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保署於106 年 8月 16 日施行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迄今經歷二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為 108 年 8 月 13 日。但日前環保署宣布,考量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濟景氣,再度於 5/19 修正完成報廢後再換購新車期程延長至 1 年,並將補助金額較高期間由 109 年 12 月 10 日,延長至 110 年 12 月 10 日,提高汰舊換新誘因,減輕車主負擔,加強消費者汰舊換新意願。
目前全國約有 7 萬多輛的一、二期大型柴油車掛牌上路,以報廢一台 26 噸的一期柴油大貨車,並新購一台同噸數的六期新車為例,第一階段 2018 年 12 月以前的補助金為 25 萬元、第二階段為 12 萬 5000 元,第三階段則減少至 10 萬元。若汰舊換新同噸數的六期柴油大貨車,則能夠獲得 45 萬元的補助,原定明年將減少為 40 萬元。
不過,這次環保署考量疫情影響經濟景氣,決定將第二階段補助延長一年,到 110 年 12 月 10 日止,第三階段調整 110 年 12 月 11 日到 111 年 12 月 10 日止,估計約有 4,000 輛柴油車主受益,所需經費約 1.6 億元,將由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支付。
環保署表示,政策推動兩年多以來成效良好,已有 3 萬多輛一期、二期及三期大型柴油車汰換掉,而車主也可以依照需求,選擇適合的改善措施,期盼能透過這次因應疫情所修正的經濟紓困方案,減輕車主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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