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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發生車禍了 還好沒有出大事...

覺得不是錢的問題
如果下一次有碰到這樣的事
不知是不是只有腳扭傷而已說
所以報警 讓婦人以後不趕逆向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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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x 2008-2-15 17:33 只看這個作者
大學應該有通識課程吧?
類似簡單的法律課程之類的可以選修

簡單的例子:
如果你擦撞到路人,他送醫途中救護車起火被燒死了
你不撞到他, 他怎麼會被起火的救護車燒死呢?

那麼對於他的死
你有責任嗎?

對於你舉的例子
你要向法官舉證那是無法閃避的情形
例如舒馬克來也閃不掉那老人之類的
以正常人都無法達成為理由去解釋
如果法官硬是判你道義上要賠個一點錢我也不意外

剛又忽然想到 趕緊補充
高速公路屬於封閉式的用車環境
車輛以外闖上去就不只是違反行政命令而已
還兼觸犯公共危險罪沒錯
不管他有沒有造成危險
闖上去就不行了

[ 本文最後由 ycx 於 2008-2-15 17:41 編輯 ]
33#
Lse 2008-2-18 05:55 只看這個作者
我也有被違規逆向的阿伯撞到
不過好險我敏捷高馬上跳車今天發生車禍了 還好沒有出大事...3057
阿伯馬上用很兇的口氣加台語罵我說怎麼騎這麼快今天發生車禍了 還好沒有出大事...4135
我就指一下地板單行道箭頭之後問他要不要報警
阿伯就不講話
我就不管他直接走了

回覆 #1 k122726 的文章

雙方都有錯....

汽車方面 應注意而未注意
機車方面 逆向

法律方面是雙方都錯  
但是 道義上 汽車錯的多一點點....
大車撞小車  一聽到這個 都會先入為主~大車的錯

所以你爸這樣子賠 算不錯了...
那個媽媽級的跟你"盧"的話.......你爸會吃虧
警察方面 雙方都有錯 都有駕照 都會先偏向 小車方面

上法院 台灣法律都是 情理法  情在前 理在後...你真以為你會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