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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取締未戴安全帽 警竟拔槍相向

来源: 鍋貼吃水餃 2008-11-27 13:49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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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取締未戴安全帽 警竟拔槍相向

更新日期:2008/11/27 04:09
〔記者陳建志/中縣報導〕只不過是騎車未戴安全帽,警方竟然拔槍相向!....

台中縣一名婦人因戴遮陽帽騎機車送貨,被員警鳴笛攔查,員警要求婦人回所查明身分,婦人擔心滿車貨物遺失,希望找人協助,員警竟掏槍要婦人不要動,婦人手臂也在遭硬推上車時受傷,婦人感嘆:「我又不是槍擊要犯,有必要拔槍相向嗎?」太平分局表示,取締過程確實太過「強烈」,會加強員警教育。

婦人躲攔查 被警察追到

該名54歲林姓婦人向本報投訴,今年7月31日,她騎車送貨經太平市一江橋,聽到後方警車鳴笛,她騎進東平路小巷中果園躲避攔查;不料員警隨後趕至,先是口氣強硬要求出示證件,因她僅有行照,太平分局頭汴派出所王姓警員要求她回所查明身分。

婦人表示,因擔心滿車貨物安危,希望找人協助,王員竟口氣惡劣說:「我沒有辦法幫你負責」,要她逕自停車回派出所,她放心不下,只好坐上機車,希望將機車騎往巷口,王姓員警這時竟拔槍相向,要她「不要動!」

非槍擊要犯 須要拔槍嗎

婦人表示,王員惡言相向,還手腳並用,硬將她「塞」進警車,她嚇得狂喊「救命!」全部過程都被警車的監視系統拍下來。

婦人感嘆:「我又不是槍擊要犯,有必要拔槍相向嗎?如果槍枝走火,是不是要自認倒楣?」她說,自己左手被拉傷,至今都要右手扶著才能舉高。

警︰防她逃跑才拔槍警戒

王姓警員辯稱,當天是婦人不配合,出示逾期的行照,才想將她帶回派出所查明身分,婦人發動機車時,擔心她逃逸,才會拔槍警戒示意下車。

太平分局表示,王姓員警當天確實有掏槍,但是槍口對地上,調查後發現執行態度確實不佳,已給予口頭訓誡,但未給予懲處,未來也會加強員警教育。

對於警方的大動作,不少民眾得知後都認為太誇張,一名上班族李小姐認為員警應該再教育;社工員李佩華則說這名警員有濫用公權力之嫌。
------
老婦違規,固然不對..
不過就是一個老弱婦孺有必要掏槍嗎!?
是沒掏過槍的感覺嗎!?掏槍比較威風嗎!?.
執勤過當,時有所聞!口頭訓誡,成效有限!

說真的是都太超過...太超過...

--------11/28
遇到這種新聞,討論的聲音都是很兩極化,本來就會這樣!!
很多人看一件事情都是看單面的,所以會導致,有人說是阿桑不對!!有人也會說警察不對!!
所以主要是要給大家警惕啦!!避警察而遠之..對警察而敬之..
PS不要為了一些新聞引發起稍微的口角..^^

[ 本文最後由 鍋貼吃水餃 於 2008-11-28 10: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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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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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gtr35 2008-11-27 14:00 只看這個作者
婦人六大罪狀
加速逃逸
拒絕盤查
未帶駕照
行照過期
未帶身分證
拒絕回局協助調查釐清身分

但...
我是覺得啦!幹嘛拔槍對地上,直接開槍算了...既然那麼想威...
警校、靶訓過後是多久沒拔、開過槍了...這麼想威一下喔
等等不小心開了又要說是走火跳彈!?
這...送去墾丁沙灘撿垃圾勞改一下吧...

回覆 #1 鍋貼吃水餃 的文章

我碰巧剛剛在啞虎也看了這新聞

直覺反應有這麼誇張嗎

難道又要等到走火打死人再來說人家是毒犯?

還是通緝犯?

吼~波麗士大人

方儀?開儀?傻傻分不清楚

不要連

好人.壞人.也傻傻分不清楚

[ 本文最後由 五期勁戰 於 2008-11-27 14:08 編輯 ]
新增80張以上新照
看過的人從第13頁
想看正妹殺時間?
請輕輕touch下圖
痾.......   
我是看新聞畫面啦.........  可是那位"阿桑"在採訪完離開時還是一樣不戴安全帽還逆向
我覺得阿桑自己理虧還要把自己硬說是對的,違規在先,說話還大聲?![新聞]取締未戴安全帽 警竟拔槍相向7046
這樣對嗎................[新聞]取締未戴安全帽 警竟拔槍相向2342

國道台144.880  台號:大熊熊
職業聯結車駕駛  駕駛35兩黑米船  車型 SCANIA 113M 310PS 10速車  國道台台號大熊熊  安全運轉挑戰中
5#
crotize 2008-11-27 17:49 只看這個作者
感覺上警察應該沒做錯什麼啊
新聞的寫法就已經先預設立場了
但是還好至少他也詳細的把警察拔槍的理由寫進來了

婦人逃逸拒檢身份不明企圖再次逃逸
且在以上狀況又無法出示有效行照
是否也能認定車輛來源不明?(這我不知道0.0)
故警察拔槍嚇止
應該還算合理吧?

當然...如果我是該婦人
也不免想要罵一下就是
千錯萬錯永遠不會是自己的錯不是?[新聞]取締未戴安全帽 警竟拔槍相向3542

[ 本文最後由 crotize 於 2008-11-27 17:50 編輯 ]
空間沒有在嫌大的,GSR車箱太小啦...
6#
22928264 2008-11-27 17:56 只看這個作者
如果照這種方式 就能拔槍的話
交通流量大的地方 沒發現交通警察 欄你.....那是不是也要拔槍?

或是說.....

恍神 沒發現員警 因為通常抓違規 都只有2名  但站出來欄人 只有1人而已
沒發現 是不是也要拔槍 斃了?

我是覺得 台灣就那麼小 員警不要吃案 建檔 確實          破案率高
通常有前科 都很容易抓 輕而易舉

又不是美國 每個人都有持槍權力 而且 路廣容易脫逃
台灣又不能 合法持槍 有必要拿槍對老闆性嗎?

我是覺得 "交通"員警 應該配槍 之外 在額外配甩棍 才不會執法過當
""非必要""   只能使用甩棍      不得隨意拔槍

不然一槍掛了你 誰對誰錯 都只剩單方面員警供詞而已.....你認為合理嗎?


[ 本文最後由 22928264 於 2008-11-27 22:11 編輯 ]
7#
a19890124 2008-11-27 17:57 只看這個作者
對於老弱婦孺...因該用不著拔槍吧....
不過 現在執法過當的標準 還真難定義
不過新聞怎麼都不會問到
XXX:那婦人 活該
之類的人..
還是問到根本不敢寫..
8#
lls613 2008-11-27 18:00 只看這個作者
不要被新聞標題影響,仔細看完內容才能知道始末[新聞]取締未戴安全帽 警竟拔槍相向3954

建議找新聞可以用google新聞,找不到想看的新聞,只要輸入關鍵字就可以了!

相同的新聞,請多看幾則,比較不會被某一則誤導。
還好沒開槍[新聞]取締未戴安全帽 警竟拔槍相向8927
開槍應該就是那警察的錯了
10#
crotize 2008-11-27 18:34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6 22928264 的文章

話說...這位大哥
他的意見似乎跟你一樣[新聞]取締未戴安全帽 警竟拔槍相向1374
不認同警察拔槍呢
空間沒有在嫌大的,GSR車箱太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