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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9 新北市三重成功路汽機車擦撞,車主請取用

来源: crimemax 2017-4-19 11:06 只看這個作者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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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crimemax 於 2017-4-19 11:08 編輯

不知道能不能發在這版上,今天上班時遇到汽車從後面加速時,不小心擦撞到機車。
但雙方都沒有停下來,直接離開。但汽車的肚子應該是受傷了,在這邊提供影片。

也順便和大家討論一下,在公車未緊臨路邊停靠,害機車要向內側偏,汽車則剛好加速上前擦撞到。
不知道這樣責任要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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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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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逃喔!!
如果叫交通也來,會依當時的位置去標,四輪的在主線道,二輪的併車道行駛,且
在 "禁行機車" 上.....
栽在大廠礦物油  -引擎大修  (曲軸/連桿/內培林/汽缸/活塞/活塞環/前後二支曲軸油封)
公車未依規定在公車停靠格內上下客,依法可罰600元。

影響交通導致車禍,須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