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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魚眼合法化!?更新#41在更新

今日又收到

發文字號:北市監車字第09861041400號
主旨:針對機車族的法規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98年6月15日寫給黃議員珊珊的電子信件,黃議員已轉交本處,有關您信中提及為什麼不能裝魚眼HID(氣體放電式頭燈)一案,在此特別為您說明如下:
依據94年12月28日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頭燈(指近光燈與遠光燈)納入汽車電系,為汽車重要設備項目,變更或調換必須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擅自改裝HID頭燈(氣體放電式頭燈)若遭警察機關攔檢舉發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
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規定:「汽車車身式樣、輪胎隻數或尺寸、燃料種類、座位、噸位、引擎、車架、車身、頭燈等設備或使用性質、顏色、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如有變更,均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登記。前項變更登記,除汽車所有人名稱、地址等變更時,免予檢驗外,餘均須檢驗合格。引擎或車架變更,以型式及燃料種類相同者為限。第1項汽車設備規格之變更應符合附件15之規定。」,合先敘明。
機器腳踏車改裝HID頭燈(氣體放電式頭燈),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之規定, 97年7月1日後申請變更者,須經機器腳踏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文件,其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經公路監理機關依第4目氣體放電式頭燈檢驗標準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本項變更檢驗及登記業務可越區辦理,請您備妥下述應備證件,將您的愛車騎至就近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                                      
1、行車執照。
2、強制險保險證(有效期30日以上)。
3、(1)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明及印章。
(2)以公司、行號名義申請登記者,應繳驗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 、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但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另繳驗該公司、行號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及公司印章。
4、原機器腳踏車製造廠、機器腳踏車代理商或機器腳踏車修理業(以下簡稱機器腳踏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
5、氣體放電式頭燈燈具(泡)經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文件影本(加蓋申請者公司大小章)。
6、 機器腳踏車車廠的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影本並加蓋公司章。
爾後  您如對公路監理業務仍有不解或建言之處,歡迎來電本處賜教,請電27630155分機122與承辦人沈宗樞聯絡或將意見再次反映本處處長信箱(gc_mvo@mail.taipei.gov.tw),當竭誠為您提供服務。若您對市政有所建言或需查詢市政相關問題,歡迎手機、市話直撥「1999」,立即有專人為您服務。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監理處處長   鄭俊明  敬上

回覆 #41 ro155023 的文章

這太慢了..媒體是最快的
只要是媒體有效的抱怨不刺眼卻違法的歪裡讓魚眼合法化!?更新#41在更新4027
原文由 tony10453 於 2009-6-19 15:16 發表
這太慢了..媒體是最快的
只要是媒體有效的抱怨不刺眼卻違法的歪裡讓魚眼合法化!?更新#41在更新5036

沒錯就是要靠媒體

不然寄信給官員 他們只會回答一些官方說法
原文由 cherish 於 2009-6-19 20:42 發表

沒錯就是要靠媒體

不然寄信給官員 他們只會回答一些官方說法




寄給水果日報就萬事OK讓魚眼合法化!?更新#41在更新9087
如果超人會飛 ?
但是有沒有想過= =
萬一事情鬧大
反而不可收拾
下令魚眼都封殺
那部就真的葛闢了....
反而會害到那些裝於眼的人了

所以也是怕怕不敢鬧媒體的原因
會不會被認為
改裝=飄車

到最後就和新竹一樣要加強取締讓魚眼合法化!?更新#41在更新1970
DSLR:Nikon D70(已墜海溺斃)

LENS:
Nikon AF-S 18-70mm/3.5-4.5G IF-ED and
Nikon AF-S 70-300mm/4.5-5.6G VR IF-ED

Flash lamp:
Oloong SP-690
話說新聞很喜歡斷章取義~無風起浪!

你今天投書給她們~要她們支持魚眼開放!
她們搞不好明天就弄得魚眼不合法滿街跑!
法律形同虛設的新聞!!讓魚眼合法化!?更新#41在更新3966

所以啦~這種東西最後還是要靠大眾的壓力!

重車大遊行----=開放快速道路
腳踏車大遊行-=切割機車道分成腳踏車專用道!

在台灣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只要能把事情鬧大!萬是OK!
不吭聲的話~就只會被當肥羊宰!!!讓魚眼合法化!?更新#41在更新301
這onlin GAME中....到底有多少是真人
多少是BOT 又有多少是GM...商人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