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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肇事,想請求是否有人看到or意見 ~報告結果~

来源: 老鼠藥 2008-5-11 21:37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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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是樣的,我親人住台東,5月11日 下午5點多,在要回學校的路上,被撞到,當下肇事者有下車看了一下之後,拿了一百元給受害者,之後就離開現場,被害人有記下車牌號碼,當下沒有留下肇事者,而等到肇事者離開才打電話報警,由於事出突然,被害者沒來的及反應,肇事者就離開了,之後警方有打電話給肇事者,但他不承認他有撞到人。而後由於事故現場沒有攝影機,也就沒有直接罪證,依警方的說詞,
1.由於沒證具,所以沒半法請肇事者到警局,或者把車子開過來確定
2.肇事者在事故時有下車,還有丟了100元給被害者,所以不算肇事逃逸
3.警方說由於找不到加害人,所以也沒半法領到應有的保險金
以上是警方的說詞,感覺很沒有說服力
我們知道人沒事就好,但警方的說法跟肇事者的態度,我們無法信服,基本上人沒什麼事,就擦傷,車子也是擦傷還有三角台跟前叉可能也掛了,這樣的賠償費就100元,錢是其次,重要的是肇事車主的心態,真的很想罵他"他X的生XX沒XX",話說還是一位六十幾歲的車主。
我不是被害者,我沒有權力說什麼,我只是想問問各位是不是有什麼方法,可以找出這位沒人性的XX,讓他到案。
還有,我想,車主應該已經開到保養廠修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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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來報告一下目前的結果,肇事車輛從內車道向機車左邊撞下去的,我們有依大大說的去查,事後警方大約有說了一下,對方是地方人事,點到就好,我們知道事情就這麼帶過實在很讓人說不過去,但被害者傷的不是很深,當然有嚴重的擦傷,但也只是擦傷。我知道不查下去很對不起大家,但被害人只有一人在異地,我們也很怕再查下去,怕對方會動手腳,總之人沒事就好。現在我把事發的經過再次清楚交代。被害人機車在外車道是要前進直行,肇事者在內車道要右轉,兩邊都有注意到有車,都有停下來,但後來雙方沒算好,同時加速,SO..撞在一起,事發,肇事者有下車,丟了一百元給被害者,之後就離開。事情就是這麼發生的,雖然警察是人民的保姆,但我想他也是有他的人情壓力,我知道說到這,大家會覺得警察OOXX,我想這是台灣的風氣,當然我也希望新的政府可以改變現今的社會風氣,政治惡鬥下無辜的總是老百姓,我們都不是地方政要,我們只能盡力的做。這次真的很謝謝  jayrock719大大還有trelion大大幫我把文章設置高亮,你們的發聲,讓我知道這個社會還是存在著一群善良的人,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吧!只是在這社會,權力的大小,使社會失去了原本的用意,如果你問我,我氣嗎?回答是肯定的,我恨死了,但...,我希望事情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報,只是時機未到。在此,真的謝謝大家的熱心幫忙。祝褔大家 行車平安,事事如意。

[ 本文最後由 老鼠藥 於 2008-5-13 18: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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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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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證據?..警察是不想辦理罷了!
可以盡量運用投訴的管道
我之前是上網路警察局投訴
很快就會有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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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一百元肇事者是丟給你親人的
並不是拿給你親人~並且也未加說明那一百元的用意..
再說他留下一百元就散人~為什麼不算肇事逃逸?
(那我以後不小心撞到人~下車丟1元給對方~我也可以走人了)
你親人大可將一百元拿給警察說是肇事者在下車察看時遺留在現場的物品
將證物留給警察~要求比對雙方車輛的擦撞痕跡..並且一百元上面也有指紋可以比對
別因為警察兩三句這樣~你們就讓警察吃案了!

附近確定商家住宅都沒有攝影機?盡量找找看吧!警察不正義~只能靠自己!!!!

回覆 #2 jayrock719 的文章

先謝謝大大的意見
我們不會放棄的,不會讓警方就這麼吃案,更不會讓這種敗類逍遙法外
您說的對100元也會是證物..
攝影機,我們會試著找看看有無
100元要賠醫藥費... 台東-肇事,想請求是否有人看到or意見  ~報告結果~40
當人家是3歲小孩...  這太夭壽了吧... 台東-肇事,想請求是否有人看到or意見  ~報告結果~3521
請問地點在哪裡?
台東也是滿大的
講出來可能比較好找
ps:我是台東人

回覆 #5 冬天快來 的文章

在台11線的路上,謝謝大大的關心
事情處理到一個段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