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
原文由 22928264 於 2008-11-13 04:44 發表 小弟 在台北市 行經南京西路 那個大路口 往中山捷運站的方向 結果前方紅燈 我滑行至"機車代轉格" 裡面停下來 等紅燈 ...... 條子2個就跑來前面說: 行照駕照 妳已經超過停止線了 最後我被開了一張 45條13款 違規事實他寫:機車穿越行人穿越道 怎麼開的東西完全 與 他說的無關???????? 而且我超越停止線 他也沒拍照 就直接開我單? 警察有沒有那麼缺錢啊 這種人之常情的東西 都要開單......????? 常常看妳們巡邏警車 也停紅燈超過停止線 大多數都有...... 我這張是否能申訴啊? 開單內容 與 違規事實不符合 而且我記得 2008年 7月後 不是有修改過嗎? 紅燈 超過停止線 以勸告方式 不開單 我怎被開一張奇怪的單子 內容不符也算了 明明不必罰的 還要罰?
我的心是黑白色的孤單
因為妳才有彩色的悸動
夠鮮豔了嗎?
我苦澀悲愴的
血染的花啊!!
追蹤0
粉絲0
文章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