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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r2d2147 於 2009-2-9 23:16 發表 分手或拿掉 什麼叫不小心 ... 被人家刺到有小孩還要幫人養會不會太扯了
原文由 doo3c 於 2009-2-9 23:19 發表 不小心就是…給人強姦走的 = =" 如果是這樣有什麼看法嗎?
原文由 r2d2147 於 2009-2-10 00:15 發表 不管是半強迫 強迫 總之這小孩子不是自己的 就算今天真的把他生下來且當自己親生的養育 你敢保證孩子會把你當親生的爸爸看待嗎 (確定女方不會說身世?鄰居不會亂講話?) 拿掉是絕對的 分不分手 看你自己吧 如果是我遇到我是絕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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