大了
我也完全沒對他的犯規做任何的讚許或指責警察的不對
更沒有扭曲他犯規的事實,您實在太激動了
說實在一點的,今天他超速撞死他的事
您也不會多賺一點錢!

我只是不希望一個也相同犯過規的人用老大人的心態來指責一個
來問事情的人這樣了解嗎?
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如果您今天真的完全沒犯規然後來指責他我一定今天評分通通給你
也支持你當交通部長

以上



恩...所以...你的意思是...叫我回...
挖~你真的好可憐喔~你被拍到了~警察真的太過分了之類的媽?
他是來問事情的媽?我記得有個版叫疑難雜症~
我個人的觀點是在於不是有沒有犯錯~是犯錯就自己認了就好~誰沒錯過?
個人很看不起犯了錯又來取暖的~


在附註..紅色那段字是打給全部人不是打給你的~
可能我國文不好讓你誤會了~

[ 本文章最後由 s203212 於 2010-5-25 13: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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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7698 + 5 就是有人理虧在先還要硬凹,用路人這種心態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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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kjw 2010-5-25 13:19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我只有六百 於 2010-5-25 11:01 發表 我被拍了...好雖...7780
總覺得正義魔人快出來了190.gif

原文章由 我只有六百 於 2010-5-25 11:22 發表 我被拍了...好雖...9723
出來了出來了!!!(((指



所以呢???
違規就要怪警察偷拍???
不檢討自己有沒有犯錯???

有錯就要承認
被打就要站好

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
被罰了就乖乖鼻子摸著去繳錢吧

PS:我不是正義魔人,我也會違規,但是我違規被罰了不會上網發這種文,更不會說別人是正義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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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ma + 5 本日最中肯
俊宏 + 5 這個社會~真的生病了~
淡水榮哥 + 5 有人滿嘴的600分嘴砲 自以為是
gi55123 + 5 真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出來了!?
ajejo + 5 那些是嘴砲魔人(指)

瀏覽全部評分總評分 :  經驗值 +58

小老婆1號:GTR-拼經濟交通代步車
小老婆2號:AIR 150-玩具
小老婆3號:HONDA NSS-遊山玩水跑長途專用
一個網站管理者不免得罪不少網友,其實私底下我人是很好相處的,
若是真的不小心管理上得罪了您,請多多包涵我的苦處。

回覆 1# alex950006 的文章

出來混....早晚都是要還的....

要馬就遵守規矩.....好好的騎

也不是沒有標示限速多少....

真覺得....這世界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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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oThY + 5 字字珠璣
zz951911 + 1 字字珠璣
keiichi + 5 變到不知道哪去了
kjw + 5 已經變很久了........(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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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由 s203212 於 2010-5-25 13:11 發表 我被拍了...好雖...4042



恩...所以...你的意思是...叫我回...
挖~你真的好可憐喔~你被拍到了~警察真的太過分了之類的媽?
他是來問事情的媽?我記得有個版叫疑難雜症~
我個人的觀點是在於不是有沒有犯錯~是犯錯就自己認了就好~誰沒錯過?
個人很看不起犯了錯又來取暖的~


在附註..紅色那段字是打給全部人不是打給你的~
可能我國問不好讓你誤會了~


大大您要這麼諂媚的回那我倒沒意見
我的讀文過後樓主只是想問"警察的三腳架在警示牌前"申訴是否有效
錢是血.汗賺的,再說很多執法部分本來就有瑕疵
也不能說是他僥倖或著不敢當的心態

好了我想回答問題了!
我的車友們有幾位剛好也是有相同的情形
2個有效.1個無效
無效原因:超速是事實
其實這件事跟改裝一樣的道理。
你敢超過法定的限速、敢改裝,就不要怕被檢舉或開罰囉。

説真的,你今天想飆一段小路,就要勇於承擔交通事故與罰責的風險
不要認為別人都很清高,有把握不犯法,不超速。
超速的人就有把握,不會發生意外,不會被拍到?
拍到再說警察應該在哪裡才可以拍照舉發,哪裡應該有牌子先警告你?
不能這樣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三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

 ,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 這條很明顯了,更何況是騎70。

   行車分向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

   道,時速不得超過四0公里。

 二、行經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泥濘或積水

   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道路修理地段或行近工

   廠、學校、醫院、車站、會堂、娛樂、展覽、競技

   等公共場所出、入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

   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時,均應減速慢

   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

 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

 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

守法不是錯,也不奇怪。
假如今天做的是錯的事,直接承認比辯解還要好。

[ 本文章最後由 銀色鎌風 於 2010-5-25 14: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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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ma + 5 現在做錯事的都比守法的大聲 真不要臉! ...
DoRoThY + 5 守法就叫假清高,這社會真病態...(嘆氣 ...
ppcat1987 + 5 字字珠璣
keiichi + 5 今天做的是錯的事,直接承認比辯解還要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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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9# wayae2005 的文章

闖紅燈好像1800的樣子...
至於超速好像是依你超速幾公里來計算的~!
價錢方面就不清楚了@@(目前都沒超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