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正當防衛的本意,在事情發生的當下很難去拿捏的宜
所謂正當防衛:
1.乃行為人在遭遇侵害者所為的人為.現在及不法之侵害時,為保護自己或第三人之權宜而為的防衛行為
2.由於防衛者乃為保護自身或第三者之權益,其防衛手段在不超越客觀之社會理論程度及比例原則下,可就其防衛行為為阻卻違法而合法化
3.承上述,正當防衛之要件,乃在於客觀上之防衛情狀及防衛行為以及主觀上具備防衛意思等要素,缺一不可
因為是防衛行為,但如果逾越了僅阻止侵害人發動的攻擊自身法益之行為時,並不能因此阻卻違法,就變成正當防衛過當了
所以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時,真的要三思,警慎,才不會有"錯手"的情況發生
當然執法者的心態與判斷角度也是很重要的
[ 本文章最後由 pirate 於 2010-3-15 18:2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