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您報告一下,原則上政府不畫禁行機車道,直行車靠左,如此一來,政府可以設很多紅燈右轉的燈號。
為什麼政府要設紅灯右轉?因為政府知道有紅灯右轉,交通會更順暢,讓右轉車先轉光光,綠燈就不會有這麼多右轉車。
然而政府的心態又很貪心,又要設紅灯右轉,又要畫禁行機車道,跟本互相矛盾。
所以,如果交通部廢除禁行機車道,很多人都受惠,你汽、機車紅灯右轉都可以,交通會更順暢。
如果交通部不廢除,交通部在雙向共四線道規畫中就不能有紅燈右轉灯號的選頂。
這張圖要表達的我詳細表達我的看法,您參考。如果您是開車族,如果禁行機車道交通部不要亂畫,又有紅燈右轉,那汽車是不是很方便,又少等一個紅燈,您覺的是不是方便很多。
廢除禁行機車,讓直行車靠左,對交通順暢有很大的幫助,我總結一下。
1、可以設置紅燈右轉
2、有了紅燈右轉,先讓右轉車轉光光。
3、綠燈後,右轉車明顯變少,直行更順暢。
台灣的交通十字路口很多,右轉車更多,廢除禁行機車,讓直行車靠左,能使台灣的交通不必要為了右轉車問題擠破頭,而大家搶道。
原文由 shouzama3380 於 2008-4-27 14:53 發表
我想,是你沒把我的話看懂,我說的是 #1 中所有的圖,不是指第一張圖,
#1 中的圖,有些是不可避免的問題(例如閃坑洞這類),其他很多問題都是出於
汽、機車駕駛人
你要談這張圖? 我也來說說我的看法
基本上,紅燈右轉是容許你情況許可下你可以合法右轉,
但前面有機車停等紅燈時,後面的汽車沒有資格鳴喇叭閃大燈
要停等的機車讓路給你過,這種出問題的情況也是出在鳴喇叭的
汽車駕駛"沒耐性"身上,也算是駕駛道德觀念問題,車道劃分何罪之有?
這樣你了解我的意思了嗎?
我想不需要每張圖都發表我的看法,其他圖你可以自己想想,
真是車道劃分的錯? 還是駕駛人的錯?
真的讓機車能橫行於所有車道就不會有上述問題?
還是只差別在會不會收到"禁行機車"紅單?
為了不讓文太長,我就地回文。
1、紅灯右轉時,因為台灣自行車真的很少,而台灣路肩其實是夠用的。
2、如果你覺的紅燈右轉沒有絕對路權,請問你,開車族常常有紅燈左轉燈,我是不是可以佔住不放?因為沒有絕對路權?
3、所以你說的『紅燈右轉沒有絕對路權』您的意思是『紅燈左轉沒有絕對路權』,汽車可以佔用,是這樣嗎?
4、您的沒有絕對路權理論,某種程度上已背離交通現實。以你的理論,汽車道紅燈左轉可以不用理會,大膽佔據燈紅燈不違法?
5、這跟待轉一點關系也沒有,不相衝突,要待轉者在綠燈就應到右側直到待轉格,你的車道都紅燈了,跟本不可能到待轉格,我不知跟待轉有何關係?
6、如果交通燈號因『沒有絕對路權理論成立』那大家可以闖紅燈,因為綠燈也沒有絕對路權。
原文由 shouzama3380 於 2008-4-27 15:37 發表
會矛盾? 現實世界不是 0 與 1 的世界,絕對會出現第三種或更多的選項,
好比說紅燈右轉這件事,就像我說的,如果前面有停等的汽機車,後方駕駛
就當成紅燈來等,不也就相安無事? 如果沒有停等的汽機車,那就可以
合法且合理的右轉,這個"紅燈右轉"的行駛權本來就是依實際狀況行使
你說直行車停內側,那外側就能直接右轉(絕對行駛權),交通更順暢?
真的對嗎? 萬一有腳踏車、電動代步車在外側車道停等,要不要叭他?
因為你有絕對行駛權?
那接下來,是不是腳踏車、代步車...也要納入行駛內側車道?
還是說,腳踏車、代步車納入人行道?
機車變成不能停等在紅燈右轉路口的外側車道,警察改開"禁停機車"的罰單?
再談機車行內側車道的問題,時速 30KM/H 的機車佔在前面當路隊長,
你不能叭他喔,因為它合法行駛於正確車道(你可以想像一下),
兩段式左轉,要從內側切往外側再到路口待轉? 這樣太麻煩了,乾脆也廢了
待轉法規,機車直接可左轉?...涎生出多少問題你可以想想
1、何謂路路肩呢?如下圖
2、只要此路有路肩,就可以多設紅燈右轉燈
3、台灣並不是每個交通路口都有資格設紅灯左轉燈,同理紅燈右轉燈也是,廢除禁行機車後可以多設,不代表可以濫設。
4、因此,只要此路雙向共四線道又有路肩,就可以做紅燈右轉燈,因為台灣很多雙向共四線道都有路肩。
5、很多車道是禁行汽車左轉,但一堆車也左轉被警察抓,汽車違法左轉其實一堆。
6、路肩違法停車一堆,這就是汽車族不對,造成交通混亂,應該才是交通執法的重點。
7、你把路肩扭曲為水溝蓋,很明顯您是裝做不知道,台灣這樣的路肩常做為公車停靠用,難到公車大小水溝蓋就夠停了?我覺的您的回答真的越來越有意思。
8、我覺的只要非宅男,很多人都知道那樣的路路肩常做為公車停靠,而公車停靠格不會做在十字路口交會處。
9、台灣的路肩應該就地合法為自行車優先專用道,任何車不能佔用,以及做為公車停靠用(不變),當自行車道公車合法佔據時,自行車可以合法超車。
原文由 shouzama3380 於 2008-4-27 16:24 發表
這樣我很難知道你有回文耶
A1.那你的意思是,自行車就該死,滾出台灣馬路上,滾到邊邊去? 自行車原本行駛慢車道的權利,
在你眼中就一句"自行車真的很少,而台灣路肩其實是夠用的"?
也難怪台灣交通會亂,大家都只顧自己權利就好了,騎機車的認為開車的都去死,
開車的要騎機車的滾一邊去 今天如果你騎自行車又作何感想? 汽/機車都去死?
A2~4.那更好笑,你知道紅燈左轉路口有個車道明確標示"左轉",那個叫"左轉專用車道",
今天如果標示"左轉/直行"的符號,我絕對合理且合法佔住該車道停等紅燈,你奈我何?
那試問,台灣有多少紅燈右轉路口的最外側車道標示"右轉專用"? 你的絕對路權誰允許的?
你憑什麼叭我要我讓路給你右轉?
A5.問這個問題,表示你某種程度上背離國人的騎車習性,你認為路上橫衝直撞的機車,
會選擇哪條行駛路徑?
1.漸近切外側,然後乖乖待轉?
2.直接快速切外側,然後待轉?
3.直接左轉?
也許你只看得到開放內側車道的"好處",看不到可能造成的"亂象"
我先前也說了,開放也得看"風俗民情",台灣現階段? 算了吧...
補充 A6.這個問題表示你已經怒火攻心語無倫次了,不予置評
先搞清楚我為何說"右轉車輛無絕對路權"吧,當然,若劃有右轉專用
車道的地方,路權以右轉車輛優先,但講難聽點,若有機車停等佔用,
你也許會叭他要他讓路,我不會
P.S.就小弟淺見,台灣道路(尤其是市區內)的"路肩",大多都成了汽車停車格了,
你自己騎自行車到處逛逛看看感想如何,請務必一定要記得騎在"路肩"喔
還有,你畫的"路肩",怎麼看都是"慢車道"耶,路肩可能是指水溝蓋那一條吧
[ 本文最後由 newpower 於 2008-4-27 21:57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