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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

原文由 我要買機車 於 10/1/08 12:23 發表
重頭到尾都沒說蓋大牌的騎士對呀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7704
你又要自我想像了嗎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4814 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8824
這沒有什麼好氣的吧,套一句話"你認真就輸了"
是你自己有心吧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216
我就點到為止了,結束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4906


哈哈~我就知道你會這樣講!!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899

不過!!各有各的想法..
只是我覺得你好像有點過於去叼別人的發言吧..
(講難聽點,好像有點容不下人家的發言...)

不錯很好你很會"說"話...
我會這樣說是因為不想佔空間,做一些無謂的爭辯!!^^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797
你說我輸就輸吧,只是我想知道我輸什麼,有在比什麼?!
有機會pm聊吧..再說下去可能會k.o!!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4360
原文由 0155a 於 2008-9-14 13:57 發表
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實錄..

我只能說我看完........
覺的........雖然這群人不是什麼善類........
但警察也真的是開太多槍了.......
蹲下了還補開好幾槍.......
這群人是有奪槍的可能性....但蹲下了...又有點距離....
應該就安全嚕......場面控制好就好了......怎會補開這麼多槍=.=.....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站方或是特定人士
如有錯誤...請來信告知...

影片出處:YOU TUBE

http://tw.youtube.com/watch?v=HuRxSSysKTo


警察職權行使法http://notes.npa.gov.tw/police/rulesinfo.nsf/menu04?OpenFrameSet
第六條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 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第七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那些年青人自以為是,年青人,義氣是不能當飯吃的,這幾個年青人,唉!不學好.
大家仔細想想
這些人,對警察都這麼囂張了
對手無寸鐵小老百姓,會做出甚麼事,誰知道?
我看完只想說,警察辛苦了...
這種小混混不抓,還不知道會去欺壓哪些善良老百姓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2803
無名相本http://www.wretch.cc/album/dodiddonef
新增泰國畢旅照~愛駒照,正妹圖持續更新中
原來開槍跟放鞭炮的聲音一樣阿!
聽說警察槍距離很短
不能射很遠
抱歉,

我有看過別人貼這則新聞

他們那群是討債的,而警察是接獲被討債通報警來的

謝謝
沙瓦胎讚!!
練技術比大改更重要
26#
MotoG4 2008-10-7 18:12 只看這個作者
還是那位警察是想要表示"對空鳴槍" 是無法傷到人的....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5199

其實我很好奇....對空鳴槍 那子彈到底應該會掉在哪?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9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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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是什麼?可以吃嗎?! NO. 533 ( 2007-1-18 )~2011.02.20 13:16:25 漫長的4年多~
27#
woi 2008-10-27 11:05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我要買機車 於 2008-9-30 16:57 發表
大家都覺得警察沒錯?
對啦! 那群人是有點不配合,
但警察臨檢時你們可知道要有「臨檢紀錄單」才能臨檢的,你們懂這項法令嗎?
沒臨檢紀錄單憑什麼臨檢? 人民有權不接受,你們懂嗎?
不懂請多增加知識吧~別再那邊血口噴人說人家白痴什麼的,人家可比你們聰明多了
加上昨天新聞有沒有看? 拒檢機車騎士被警察連開六槍中後腦送醫不治
至於警察是對空鳴槍,還是怎樣的,這就等彈道結果出來才能評論
在這我也不敢多說什麼。只是覺得...這樣的行為是否違反了比例原則?  
簡單說就是"大砲打小鳥"
用彈弓就可以了,有需要用到大炮去打小鳥嗎?
人家只是違反交通規則,需要動槍嗎? 這點需要全國人民共同深思警方是否執勤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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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正題↓↓

今天那群人不配合警方合作,在法律上理當(前提是沒有出示臨檢單),在法律之外是有點囂張
但那群人已經蹲下了,警方又再開槍,他想表示什麼? 多此一舉!
加上又有錄影,更應該注意才對!
警察也是沒事先抓人家手,講不贏先動手的,有影片有真相!
不妨大家再看清楚點! 我覺得一群人擠上去有搶槍嫌疑!
警察拔槍鳴槍是合理! 但多開那幾槍個人覺得有點浪費國家資源說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7155
最後結論:那警察太緊張了,那群人太囂張了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4208 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1342

警察臨檢幾時需要有[臨檢紀錄單]才能臨檢
你有權主張不接受~但是警察還是可以臨檢
臨檢後再開一個[異議紀錄表]給你~讓你循管道去申訴或訴訟
但是前提就是~只要警察基於法令要臨檢~當場就不得拒絕
使用強暴脅迫方式還會構成妨害公務
之前在別的地方看過

只能說他們太白目,一直在盧小

警察開槍後才一直說,「我們要配合阿!」「太誇張了!」

怎麼不繼續裝猛...

只能說警察幹的好!
29#
agtr35 2008-10-29 21:43 只看這個作者

回覆 #33 woi 的文章

woi大說的好啊!
如果每次都要填單才能臨檢...那...誰會鳥你
(woi大轉戰台中?還是一直在台中記憶中不是在台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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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維護自身安全職權應該像美國看齊,不過素養也要提高就是了...
有的剛出來得警察...感覺有點像遲緩兒...老虎老鼠  傻傻分不清楚...日前上新聞的警察臨檢451
幹得好呀
跟我期待的一樣
直接對空鳴槍
後來還多補了幾槍
真是令人血脈噴張
而且上級相挺
堪稱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