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19701024 於 2009-3-6 20:43 發表
你說的真的沒錯.也是人之常情.我也沒有這種大愛
不過拿小孩之前.先聽聽他的心跳吧
人都是自私的
仁也有博愛的精神,但是容忍度有到可以收受嗎?這是問題的重點
有時候,短暫的痛苦可以換來長期的幸福
小孩是無辜的,但是他的出生是悲哀的,因為我們的居住環境是在台灣
我們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等,目前真能接受這不是自己親生的小孩嗎?
個人觀感,如果要在一起,心要狠一點,這不是你的錯,是這小孩親生父親的錯
我們可以預期的到,這小孩的未來是悲哀的
在這不健全的環境長的孩子,帶給社會大部分是負擔
這是很難抉擇的問題,要與不要,還是要當事人自己決定
但是,依開板大所陳訴的內容,這受害的女性為何還要留下這小孩
她能帶給這小孩幸福嗎?或者是意中人的小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