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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

看了以上的文章之後.只能說台灣的官員真的都是吃屎的嗎?
只要有在市區騎過車的都知道.根本就是在跟自己的生命搏鬥的.
計程車.公車.砂石車.隨便給你逼車...這些要跟誰討?
切..誰理你啊.誰叫你是歐都賣.台灣人的心態吧..
只要你車比人家小就得乖乖的騎在右邊跟人家塞車.
什麼鳥交通規則.什麼鳥觀感.難道大家都開車嗎.那不就整天都在塞車.
豬腦官員我只能說你還是走路洽公.走路上班好了.1大推莫名奇妙的理念只會讓台灣走回頭路而已.無言........[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849
他可能沒發現自已講的都是"人為"因素
若要討論人為因素的話
誰在高速公路上沒被後方來車開遠燈逼過車的?
誰沒遇過明明自已已經開110,卻有車用極快的速度超過自已
震耳欲聾?超跑在飆的時候沒看過嗎?重機的聲音會比較尖銳刺耳?

同意樓上的大大們說的
不知道寫這篇的人用意何在,搞不好只是為了反對而反對
引用的東西沒有根據也可以拿出來講…
真的是…不知道書讀到哪去了
我只能說,民智未開....
政府也要做到教育所有駕駛人才行
剩下的,就只有個人行為。
參與人數 2經驗值 +10 收起 理由
山中聽海 + 5 民智未開,府智也未開,因為當官的也是人民…… ...
我只有六百 + 5 個人行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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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媒體講的話能信嗎?
看它寫到
一、行車引擎聲音過高振耳欲聾,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產生危險不安心理,避之唯恐不及,影響行車安全至巨(尤其當三五輛車隊經過時,不但聲音高刺耳令人無法接受,更會是產生天搖地動的感覺,非常不舒服。)
二、嚴重超速,對交通安全造成極度威脅。
三、違規占用直行車道左右轉彎,任意占用機車專用道、優先道行駛;在同一車道與他車併排行駛或超車;非起步或準備轉彎、停車、臨時停車卻占用慢車道行駛;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在一般道路以二段式左轉、在快速道未開啟頭燈行駛、…等違規行為。
四、擔心劣幣逐良幣,若干害群之馬將把重機變成「路霸」。
綜此,他們的違規紀錄與不良駕駛行為等,實在教人無法認同。

這個根本就是有偏見才會這樣寫的
不然路上那些車子改很大的台客怎不敢去說
專拿重機開刀真的是可笑又可悲
不應該為少數需求而危害大多數人行車的安全

看到這段 我無言了
很有的等了 稅金要多收 制度沒有弄好
收錢不做事 歡迎來到這亂七八糟的台灣
聲音高刺耳令人無法接受,更會是產生天搖地動的感覺,非常不舒服
是戰車經過嗎?[轉貼] 令人無奈-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4968

封閉的台灣093.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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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只檢討重機的路權 汽車的路權也該收回  發表於 2013-8-13 14:31
27#
singer 2010-4-22 09:57 只看這個作者
由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 一文, 提議切勿開放2000cc以上之大排氣量汽車


        有立法委員29人聯署提案,擬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條文。建議將原「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之規定修正為「汽缸排氣量250立方公分以下之機器腳踏車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其目的是希望政府開放250立方公分以上機器腳踏車得以行駛高速公路(其中最主要的用意是爭取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上高速公路)。目前立法院院會已交付交通委員會審議。


        提案修正理由為:
一、我國自97年11月1日開放大型重型機車(550cc)行駛快速道路後,機車與汽車駕駛人於高速行駛狀態下,其違規或肇事率並未高於一般汽車,證明原先政府主管機關禁止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之理由,非交通專業之評估,而係對機車之成見。
二、「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之規定,係不合時宜之條文,世界大多數國家均無類似規定,開放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國家計有美、日、德、法、加、西、荷、…等17個國家,就單獨我國「不可行駛」。
三、機車與小汽車比較,佔用道路面積停放是15%,行進時23%,耗油省1/2至3/4。
四、96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道路,且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應於2年內會同內政部完成相關法令修正及配套措施,並公告施行後評估開放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之可行性。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於3月26日公布「民眾對開放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的意見」民意調查結果:約7成以上的受訪者認為:我國國情不同、少數人不守規矩也會影響交通安全、大型重型機車車體無車殼保護,易造成重大傷亡、國道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功能不同、不應該為少數需求而危害大多數人行車的安全、開放大型重型機車會使高速公路塞車情形更為嚴重、以及開放大型重型機車會使公速公路車輛種類太複雜,對行車安全更加不利等因素,受訪者表示不贊成全面開放550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另外,在不「全面」開放,而是「有條件」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高速公路的前提下:約5成3的受訪者表示同意「只開放橫向(東西向)的國道,也就是4號、6號和8號這些車流量較小的國道」。但對於「只開放星期六、日或其他對於交通衝擊較小之時段」及「只對已經持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2年以上,以及同時有汽車駕照的駕駛開放」等二項,均約有6成受訪者採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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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恕刪


        反對2000cc以上大排氣量汽車領牌,分析其主要因素,可能係基於政府自開放汽車進口以來,這些駕駛人之駕駛行為及違規事證,帶給其他用路人非常不良的觀感所致。約略如下:

一、2000cc以上之大排氣量汽車之馬力過大,加速過快,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產生危險不安心理,避之唯恐不及,影響行車安全至巨(尤其當大排氣量汽車車隊高速經過時,不但風壓強令人無法接受,更會是產生天搖地動的感覺,非常不舒服。)

二、嚴重超速,對交通安全造成極度威脅。

三、2000cc以上大排氣量汽車車價均為百萬以上,更甚者超過千萬,車主大多為多金人士,對於違規罰緩毫不在乎,更甚者酒後駕車,視交通法規於無物。

四、大排氣量汽車之平均油耗極差,單位時間內將排放更多的污染物,造成空氣汙染。

五、擔心劣幣逐良幣,若干害群之馬將把大排氣量汽車變成「路霸」。

綜此,他們的違規紀錄與不良駕駛行為等,實在教人無法認同。


        這些2000cc以上大排氣量汽車的特性是,加速特別快、速度非常高、油耗非常兇、價格更是高昂。在國外,常見於公路長、道路寬敞及交通量不大的公路行駛,屬長途休閒旅遊之交通工具之一;在市區道路則顯寸步難行,比較少見。對於駕駛人來來說,更另外帶有炫耀之特殊意函,大排氣量汽車駕駛人們希望藉風雷電扯之高速與猛爆的加速力劃過其它汽車車陣時能引人注意。所以,越是人多、車多、又能高速行駛的高速公路行駛,最具吸引力。

        而在國內,擁有2000cc以上的大排氣量汽車,老實說,是英雄無用武之地。因為,台灣本島,從南到北,道路都是既短又狹窄,且交通量特大,又多受速限限制,根本無法顯現它傲人之速度,其它離島更不用提。對於這種巨無霸來說,110公里跟50公里簡直沒有差別,都不具速度感。一旦開放2000cc以上大排氣量汽車領牌,他們必會飆一飆特高速,吸引其它高速公路上110公里龜速的汽車主們注意的眼光。那麼,當其它汽車價用路人行駛高速公路上,不時要防備是否會有從旁高速刺過來2000cc大排氣量汽車之危險,防不勝防,如此一來,豈不造成更多的安全顧慮?
        
        在台灣地小人稠之環境,少開放每一輛2000cc以上大排氣量汽車的牌照而節省的停車位,可供6~8輛的機車停放,可有效節省交通雍塞的問題。又,2000cc以上大排氣量汽車的平均油耗每公升僅能行駛6公里或更少,對於世界能源的衝擊和政府提倡節能減碳環保的長遠政策背道而馳,一般機車的平均油耗每公升可行駛30公里以上,更能愛護我們的地球。再,台灣機車工業的品質與外銷數量已在全世界有目共睹,誠懇建議政府應該努力於提升國家產品品質競爭力,讓我們再度創造屬於台灣全體人民的台灣奇蹟。        
        
        其實,無論90或110公里,對這類大排氣量汽車而言,都不會滿意。如果政府一時失察,開啟了開放之大門,可以預測,大排氣量汽車之數量,勢必每月呈直線成長,對現已承飽和的高速公路豈堪承受?未來又要如何手段來扼止這些倍數成長之大排氣量汽車霸佔高速公路?思之再三,以目前高速公路交通流量非常大的情況下,一旦開放,則將是高速公路所有用路人之災難。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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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 + 5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chaz0628 + 5 本日最中肯...
rickyasmith + 5 中肯!
lwhei816 + 5 這是山寨版的連署提案文耶!讚!~輝~ ...
joe30818 + 5 哈哈哈 有理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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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婆大魔王singer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orsindo.singer
28#
samb 2010-4-22 10:1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1# archangels 的文章

為反對而反對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看看就好,無須太大反應
認真就輸了

[ 本文章最後由 samb 於 2010-4-22 13:27 編輯 ]
神棒闖江湖~明治嫖客浪漫譚~

跑起來啊!陸戰隊簽到版
因為他開車
不是騎重車
各位NCUT的優秀份子~別在潛水囉
趕快去簽到區簽到:D
01也有相關的文章
還有熱心的版友有找到他的facebook
只能說...這人沒救了


blue[/hr]
一、本人撰寫「切勿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乙文引起網友熱情回應,感到非常異外。除了感謝大家的關注外,並說明如下:
本篇內容大多數內容係引自媒體新聞之報導(包括研考會之調查)。
(1)中國時報 2007.11.05  重機車 別淪為豪華飆車族
(2)今日新聞,更新日期:2010/03/26 13:47,開放重型機車上高速公路? 研考會:超過8成民眾反對!
(3)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交通局第一科 發稿日期:96年9月7日「因應中央法令開放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高架)道路,提醒該車種駕駛人應比照駕駛汽車方式遵守交通規則及維護行的安全。」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9cEG2n6bAhKYXKI4GCOlpRExhw-- /article?mid=2678
(4)立法院提案
二、另外,這是個人綜合上述報導及平常目睹重型機車從旁經過等,再加上每週都行駛高速公路往返行車等的經驗,本於言論自由之下所抒發之心得,本人非常感謝大家之指教。
三、今天接獲擁粵得回應意見,深覺本議題之重要,自將做更深入之研究,目前暫撤回本文,待有更精進之研究成果,將再與大家分享。
作者:黃豐鑑 敬上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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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rain + 1 看報紙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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