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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mydark 於 2009-7-5 16:50 發表 其實你說"刁" 我有點意見..... "本來就可以開單的東西 沒有刁不刁的問題" 你也知道改魚眼是死 那當初幹麻不去驗車 來跟警察"據理力爭" 小燈顏色.....爬文有很多 你去看看就知道了 然後回答你的問題 魚眼這東西法規是有規範的 去監理所驗車 驗過後行照上會有註記 所以還是安分點的原廠化吧..... 有些話 說再多還是聽不下 不說也罷 唉..... 一天不合法化 就得一直當閃躲的機車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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