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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算併排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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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oy200 2016-11-23 22:11 只看這個作者
將照片寄給交通部長還有小英,然後問他們機車要怎麼騎?
開罰機率達九成!
   
大陸地區機車可上國道!只要兩岸統一,台灣區國道路權自然也就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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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ive888 2016-11-23 22:23 只看這個作者
算..................................我被開過
騎車是一種享受~ ~
把車弄的美美的 天天有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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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jacky 2016-11-23 22:42 只看這個作者
證據還是要完整一點比較好、我也覺得這張照片不能檢舉成功,感覺被說成在行駛中被拍到也滿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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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_jack 2016-11-23 23:10 只看這個作者
這種狀況如果是用照片就需要車頭車尾各一張, 不然就是得用影片檢舉.
單一張車尾照很難舉證這是行進中或是停止, 通常避免爭議, 這種送上去都是被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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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auyu 2016-11-23 23:44 只看這個作者
太難了,要車上無人才構成的,
很難判斷車上是否有人的話,
幾乎都會被打槍。
台中市我是直接用行車記錄器錄連續3分鐘,結案!
檢舉系統60MB差不多夠用!
呼籲有心要做檢舉但所在縣市上傳容量不足,就燒光碟吧!
至於檢舉機車併排就超簡單的,用行車記錄器經過拍得到車牌跟被併排車基本上能成案了!
這些都是鬼島日常,沒事兒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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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tao 2016-11-24 00:16 只看這個作者
檢舉過幾次都失敗....說我沒打日期(是不會去看檔案時間....)
Sony AS200v又要後製才能上時間....
實在很懶得弄,但每天看這些王八蛋亂停又很不爽......
計畫再買一台Mio m560就為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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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eoQ 2016-11-24 00:24 只看這個作者
這停的有誇張到...
話說檢舉違停的確要前後照片各一張
成功機會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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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 2016-11-24 00:29 只看這個作者
不久前剛檢舉一台汽車
居然在路口就下車鎖門去買東西,也不管後面機車塞一堆

行車記錄器只裝前面,拍他車後而已,但有拍到車主下車.鎖門.離開
結果檢舉也是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