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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

来源: x33h5ddx 2008-1-2 09:01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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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沒裝反光板 被撞還挨告 騎士撞上摔車 顱內出血不治 過失致死起訴 男子大呼冤枉 。
您的腳踏車上有反光板嗎?一名男子騎腳踏車回家途中,被機車從後方追撞倒地,自己只受輕傷,但撞他的機車騎士,卻顱內出血傷重不治,結果檢察官認為腳踏車後方沒有反光板,是肇事原因之一,將男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翻開上嘴唇,四顆牙齒全給撞斷,右腳撕裂傷,左手還神經受損無法高舉,莫名其妙被撞,還依過失致死罪被起訴,男子大呼冤枉 怎麼會發生這起意外,原來當時他拜拜完,正騎著腳踏車回家,被後方的機車追撞倒地,意外的是,撞人的機車騎士居然頭部著地,傷重不治 指著這一片紅色反光板,男子說出事的腳踏車,就是因為沒有這個裝置,被檢察官認為是肇事原因,只是這樣的認定,男子實在無法接受 吃力搬著紙箱,男子說之前在市場打零工,一天至少還有五百元收入,現在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受傷求償無門還成了被告,男子只能大嘆倒楣,但是翻開交通規則慢車章第129條,早就規定慢車應保持燈光反光裝置良好與完整,也就成了檢方起訴的依據。
轉自台視新聞

今天看電視新聞,覺得很不可思議,看來看去好像都那老頭被冤枉一樣
相信各位應該知道晚上汽機車沒開燈,在鄉下沒路燈的地方根本看不清楚
更何況還腳踏車,超小一台
我只能為那位騎士感到悲哀
自己不要命,別害了其他人
這篇也再次映證了,全罩式安全帽的好處

[ 本文最後由 x33h5ddx 於 2008-1-2 09: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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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修電腦,壞人床上搞,好人當工具,壞人當陽具
對好人:你真好,我去買香腸,電腦要幫我修好喔 ;對壞人:香腸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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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x33h5ddx 於 2008-1-2 09:01 發表
單車沒裝反光板 被撞還挨告 騎士撞上摔車 顱內出血不治 過失致死起訴 男子大呼冤枉 。
您的腳踏車上有反光板嗎?一名男子騎腳踏車回家途中,被機車從後方追撞倒地,自己只受輕傷,但撞他的機車騎士,卻顱內出血傷重不治,結果檢察官認為腳踏車後方沒有反光板,是肇事原因之一,將男子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翻開上嘴唇,四顆牙齒全給撞斷,右腳撕裂傷,左手還神經受損無法高舉,莫名其妙被撞,還依過失致死罪被起訴,男子大呼冤枉 怎麼會發生這起意外,原來當時他拜拜完,正騎著腳踏車回家,被後方的機車追撞倒地,意外的是,撞人的機車騎士居然頭部著地,傷重不治 指著這一片紅色反光板,男子說出事的腳踏車,就是因為沒有這個裝置,被檢察官認為是肇事原因,只是這樣的認定,男子實在無法接受 吃力搬著紙箱,男子說之前在市場打零工,一天至少還有五百元收入,現在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受傷求償無門還成了被告,男子只能大嘆倒楣,但是翻開交通規則慢車章第129條,早就規定慢車應保持燈光反光裝置良好與完整,也就成了檢方起訴的依據。
轉自台視新聞

今天看電視新聞,覺得很不可思議,看來看去好像都那老頭被冤枉一樣
相信各位應該知道晚上汽機車沒開燈,在鄉下沒路燈的地方根本看不清楚
更何況還腳踏車,超小一台
我只能為那位騎士感到悲哀
自己不要命,別害了其他人
這篇也再次映證了,全罩式安全帽的好處



沒錯 其實還有像是後車燈(煞車燈) 壞掉不會亮的 也很討厭 很危險

在晚上 路燈不夠亮的路上 常常會因為前面的機車後面的煞車燈不會亮

而沒發現前面有台機車 或是煞車了後面的車還不知道 就撞上去 悲劇也因此開始

勸後車燈不會亮的車友們趕快去修吧 不然真的很危險

小弟已經撞到過很多這種不開後車燈 或是壞掉的 歐巴桑 歐吉桑等等...

如果不想修 或是不想開  為了自己的安全也為了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拜託 晚上別騎車趴趴走 很怕這種人...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1274
的確很糟糕,晚上騎車尾燈都不會亮的,這樣對後方來車很危險耶且對自己也很危險!!
還有腳踏車晚上要騎出去的,請裝一個會閃的LED燈,這樣對大家都好。曾經差點撞上死外勞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8864 ,沒裝燈就算了,還給我突然飄到路中間是怎樣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348 喝醉嗎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3833

人要比車兇~偏偏我車比我還兇
通常在比較暗的地方,比較少車的時候
我會開一下遠光燈(前提不會影響到別人),開個幾秒就好
然後看看前面有沒有機車或是騎腳踏車的人
再把它關掉,換近光燈,這個方法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5#
Gene22 2008-1-2 17:24 只看這個作者
原文由 s3541153 於 2008-1-2 16:43 發表
的確很糟糕,晚上騎車尾燈都不會亮的,這樣對後方來車很危險耶且對自己也很危險!!
還有腳踏車晚上要騎出去的,請裝一個會閃的LED燈,這樣對大家都好。曾經差點撞上死外勞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8353 ,沒裝燈就算了,還給我突然飄到路中間是怎樣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371 喝醉嗎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5364


我想他應該不是喝醉
其實他是個阿飄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1190
買車最重要的是笨給自己喜歡的、自己開心的!!  運氣好就笨一次 運氣不好就多笨幾次!!
這讓我想起之前在版上有看過其他大大問過騎車不開燈的阿婆
她的回答是:我還看得到路不用開啦!!


你看得到路,別人看不到你阿ˊˋ
遇上這種人真是除了無奈還是無奈.....
雖然那個被撞的很無辜
但是..沒有裝反光鏡是事實,讓騎士掛掉也是事實
晚上,騎車真的是要有反光靜或是開後燈,不然真的是很危險
8#
tsai 2008-1-2 19:35 只看這個作者
我前鎮子也是因為這種事情摔車...車傷..人傷  唉  划不來拉...所以10次車禍9次快 1次遇到白木.....所以還是慢慢騎就就好
我是覺新聞沒有必要這種事抄作,以前沒強制自行車裝燈就是無罪,現在要裝燈沒裝者被撞都是該死! 我不知這是什麼想法。

那天晚上騎車撞到人,是不是可以說他沒穿反光衣,所以撞到! 以後制法沒走在人行道上就要穿反光衣,沒穿被撞活該??

我是覺的台灣很奇怪,自行車道還沒規畫出來,綠色組織才提倡而已,台灣就開始打壓自行車族,八字都沒一撇就規定都規定西,然後騎上人行道上就說自行車不守規舉、不道德,我是覺的還蠻無聊中的無聊,政府什麼都沒做,就開始打壓。

如果騎士夜間這麼眼殘,就不要騎太快,鄉下沒路燈夜間看不清楚的東西多的事。
而且還是機車從後方追撞倒地,同向都能撞死,然到騎自行車會比人走路慢? 如果是人走在那裡,不就被撞到飛出去,可見那騎士也是小白一個。


反台灣的交法本來就搞笑,何為『慢車』,能騎到時速100KM以上的速可達也叫『慢車』,250cc以下~150以上也叫『慢車』,只能騎20~35km自行車也是慢車,反正搞笑無意義的法律都可以用主觀認為為『慢車』,同樣是主觀的『慢車』路權還真不同呀!一個只能被擠騎水溝蓋,有時騎人行道還被叫缺道、不道德、不守法,台灣的『慢車』只是一個諷刺中的無奈,反正台灣的交法也是小白一個。

然後『249cc』以下叫 『機器腳踏車』,然到吃人力的自行車就不是『機器腳踏車』?一定要吃油才是『機器腳踏車』?那我改吃瓦斯就不是『機器腳踏車』?既然叫『機器腳踏車』我是不是可以騎『自行車道』?現在那一台機車是腳踏?硬是把機車規類為『腳踏車』當然叫『慢車』,如果時事可到100km的車叫『慢車』,自行車何來適用『慢車法律』?反正台灣小白一堆,啟智班交法真的無話可說。

既然我的『行照』是『腳踏車』我幹嘛要『駕照』,我未滿18本來就可騎『機器腳踏車』,考什麼照!簡直是『啟智班』搞笑法。違憲違法的東西搞那麼多年,台灣的政黨都嘛在做違法的事,無照駕駛機車開單也是違法的,『機器腳踏車』本來就不用駕照,『現在』那一個國家名為『腳踏車』要考照?只有台灣吧!

大家自已拿行照看看,什麼叫做『普通重型』,一張『行照』沒有『機車』字眼,只有大大的『機器腳踏車行車執照』真是好笑!

改天騎自行車也是叫『無照駕駛』,真是受夠了!天天都在玩這些矛盾,煩不煩呀!!天天都在欺侮弱勢欺侮不夠。每每看到橋到的自行車都快被逼到橋下去,已經快貼到護欄,真的是沒錢是人的最大悲哀,走到那被逼到那,還要被吐口水。



  翻開交通規則慢車章第129條,早就規定慢車應保持燈光反光裝置良好與完整,那是什麼鳥法條可以用來罰自行車,拿規範機車的來規範自行車,所以這條法顧名思意的說各位騎的機車就是自行車一樣的慢車,四不像的東西是要罰什麼啦!所以嘛!腳踏車 撞 腳踏車 能死人還算是個新聞。

而且速度相差那麼多!很多人騎自行車的速度慢跑一樣,騎機車的人這樣也能撞上去(同向),怪自已能力不足,別在那怨東怨西,那在山上沒路燈怎麼不騎到山下去,山谷看的見,自行車就看不見………還不是自已該慢不慢,愛耍帥。一堆人老為自已的過度超速找借口,一出車禍或一則新聞,別人都是錯在先,所以死活該,自已不也超速錯在先才會撞死。反正自已愛騎快沒本事,就想辨法合理自已都是對的。

自已摸摸良心,同理心去看一件事,怪別人打壓機車族,自已卻成為打壓自行車族的幫兇。還不都是『腳踏車』,拿原本規範機車的硬要說成規範自行車,一整個無言。

就好像『機車族』vs『汽車族』也是一樣,『汽車族』某些人和媒體老愛說塞車是機車族的錯,先把別人說成錯在先,所以機車不能上快速道路,結果汽車在快速橋上不也常塞,重機也開放的不乾不願,台灣不少人淺意識都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已,看待自已的標準特別寬。所以很多人的評判都是先為自已優先做為評判,因為這樣評判往後對自已最有利,最方便。如果大家不這樣說,我怎麼能騎快超速呢?如此一來自行車同等汽、機車要求,我超速才安全,那我想問的事是,自行車不也騎在慢車道上嗎?他有騎到快車道上嗎?

就好像台灣的官員、汽車族、媒體評判機車族一樣,不先這樣評判,我往後就不方便。只要大力喧染,把騎自行車的門檻喧染的高高的,這樣騎自行車的人才會少,順便把自行車抹的黑黑的,騎上人行道就是不道德、沒有素養,就不敢檢討機車族、汽車族開車與騎車對自行車的素養如何! 真是一整個怪的社會。我就是愛騎快,別人要為了我愛騎快而調整,不然就該死! 或找死! 明明就是快車的機車,政府確要設條『禁行機車』道把快車逼到慢車道來;明明就是慢車的自行車確要跟快車同行道,所以自行車的裝備要比照快車的機車族才叫安全。

真是有什麼樣的政府,有什麼樣的人民思想。政府的做為,就是多數人民思想的延伸,我越來越有體認到,台灣的思想若這麼自我,當上官當然也自我,機車族的權益,當然也不算什麼,把水溝蓋設在慢車道也不算什麼,因為機車是定義慢車的腳踏車族群。今天真正的快車『機車』騎到真正慢車的慢車道地盤來,禮讓自行車當然也是應該的,但是在台灣並不是這樣,看到自行車就擠它、叭他,好像此條是快車道,非得要跟您一樣快才叫做優良人民,非得要停下來讓您才叫合格。自行車騎到人行道上都讓您,還被嫌的上媒体,鏡頭在那拍呀拍!好像很見不得人的樣子。一副很高道德的說:『自行車不能騎人行道哦!』,怎麼都沒看到胡亂叭自行車的人被開單?

然後台灣的人行道在非市區又非常的缺乏,所以照台灣的法律走,只要走在紅線、黃線外面的行人,就是找死,不守規舉,真是自我中心太重的社會。


[ 本文最後由 newpower 於 2008-1-3 09:50 編輯 ]

回覆 #9 newpower 的文章

大大息怒吧~

我是覺得法律遐思,是有必要去更改的~~

但大部分法律規範都還是早期一直沿用至今!『機器腳踏車』也是如此...

無奈 立法院那些腦殘委員 整天都只會吵作新聞  天天上演"立法院三國演義"~~

要有一番作為也不知道要等到民國幾年了...

今天還好新聞有報~~

至少會把這件事情浮出檯面拿出來討論討論~~

不然都有可能永遠一成不變...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8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