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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怒!警察為了業績什麼都做的出來!!新增 裁決所 回應

原文章由 g602_11 於 2010-2-4 01:14 發表 [New]怒!警察為了業績什麼都做的出來!!新增 裁決所 回應2377
我在三峽被女警抓過綠燈右轉勒...[New]怒!警察為了業績什麼都做的出來!!新增 裁決所 回應9634


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違規
但是有些地方真的有標示"右轉燈亮時始准右轉"
EX:樹林八德地下道與復興路口
Google 街景圖
不簽是對的

罰單這種東西 只要簽下去了 就不是很好搞了

簽了之後要再去申訴就吃虧了 申訴不好過

當下應該要錄影的

還有 我們沒有要簽罰單的義務  所以像這樣在開罰單我們拒簽的時候

警察沒辦法告我們妨礙公務

現在警察都為了業績的

保護人民?別說笑了  在宜蘭路邊有10幾個流氓在打人 一台車上有3個警察

過去旁邊竟然說沒看到人 目幹的跟什麼一樣 超誇張的

然後每天就只會在蘭技門口抓學生的排氣管 不然就是停紅線 或是闖紅燈

[ 本文章最後由 a095571 於 2010-2-4 02:30 編輯 ]
是哪位警察...明天去警察局 找她聊天好了= =

道歉是給雙方最好的台階下台
認真就輸了...閉嘴 懶得爭執!因為贏了沒意義,我知道的正確就好了!
我痛恨爛警察
也希望這件事可別發生在我身上
但是要是我
我絕對會申訴到底
警察執意要執意執行的話

告訴他

請你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警執法29條第2項 很多警察聽聞這條 嚇到會跑

(因為亂來 根本無法順理成章做成紀錄)

以上本人有用過 對於亂來的警察 超好用
原文章由 阿部典史 於 2010-2-4 03:08 發表 [New]怒!警察為了業績什麼都做的出來!!新增 裁決所 回應2236
警察執意要執意執行的話

告訴他

請你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或不當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警執法29條第2項 很多警察聽聞這條 嚇到會跑

(因為亂來 根本無法順理成章做成紀錄)

以上本人有用過 對於亂來的警察 超好用


推@@
原來還有這個好用的方法
當下跟警察都是有理說不清!!
好的警察連一個字都不用多說,自然沒事
壞的警察就算太陽從西邊出來,他還是說他對
現在的警察EQ一個比一個差...講到後面只會腦羞
只要確定自己是清白的,不用跟他多說什麼,搞的自己心情也差
跟他多說什麼都沒用,當下馬上錄影...拿起你的電話播打檢舉084.gif
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電話:0800-018111
督察室
督二組:02-23949581
督三組:02-23943644
你下次把手機拿起來拍
並問他說
請把你的警員編號給我
記編號最有效
現在都黑吃黑的
你一定要比他黑
89#
C調 2010-2-4 06:21 只看這個作者
這年頭警察辦事不力就算了還搞一些丟國家的臉的事

之前不是報警察有賭博  上酒家  跟動手打市民  

在台灣  警察可以說是國外的童子軍了   需要的時候  變成無能

再這年頭景氣不好  就出來裝正義    我看真是夠了

改天我看到全國民眾槓上警界所有人員是遲早的事

因為國家就是有這些無能導致中國看不起   盡然還有警察說

我們是大陸的   當下很想跟他說去X的中國  我勒X你X姆[New]怒!警察為了業績什麼都做的出來!!新增 裁決所 回應8023
騎車是種享受   也是種體驗
台灣的警察就是這樣阿

抓小偷都沒這麼有效率

前岔連前輪整個被卸走 有攝影機拍到也有採集到指紋

都快1年了還給我說找不到人 搞不懂是哪招= =

亂開單到是衝第一個 都不會找不到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