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看到這種新聞,心中就浮起一則疑問
假如今天騎機車的女大生是闖越平交道,而被火車撞死的話,
那依照現行的法律,火車司機是不是也要依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不要跟我說平交道本來就不能闖越的啊!!..那紅燈就應該闖越嗎??..
不要跟我說火車不可能在那麼短的距離內可以完全煞停!!..那汽車就可以煞的住嗎??
若說幼教老師行車時未做到"應注意而未注意";
同理可證..那火車司機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啊..
誰叫你火車煞不下來..
誰叫你火車經過平交道時,沒有減速慢行,在確認兩邊完全沒有人車時再經過啊..
這"寶島"啊..一個國家兩種法律..![[新聞]女研究生闖紅燈,遭幼教老師撞死,相關疑問3482](static/image/smiley/jorsindo/em10.g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