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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

提供證據若無法保護ˋ證人~
就不用作證了吧?
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6707
太棒了
rolkilos 發表於 2018-12-5 09:31
可能違規達人聽了這新聞後,收罰單時會心平氣和一點吧…

NO,你錯了

自從這新聞出來之後,這幾天違規件數爆量,我每天都檢舉到半夜1點

台東縣警局也卯起來開單,都兩、三天就結案. 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2293
遊覽車=龜孫子=龜兒子=移動路障
希望遊覽車在台灣本島可以永遠消失.
比奇堡 海綿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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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奇堡 海綿腦
比奇堡 海綿腦
講的好像具名之後就會阻止民眾檢舉似的
馬的轉彎處違規停車我照樣一個一個檢舉
不顧別人道路使用安全的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有甚麼資格叫那麼大聲
誰說買菜車不能騎得很熱血?
25#
s17235 2018-12-7 00:39 只看這個作者
我覺得只是減少一些不敢實名的人
tony046074 發表於 2018-12-4 23:43
民眾檢舉只佔16% ???

警察都沒在開單的阿,那剩下的84%是什麼?

照相機拍的嗎檢舉魔人退散,檢舉交通違規明年起將採用實名制532
有位作家因為臉書一句:「我的寶刀一出鞘,不祭血就不會收」而被民眾檢舉

然後

作家就被警察約談了,並以恐嚇、妨害秩序罪嫌偵辦

認同該作者的評論:如果我們的警察體系國文程度均標在小學以上,或許很多沒必要深究的案件可以直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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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挾怨報復或重複檢舉,除了重複檢舉外,警察有權限判定是否挾怨報復嗎?符合舉發條件,你就是得舉發!與實名、匿名何干?
至於重複檢舉,那勢必不符合舉發條件!與實名、匿名何干?直接不予舉發就好了啊!

可見警力資源不足,常常是咎由自取!真正的關鍵問題恐怕是檢警民主素養不足、專業能力不足!若以為透過實名制就能減輕你們的工作量?那真是緣木求魚!

本文最後由 xboy200 於 2018-12-7 18:08 編輯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盡量守法點
真的有那麼困難嗎?
linjacky 發表於 2018-12-6 12:03
我覺得當下去勸阻比事後檢舉有用耶

現在騎車開車的凶神惡煞太多了,
輕輕按個喇叭提醒注意都會有事了,
小弟應該沒那勇氣下去勸阻。
廷咩 發表於 2018-12-4 20:39
那個是在騙沒檢舉過的人吧
檢舉網頁必須輸入
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

現在檢舉網頁不用輸入身份證字號的..

台中巿的不用,我記得別縣巿也不用。

大大在哪個縣巿要身份ID?

姓名、電話、信箱、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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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跟新北市都確定要檢舉人正確資料喔~ 本人都用過, 檢舉版面還加強宣導一定要留正確資料,如造假就違法呢~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12-14 11:26
台北市要 一直都要 姓名 地址 身分證字號 電話 email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8-12-10 05:49
新加到小老婆,很新鮮,似乎有不少規則,但又懶的看...XD... 現在網路太多規則要看,都懶了.. <img sr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