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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回原廠管,驗車偷吃步,明年起將重罰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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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1977 2016-10-14 08:13 發文來自手機 只看這個作者
罰則如果清楚明確,那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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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7 10:51
本文最後由 蜥蜴人 於 2016-10-17 10:50 編輯

我也是常常被該死的噪音管吵到超火大
我常常檢舉.沒什麼效果警察若聰明的話..去大賣場的停車場驗車..有一半都是火砲管
以桃園的台茂購物中心好了
離譜到氣死人
B1停車場已經是隨便摸一台就是該死的火砲管了
去那邊逮車就好了...又有效率
那邊的青少年非常的多..地下室跟火砲倉庫沒兩樣
親愛的110警察先生...........你看到我寫的嗎?
沒有對不對?那些火砲管很多都像流氓一樣..都不能講他們..講了就好像都是我們錯
講他吵..就要跟你輸贏.跟你互罵.莫名其妙

不信你試看看.有哪一個乖乖的會改火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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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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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對不對?那些火砲管很多都像流氓一樣..都不能講他們..講了就好像都是我們錯 講他吵..就要跟你輸贏.跟你互罵.莫名其妙 +1  發表於 2016-10-18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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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17 10:51
123#
Domoto 2016-10-27 19:42 只看這個作者
linjacky 發表於 2016-10-10 13:50
怎麼不直接禁止販售就好了

禁止販售 那跑賽道的怎麼辦
如果知道市場機制的話
沒人買廠商就不會生產
所以廠商生產有責任消費者購買也有責任

每次騎車被改裝車刷卡耳膜都快破了
改車可以就拜託不要吵死人或燈亮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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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10-28 12:48
125#
gary 2016-11-25 15:29 只看這個作者
本文最後由 gary 於 2016-11-25 15:30 編輯

未什麼不設規,凡要公道上行使之消音器,均要政府檢驗核可,刻檢驗流水號,等販賣時,車號及流水號同步上傳監理單位,車主行使公道被查驗,警員依車牌及流水號核對,符合監理單位檔案,即為合法放行,禁止公道行使,不需檢驗,但不能夠販賣,路上被查驗,車主處罰,製造商連帶究責,這才是正道,那些公務員很會努力考試,但上層沒交代,就算是為民服務的,他們也不敢,不要,不想做,現在是電腦化時代,上述方法很簡單,攔車,按電腦,依翻兩瞪眼;現行法規搞得現在各玩各的,公務單位啊,你們到底有沒有心呀,還是不想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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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薄言輕,沒高層旨示或壓力,他們只會堅守自己的本份,“墨守成規”  發表於 2016-11-25 21:36
關於這一點建議,可上政府網站建言,或許可讓明年的新政策朝這個方向走或是雙向並行,總是比在論壇上發發牢騷,要來的有用些~~~~~~  發表於 2016-11-25 18:46

直通管的可以直接罰了拉
明明很多安靜的管~根本故意裝...吵死人

檢舉可拿獎金~路上應該就安靜多了
不過最好從源頭抓起~賣超過分貝改裝管的要重罰50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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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7-1-4 12:42
警察可能只敢抓善良的騎士,火砲管的都是非善類,他們也不敢抓吧?
SONY A55
18-55mm F3.5 - 5.6
Minolta AF 70-210mm F3.5-4.5
Pentacon 50mm F1.8  (M42)
YN-460II
原廠管死不做白鐵管 不到一年就生鏽 鏽蝕就要換管 既不環保也不耐用又浪費消費者$$
政府只會騙錢還粹做什麼.要罰錢..跑第1...規則也不說清楚..只會罰錢..爛政府
130#
gary 2017-1-23 22:07 只看這個作者
tony046074 發表於 2017-1-20 21:58
原廠會出精品白鐵管,讓你掏錢~~

原廠精品在警員眼裏跟改裝廠的沒兩樣,因為法令不周嚴,可賣不可裝,讓大家無所適從。