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123
返回列表 發新文章

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

在沒路燈的地方沒裝反光鏡的腳踏車真的很難看到
而且等車燈罩道時距離通常已經很近了 除非一直開遠燈(在沒路燈的地方開遠燈等著備對向車道的人打吧...)
假如腳踏車騎20km/h 機車騎50km/h 時速相差30km/h 當在距離10公尺時車燈照到腳踏車 不按煞車有多少時間可以閃過?
答案是:1.2秒
如果騎到80km/h就只剩0.6秒 就知道有多危險
有一些鄉下的老人喜歡在腳踏車後面裝光碟片當反光鏡 雖然看起來很俗 但視效果真的不錯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7347
十猜九錯 巧得八題七行六格五項四選 但又三扣二減 一分都沒有
您覺的您騎50km/h,自行車20km/h您能把自已撞死嗎? 除非沒戴安全帽,不然很難啦! 如果您騎80km/h那就是自已過度超速,要為自已的行為負責,代表您要騎那麼快,就要有那樣的能力,如果沒有,是害人害已。


我只有一句話! 如果鄉下要超速行駛,請衡量自已視覺能力,因為鄉下不是每個路口都有紅綠燈,那您撞到過馬路的行人,他是横向時速是『零』,您能說您看不到,因為他沒有穿反光衣嗎?如果真的沒有本事違法超速保持安全,為什麼要做超出自已本領,又違法的事?不要老是把自已當賽車手看!

台灣的車禍人命案件都是草草了事,沒有做現場堆測、鑑識,只有兇殺案才有由警方、鑑識單位介入細查推測,如果這位死者嚴重超速才發生這樣的事情,自已也違法,不能全部的罪過就推給自行車!如果兩人都有錯,兩個人要自行承擔自已選擇錯誤的代價。如果是因為嚴重超速而死亡,就不能把騎士的死怪在自行車頭上,因為不嚴重超速,就不會死!

可是檢察官有鑑識、量測、推測過嗎???反正台灣有些人就是這個樣子,只要是看不見的錯誤,能推掉就推掉。


台灣政府應該強制車商做出車子撞擊時,時速錶針會停在撞擊當時的時速,這樣能離清死者到底該不該為自已的行為負責。

原文由 nato751026 於 2008-1-4 03:22 發表
在沒路燈的地方沒裝反光鏡的腳踏車真的很難看到
而且等車燈罩道時距離通常已經很近了 除非一直開遠燈(在沒路燈的地方開遠燈等著備對向車道的人打吧...)
假如腳踏車騎20km/h 機車騎50km/h 時速相差30km/h 當在距離10公尺時車燈照到腳踏車 不按煞車有多少時間可以閃過?
答案是:1.2秒
如果騎到80km/h就只剩0.6秒 就知道有多危險
有一些鄉下的老人喜歡在腳踏車後面裝光碟片當反光鏡 雖然看起來很俗 但視效果真的不錯新聞:單車沒裝反光鏡,害死騎士2683

[ 本文最後由 newpower 於 2008-1-4 10:0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