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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號洗車團意外後續報導(第二次更新)

来源: 凡凡 2010-3-8 19:3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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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進度報導 事情發生到今天已經第三天了
對方遲遲不跟我聯絡 我想應該是沒事了
一但以後有事情會跟版友們報告


再次提醒大家 發生擦撞時 無論當時情況怎麼樣

起碼要先拍照或者是劃線 才可以移開車輛

也可以先指揮交通 不要傻呼呼的移開車輛

這樣你什麼證據都沒有 今天是凡凡幸運

對方沒有連環CALL 但不是天天過年的

在此事件中 我學習到路邊停車 要先看後方是否有車輛

以免造成類似事件發生 切記 也一定要留對方手機與大牌

以保護自己的權力 再次也謝謝眾版友給我的建議

凡凡受教了3/7號洗車團意外後續報導(第二次更新)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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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七號是快樂的洗車團日 怎沒想到因為一場意外

害我與我家閃光嚇到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那時候載閃光去找上廁所的地方 回來的時候

停在洗車廠對面 準備要左轉進去

那時候我是定位狀態 沒有任何移動

想不到一台新勁戰 突然切過我左邊

接著就聽到一個女生的尖叫聲與急煞聲

接著就被撞了 大牌螺絲鬆脫

當下第一個反應先往右邊一倒 熄火 以免車子移動

當下由於情形緊急 沒有叫警察來 先把車子移到旁邊

我跟我女友是沒大礙 車子右側殼約0.5公分的刮痕

對方車子給板友們檢查 龍頭殼磨了約十公分左右的刮痕

二個都擦傷 今天下午五點多對方用保密電話打給我

沒想到不是車主 而是後座的女生

對方的車子是沒怎麼樣 說龍頭殼刮傷跟登罩下面刮傷

對方朋友說是我停在內車道 所以責任歸屬於我

車行建議重新烤漆 報價約三千元

我是跟他說 那個不需要烤漆 用點漆筆補就好了

請問大家 這樣責任歸予誰?

畫張圖給大家看看 很醜3/7號洗車團意外後續報導(第二次更新)7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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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最後由 wildspirit 於 2010-9-30 23: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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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19910519 + 5 拍妮當搞哮狼
louis0613 + 5 唉~~你遇到瘋子了~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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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婆"脆弱"俱樂部 編號第 NO.0010

網友回覆91

跳到指定樓層
第一 對方超速!!(?)  機車/汽車速限50 大卡車/貨車速限40

第二 對方並未注意前車 (他離跑掉的新勁戰太近(?))

第三 烤漆三千可以烤全車 而且他還黑色 三塊1500還差不多 (說不定還太多)

不過那邊是雙黃線......理論上不應該跨越
你可以跟他說 你賠我車子的損傷 我賠你車子部份的損傷084.gif

還有 那邊只有普通車道跟機車道 沒有什麼內車道
所以他說的內車道不成立(機車道那麼小條還分內外車道?)

在那邊叫警察是滿恐怖的 因為車速都很快  路又小3/7號洗車團意外後續報導(第二次更新)4617

PS 那不是快速道路...那是機車道3/7號洗車團意外後續報導(第二次更新)3707

[ 本文章最後由 any123456 於 2010-3-8 20:25 編輯 ]
白天班無法回報即時路況
3#
r7698 2010-3-8 19:47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是停在路邊靜止的狀態應該是對方的錯

當初有拍照or錄影嗎?

回覆 1# 凡凡 的文章

調通聯記錄

第一個

"可能超速"

第二個

"未保持安全距離"

快聯絡對方

直接跟對方說警察局講

不然就以肇事逃逸

因為第一個你是被撞

追撞就錯一半

如果又超速

那更是...
以後不管嚴不嚴重  當下請假警察來   

不然事後很麻煩  而且車子 也不要移動ok

3/7號洗車團意外後續報導(第二次更新)1180
笨凡  

沒想到我烏鴉嘴害你真的出車禍
(不要騎回家 大牌掉)...還沒到家就掉了...

看圖來說  
很難說誰對誰錯

你可以說對方車速過快 來不及閃你
畢竟你沒動 可以說你車子出問題等等
更何況是他背後撞你 這樣還要你理賠喔
你沒要他賠就不錯了

你可以建議他 私底下解決 就個自收場
他硬要你賠的話  跟他說那一切上法庭吧

P.S 記得千萬不要說你在那邊要準備左轉進洗車廠
         因為那邊雙黃線 不准左右轉...(這算善意的謊言嗎)
最後的疼愛是手放開

原文章由 r7698 於 2010-3-8 19:47 發表 3/7號洗車團意外後續報導(第二次更新)7409
如果是停在路邊靜止的狀態應該是對方的錯

當初有拍照or錄影嗎?


之前新聞不是有報過.....
有汽車停在路邊 結果有機車不小心撞上....
機車騎士死掉還重傷的....
結果法院判說 停在路邊的車主有罪!?
(有點忘記內容 XD)
所以應該很難說吧!?

我覺得當場找警察+1

[ 本文章最後由 ter0918 於 2010-3-8 19:56 編輯 ]
3. 簽名檔圖寬不超過455px寬,高度不超過145px,太大很影響閱讀人視覺感受。
完全可以不用理。

雖然你是靜止狀態,後方來車(本來)應該要注意前車才對,對方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撞到你,你還可以向對方索賠。第一時間沒叫警察,沒有證據可尋,大家可各說各話,如果車主你覺得想賠錢了事,那可以依照你的心意去賠償,但不完全是你的錯,當然你也可以完全不理對方,發生車禍是沒有完全是單方面負擔責任的。
TO凡凡
這篇放在鐵馬生活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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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可以整車烤了....

有點誇張....
要求對方看能否降價一點.....
如果不願意
就叫對方車殼拆來自己幫他用

看看這位車友有沒有空
http://forum.jorsindo.com/space.php?uid=62203
我想應該不會收太多工本
10#
r7698 2010-3-8 19:58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ter0918 於 2010-3-8 19:54 發表 3/7號洗車團意外後續報導(第二次更新)4202


之前新聞不是有報過.....
有汽車停在路邊 結果有機車不小心撞上....
機車騎士死掉還重傷的....
結果法院判說 停在路邊的車主有罪!?
所以應該很難說吧!?

我覺得當場找警察+1


他那個好像是1.違規停車2.當時車多他佔了很大的車道3.在轉彎處

我忘記是1.2點還是1.3點了

時間有點久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