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章由 tetsuyan 於 2010-2-3 23:54 發表 ![[New]怒!警察為了業績什麼都做的出來!!新增 裁決所 回應7580]()
我覺得遇到這種事 真的很值得拿出來讓大家討論
最好是能將類似問題及解決方式統一管理為精華
以免其他車友們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裡
不過話說回來
申訴是件很麻煩的事情 他還要你舉證
而且以監理站統計 申訴案件好像幾千還幾萬 可是成功的沒破百....
如果兩方都沒錄影 那這樣不就各說各話??
這樣監理站還是會算你違規嗎?
其實我覺得應該要由警察一方舉證 (警方辦案當然要有證據)
沒照片;沒錄影,就是證據不足
警察的眼睛不是照相機 (如果他睜眼說瞎話就完了)
他兩個警察看到闖紅燈,版主跟廚師確定綠燈通行
這時就要請警察提供蒐證的證據,以確定事實
而且我覺得跟監理單位申訴;真的效果不大
但是上法院又勞心勞力
不然在法律上來講,是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台灣的罰單是有編列預算的
也就是說警方有開單的業績壓力(要達業績送繳國庫)
但另一方面;罰單收入又有固定%撥給警方當獎金
也就造成警察變相要兼當業務員,開拓客源,尋求業績
我曾有幾次跟警察為罰單打交道的經驗
他們也很無奈;又不得不做
有時好好講會有比較好的結果(當然是要據理力爭)
這時話術其實很重要(先體諒他的辛苦,再表達自己的訴求)
大聲的結果通常造成雙方不爽
當然遇到機車的警察(在確認自己無過失的狀態)
先表達對於現場的處理無法接受,告知要打110報案(處理警民糾紛)
撥110之後;告知現場警察處理案件有爭議且態度不佳等..(陳述事實)
要求110通知當地分局派另外一組人員來處理
(110報的案,是有紀錄的,處理速度相當快,但是不能隨便亂打,不然會有妨礙公務之嫌)
我以前是撥督察室的電話啦,但最近都撥不通了
可能太多人打,已經換了吧!
以上是小弟個人淺見,提供大家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