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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北路車禍 機車撞左轉汽車

原文章由 leoachung 於 2009-10-2 19:42 發表 林森北路車禍 機車撞左轉汽車938
在網路上影看過國外的一個宣導短片~~
內容就是汽車要左轉時~~
一定要非常注意左右邊橫向過來來的機車~~

那台saab搞不好就是"認為"機車會減速~~
所以自以為可以彎的過~~
或是根本連看都沒看直接彎~~
各位大大有看到此篇的要引以為誡~~
不管開車騎車~~
要轉彎時多注意個幾秒鐘多看幾眼~~

這就是不少國人都會有的不良想法...
不管是什麼狀況都有這種心態
認為對方一定會減速林森北路車禍 機車撞左轉汽車7568
叫JR先走就錯了~

因為員警不一定會開他無照駕駛~

車禍"重點"在於汽車左轉~

如果對方死咬JR破壞現場~

那G4車主也求助無門~手續會變的複雜~

現在只能看看開汽車的態度如何~

如果是好人~一切可以談和解~

如果態度死硬就告死他~去交通法庭吧~

先決點是JR車主必須也要能跟你們口供一致~

這樣比較有利~

回覆 12# gung0502 的文章

汽車在台灣是無敵~

擁有最大路權~僅次於"阿公阿媽牌腳踏車"!!

汽車可以在綠燈左轉~

除非該路口有標示須等候號誌左轉~

應該是這樣~參考一下~

回覆 21# keiichi 的文章

台灣只有2種人

一種喜歡一直慢慢切~一直慢慢切~慢慢切~

等到大家都爲了他慢下來~他再衝過去~

一種是連看都不看~反正你撞我再說~

跟切豆腐一樣快速~

台灣人.....XD
大大是讀夜校的嗎
晚上騎車還是放慢一點吧
跟同學互相提醒囉

刑法有一條185-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
簡稱肇事逃逸罪
你們是害了那位女生啊
無照駕駛頂多吃一張罰單
離開現場反而就麻煩大了
我只能說叫JR車主先走 只會害了他...林森北路車禍 機車撞左轉汽車5925
而且SAAB車主也不是傻子
你這樣要他先走只會讓汽車更有藉口推拖而已
保持現場狀況才是根本之道
雖然刑事上的罰則免不了
但是就道義上 可能還佔有一些些的優勢

[ 本文章最後由 jung80273 於 2009-10-3 02:05 編輯 ]
27#
2009-10-3 02:00 只看這個作者
其實掉監視器出來最準確

大家都搶黃登所以黃登這條假設抵銷

左轉撞 直走

外加提早轉彎

JR頂多被開無照加上少數賠償費
28#
LJX 2009-10-3 02:14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章由 nsr19850623 於 2009-10-2 21:41 發表 林森北路車禍 機車撞左轉汽車2047
叫JR先走就錯了~

因為員警不一定會開他無照駕駛~

車禍"重點"在於汽車左轉~

如果對方死咬JR破壞現場~

那G4車主也求助無門~手續會變的複雜~

現在只能看看開汽車的態度如何~

如果是好人~一切可以談和解~

如果態度死硬就告死他~去交通法庭吧~

先決點是JR車主必須也要能跟你們口供一致~

這樣比較有利~



那完了 對方態度很差

當場還對警察 用那張嘴哈氣 哈完後 大聲說 我沒喝酒哦 他們撞我的

我只能說 是個難纏的對象

完了
29#
asdtw 2009-10-3 02:19 只看這個作者
JR 直接就一條無照
再來車禍現場鑑定也沒有用了(動過車了)

G4 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有注意前車狀況(要看SAAB有沒有打方向燈)
如過SAAB跟G4在同一車道基本上沒有甚麼直行車跟轉彎車之分
原文章由 asdtw 於 2009-10-3 02:19 發表 林森北路車禍 機車撞左轉汽車833
JR 直接就一條無照
再來車禍現場鑑定也沒有用了(動過車了)

G4 未保持安全距離 沒有注意前車狀況(要看SAAB有沒有打方向燈)
如過SAAB跟G4在同一車道基本上沒有甚麼直行車跟轉彎車之分

您真的有認真看過本文嗎?林森北路車禍 機車撞左轉汽車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